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及校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要求,2018年度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必须签订贷款合同。现合同已经发放到学校,请各单位尽快派人来新校区行政楼202房间领取本单位贷款学生合同、贷款承诺书、填写说明、填写样表。并安排专人指导贷款学生签字按指印,确保做到正确无误,并于11月9日(周五)上午12点前,将签订好的合同和承诺书交还行政楼202房间。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贷款合同(不得涂改): 1、先核对一式四份的合同和自己的姓名是否一致,确认是自己的合同; 2、学生签字按手印的位置须在合同上“借款学生”字样正下方,“日期”字样的正上方,学生本人指印必须按在学生的签名上;且不可涂改。 3、签订日期填写在日期后,合同中甲、乙、丙、丁四方均需要填写日期。日期需要填写为:2018年11月8日。 注意:写日期的时候不要盖住“傅小东”和“宋振”的名字,日期写在这两个名字旁日期的正下方。 四份合同签订内容必须相同。 正式合同不允许折叠或涂改,如有填写错误,学生本人持四份合同到新校区松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楼进行更换并重新填写。 贷款承诺书(不得涂改) 1、贷款承诺书需贷款学生签字按指印,指印按在名字的正上方;签订日期为:2018年11月8日。 2、学校处填写为“郑州大学**学院”,并加盖院系公章; 3、贷款合同与承诺书分开交。 由于时间要求紧张,请各单位尽快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郑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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