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要求硕士生招录考查创新能力 严禁现歧视性规定 2014年04月14日 来源:中国网
教育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录工作,通知要求,复试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复试考核规定各单位自己定,但不得出现歧视性规定。不得为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标准破格复试,加强审查考生复试资格,严查作弊行为。
《通知》指出,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复试工作既重初试成绩也重潜在能力素质
各招生单位要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提高导师群体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复试考核各单位自己定 不得出现歧视性规定
《通知》强调,各招生单位应按照《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除成绩要求之外,招生单位还可根据培养需要提出进入复试的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规定。
不得为完成招生计划降低标准破格复试
通知要求,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参加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由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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