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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郑州大学“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社会转型期的法治建设与公民教育”
二、项目负责人
根据中央立项文件,项目负责人为田土城教授
三、项目简介
“211工程”,即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的建设工程,是建国以来由国家立项在高等教育领域进行的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重点建设工程,是中国政府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是中华民族面对世纪之交的国内、国际形势而作出的发展高等教育的高瞻远瞩的重大决策。
郑州大学于1996年11月通过“211工程”主管部门预审,1997年9月在省里立项,1999年6月经国家计委批准正式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项目。“九五”和“十五”期间,郑州大学“211工程”共建设重点学科项目11个。“十一五”期,由郑州大学法学院和郑州大学公民教育研究中心联合申报的“211工程”三期建设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社会转型期的法治建设与公民教育”于2008年5月被中央批准立项,批准建设经费600万元。
“社会转型期的法治建设与公民教育”建设项目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项目主干学科法学,2003年以来先后承担或完成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商法之外观理论研究》、《生态环境用水的法理创新和应用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宪政建设研究》、《修宪后的中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WTO框架下我国农业补贴法律体系的建构》等15项,省部级项目23项;出版学术专著2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500余篇;在社会转型与宪政建设、俄罗斯宪政文化、立法程序、土地法律制度、请求权与民法典体系设计等领域的研究,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且与本项目具有很强的关联性,对本项目实施能起到良好的支撑作用。项目相关学科社会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近五年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7项;省部级项目11项;出版“公民教育丛书”等24部;发表论文130余篇;翻译公民教育理论和实践相关文章、著作110余万字。河南省社科规划重大课题《青少年“三理”教育体系研究》被河南省委采纳并在全省推广,3000万中小学生从中受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刊物作了专题报导。
“社会转型期的法治建设与公民教育”项目的总体目标是汇聚法律文化、法律制度和公民教育三方面研究力量,建立我国首家转型期法治建设和公民教育研究基地;拟出版“社会转型期法律文化创新研究”丛书等系列性学术专著,提交《民法典(专家建议稿)》和《土地法(专家建议稿)》等一系列法律草案和研究报告,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公民教育学科体系,在相关研究领域形成一批具有重大创新性的标志性成果,为国家的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四、项目管理机构
郑州大学“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社会转型期的法治建设与公民教育”在管理体制上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由项目负责人确定建设项目的内部管理体制、动行机制和规章制度。根据项目负责人田土城教授的意见,郑州大学“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社会转型期的法治建设与公民教育”的内部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管理小组、项目学科建设委员会、项目学术委员会和郑州大学法治建设与公民教育研究中心。其中,项目管理小组为项目的最终决策机构,项目学科建设委员会为学术监督机构;项目学术委员为学术规划、评价机构,郑州大学法治建设与公民教育研究中心为项目的动行载体。
1、 项目管理小组
组长:田土城
成员:苗连营 沈开举 王东虓
秘书:苗连营(兼)
2、 项目学科建设委员会
主 任:沈开举
副主任:王振国
成员:沈开举 田土城 苗连营 王东虓 王振国 石茂生 宋四辈 马松建
3、 项目学术委员会
主 席:张文显
副主席:尹田 肖乾刚
委 员:田土城苗连营 沈开举 王东虓 秦树理 吴宏亮
秘 书:高留志时延春
4、 郑州大学法治建设与公民教育研究中心
主 任:苗连营
副主任:沈开举王东虓
办公室主任:高留志
办公室副主任:周威 张宜海
五、项目主要研究方向:
1、社会转型期法律文化创新研究
学术带头人:苗连营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副会长,研究领域为宪法学、立法学、人权法学。近五年先后主持或完成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宪政建设研究》、司法部重点项目《宪政原理与中国法治特色研究》、中国法学会重点项目《人权入宪与人权保障法律体系研究》、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社会转型时期的宪政建设研究》等10余项;先后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重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其中多篇被转载;获得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科研奖励10余项。
拥有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研究基地1个,博士点1个,具有良好的发展平台;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公民法律意识、社会转型期的宪政建设与人权保障、俄罗斯宪政制度、立法制度与利益协调等方面的研究特色鲜明,前期成果丰富,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学术带头人苗连营教授相关研究成果丰富,在国内法学界享有较高声誉。
2、社会转型期重大法治问题研究
学术带头人:沈开举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兼任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研究领域涉及法哲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近五年先后出版《行政责任研究》、《征收、征用与补偿》等学术专著4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行政补偿法研究》、《修宪后的中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2项,司法部项目《城市房屋拆迁法律规制》1项,国际合作项目《中国土地法律制度研究》1项,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5篇,获得多项科研奖励。
拥有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研究基地2个,博士点1个,具有良好的发展平台;在社会转型期中国土地制度改革、请求权理论与民法典体系设计、资源与能源法律政策、主权与国家领土完整等方面的研究优势明显,前期成果丰富,在国内具有重要地位;学术带头人沈开举教授相关研究成果丰富,国际合作经验丰富,在国内法学界具有较高知名度。
3、社会转型期法治建设中的公民教育研究
学术带头人:王东虓教授,博士生导师,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学术带头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郑州大学公民教育研究中心主任。近几年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大课题10多项,出版学术著作10多部,发表学术论文数10篇。科研成果获教育部优秀教材奖、河南省“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专著奖、河南省科技进步奖等。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郑州大学公民教育研究中心为确定研究方向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学科已凝聚了一支较好的研究队伍,为课题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学科已建立了重要的信息网络,与全国各地(包括港、澳、台的)的公民教育研究专家建立了良好的联系;学科已形成了扎实的前期研究成果;学科已建立了三个社会调研基地,具备了较强的社会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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