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示高校及高中收费标准 今秋研究生全面实行收费政策 2014年05月16日 来源:华龙网
今天,重庆市教委公布我市2014年各高校及普通高中收费标准。同过去相比,今年最大变化是从秋季学期开始,研究生教育阶段全部实行收费,具体可登录市教委官网查询。
研究生阶段全部收费
按照此前公布的相关政策,从今年秋季起,我国研究生教育阶段将取消计划内(外)的差别,全部实行收费政策,代之以奖学金或助学金制度。
根据市教委公布的《重庆市高等教育学校收费标准一览表》,我市全日制学术学位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医学、艺术学10000元/生/年;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9000元/生/年;哲学、教育学、历史学、农学8000元/生/年。
全日制学术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医学、艺术学8000元/生/年;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7000元/生/年;哲学、教育学、历史学、农学6000元/生/年。
对于2013年秋季前入学的国家计划任务外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则依然分别执行10000~15000元/生/年和9000~13000元/生/年的学费标准。在普通本专科阶段,学费与去年相比变化不大。
明确高中择校费标准
关于高中阶段的收费,我市按照都市发达经济圈、渝西经济走廊、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区三大类地区收费。其中,重点高中、城市高中、城镇高中、农村高中收费又各有不同,不过相比去年都没有差异。
对于家长们最为关心的择校费,从市教委公示的标准来看,仍实行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具体来看,市属市级重点中学(含西师附中)或市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高于5000元,区县属市级重点中学(含企业办市级重点中学)每生每期不高于4000元,其他普通高中每生每期不高于1500元。
市教委提醒,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价格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针对高中阶段,从2007年秋季新招收的择校生起,学校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记者:任思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