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确保2013届毕业研究生档案封装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档案转接的时间要求,经研究生院研究定于6月 19 日— 22 日封装毕业研究生档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封装档案的具体材料 1、招生录取材料(录取登记表); 2、毕业生登记表; 3、成绩单; 4、授予学位材料(申请书、评阅意见两份); 5、入党材料; 6、创先评优材料; 7、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各培养单位需按要求全部签字、盖章完毕后,将每个毕业生的档案材料集中在一起,按学号顺序排好,并填写封装档案清单。 二、封装档案工作人员的要求 1、由于人事档案管理和转递的严肃性、准确性,要求各培养单位要有专人负责,负责档案的工作人员必须亲临档案封装现场。研工部负责统一安排研究生助理协助封装。封装时负责档案的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做到认真细致,准确无误,交接手续严密。 2、封装档案的工作人员和学生助理要严守档案秘密,不得泄露档案的内容,更不得抽拆、撤换、涂改档案材料。 3、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到档案封装现场,更不能随意接触档案。 4、任何人员未经研究生院档案室允许不得将档案带离现场。 三、封装档案的具体时间安排 1、6月19 日下午14:00—17:00 ,第一临床医学院、外语学院、文学院、法学院、历史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化工与能源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建筑学院、教育系、马克思主义学院。 2、6月20日上午 9:00—12:00,信息管理系、管理工程系、体育系、旅游管理学院、体育学院、工程力学系、美术学院。 3、6月20日下午 13:00—17:00 ,物理工程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水利与环境学院、基础医学院、生物系、土木工程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商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4、6月21日下午13:00—17:00,药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第五临床医学院、人民医院、音乐学院。 5、6 月23日上午,档案全部封装完毕,密封好的档案转交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四、其它事项
1、档案材料盖章在行政楼配楼第三会议室,装档地点在行政楼六楼649房间。 2、就业或考取外校博士毕业生的调档事宜,待档案转交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后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办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7781190,67781191。 3、定向或委培的研究生,凭原定向或委培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到研究生院档案室领取档案。 请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配合,按招研究生院工作要求圆满完成毕业研究生的档案封装工作。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