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将建研究生淘汰机制 博士学位论文每年抽检10% 2014年03月18日 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昨天从教育部获悉,为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联合出台多个文件,加强相关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每年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将分别抽检5%和10%,高校还将建立研究生淘汰办法,加大对不合格学生的淘汰力度。
依据《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论文抽检每年一次,抽检范围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其中博士学位论文抽检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抽检比例为10%左右,抽检论文从国家图书馆直接调取;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由各省级学位委员会负责组织,抽检比例为5%左右。
每篇抽检的学位论文将送给3位同行专家评议,如果两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该论文将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若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给两位同行专家复议。复议专家中只要有1位给出“不合格”的意见,该论文将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如某学位授权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较多,依据有关程序,该学位授权点将被限期整改或撤销学位授权。
教育部还要求各高校论文开题要有规范的程序,论文评阅要保证有一定数量的外单位同行专家参与,加强匿名评阅等论文评阅制度建设,有条件的单位还可邀请国际同行评阅,以提高学生论文的质量。
教育部还要求高校制订研究生分流与淘汰办法。制订研究生课程学习、中期考核、资格考试和学位论文开题等各阶段的分流与淘汰办法,加大对不合格学生的淘汰力度,激发研究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规范训练将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高校建立学风监管与惩戒机制,严惩学术不端行为。此外,高校还要建立研究生毕业前质量反馈和毕业后质量跟踪调查制度,根据调查结果,提高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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