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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接留学基金委《关于补充选拔部分奖学金项目留学候选人的通知》,请各单位根据通知内容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于3月31日之前将候选人名单及材料报研究生部培养办。
咨询电话:67781709
附件1、留学基金委《关于补充选拔部分奖学金项目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2、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项目指南
3、德国阿登纳基金会奖学金项目指南
研究生部
2008年3月26日
附件1:
留学基金委《关于补充选拔部分奖学金项目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为做好2008年有关奖学金项目的选派工作,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现决定补充选拔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项目、中德DAAD博士生项目、德国阿登纳基金会博士生项目留学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选拔类别只限于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为在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
二、各院校可择优推荐1-5名候选人,各项目要求详见各项目指南。
三、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中文申请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装订):
①《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表》
②《单位推荐意见表》(须按要求加盖学校公章)
③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仅中德DAAD博士生项目须提交)
④成绩单复印件
⑤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⑥获奖证书复印件
⑦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⑧身份证复印件
⑨二级(含)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注: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项目仅需提供上述材料中的①和②。
请申请人于3月25日至4月5日登录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来自49所高水平签约院校的候选人在申报时应选择的“申请项目名称”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其他211院校候选人请选择“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项目”。受理机构名称为“直接上报基金委”。
2、对外联系材料
①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项目详见:国家留学网该项目专栏;
②中德DAAD博士生项目详见http://www.csc.edu.cn/gb/downloaddoc/2008/apply/03items/0338.htm;
③德国阿登纳基金会博士生项目暂不需提交对外联系材料;
四、根据有关规定,被推荐人选应交纳报名、评审费500元/人。请通过银行划转或直接交至留学基金委基金与财务部。报名、评审费的汇款凭证请随同申请材料一并寄(送)至留学基金委出国部。汇款凭证上需注明项目名称、汇款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发票邮寄地址。
开 户 行: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账 号:0102049509026401697
五、接此函后,请即着手进行遴选工作,并至迟于2008年4月4日前将各单位推荐公函、留学候选人名单及申请材料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留学基金委出国部各项目主管联系。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传真:010-66093954
日本地区项目主管:孙成志
电话:010-66093950 邮件:czsun@csc.edu.cn
德国地区项目主管:夏青
电话:010-66093949 邮件:qxia@csc.edu.cn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二O O八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2:
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项目指南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国教育部与日本文部科学省签订的教育交流协议,中日双方设立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项目Japanese Government (MONBUKAGAKUSHO: MEXT) Scholarship (Research Student)。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年选派110名留学人员赴日攻读博士学位。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二)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博士研究生:48或54个月(具体以日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三)选派规模:110人
三、资助内容
本项目录取人员往返国际旅费、在读期间的学费、生活费(约17.2万日元/月)由日方提供;国内培训费部分由留学基金委承担。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其他条件: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74年4月2日以后出生者);至迟于2008年8月前取得硕士学位、尚未就读博士课程者。
(二)语言要求:
留学人员应熟练掌握英语或日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第一外语为日语者还须具备运用英语从事学习、研究、撰写论文和进行学术交流的能力。英语水平达到雅思6.0分以上或日语水平达到日本语能力考试二级以上者优先考虑。
五、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2008年2月20日至3月2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及报名、评审费500元人民币/人。
(三)申请受理方式
“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由所在学校受理申请。其他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学校及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并于2008年3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及报名费、评审费统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或相应受理机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985工程”、“211工程”院校自2007年11月12日起提供咨询,各受理结构自2008年1月5日起提供咨询。
(四)申请材料
1.请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研究生类别)的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2. 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1)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奖学金留学生申请表(研究留学生)(固定格式);
(2)硕士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及英文或日文译本(原件需加盖所在院校相关部门公章);
(3)推荐信1-(固定格式)由最终硕士毕业院校校领导或指导教师用英文或日文填写,无须密封;
(4)推荐信2-(固定格式)由供职单位领导填写,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院系或研究生院领导用英文或日文填写,无需密封;
(5)健康诊断书(固定格式)须由中日友好医院或各省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填写;
(6)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及英文译本(应届毕业生在申请项目时未获得学位证和毕业证者由所在院校研究生院出具在读证明);
(7)硕士论文摘要(英文或日文填写);
(8)个人简历(英文或日文填写,篇幅为A4纸一页);
(9)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及英文或日文译本;
(10)作品照片或节目录音(美术、音乐等艺术类专业申请者须提交);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逐份单独装订(每份材料首页附材料清单,并注明原件及复印件)。部分具有固定格式的申请材料请于国家留学网下载:http://www.csc.edu.cn。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候选人名单,候选人须参加中日双方组织的联合面试。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身份、留学期限等以录取通知为准。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一)日本接收院校和接收导师由留学人员自行联系。日本驻华使馆将向面试合格人员发放“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即面试合格通知书。候选人员可凭此证书向日方导师申请填写“大学受入内诺书”或邀请信。 “大学受入内诺书”及“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奖学金留学生申请表(别纸)”等表格将于培训期间发放给面试合格人员,以便申请日方接受院校。联系时间由留学人员自行安排。
(二)被录取人员均须参加在东北师范大学留日预备学校安排的日语培训。培训费用部分由留学基金委提供,食宿由留学人员自理。培训时间为2008年10月底至2009年8月。日语专业或日本语能力一级水平者可通过东北师范大学留日预备学校组织的考试,免去前期培训,但须参加为期两个月的后期专业知识培训。具体事宜以东北师大留日预备学校的通知为准。凡未参加培训及培训不合格者,其留学资格将不予保留。
(三)被录取人员一般于2009年10月派出,具体派出日期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根据日方要求所定机票时间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成志 联系电话:010-66093950
传真:010-66093954 E-mail:czsun@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附件3
德国阿登纳基金会奖学金项目指南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国与德国政府签定的文化交流计划,双方设立阿登纳基金会奖学金项目(Konrad Adenauer Foundation Program for Doctoral Students)互派奖学金留学人员。受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赴德留学人员的选派工作。
该项目旨在选拔年轻的硕士毕业生赴德攻读博士学位,年派遣规模一般为6-8人,每两年选拔一次。留学人员在德留学期间享受阿登纳基金会提供的奖学金,留学时间暂定24个月,若在24个月内获得攻读博士学位资格及德方继续资助,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并与之续签协议后,可攻读博士学位,博士文凭由德方颁发,总留学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凡未能获得攻读博士学位资格及德方继续资助者,应按期回国服务。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优先支持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专业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博士研究生:24-48个月
(三)选派规模:每年6-8人(每两年选拔一次,2008年申报,2009年选派。)
三、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的往返国际旅费及国内德语培训费由国家留学基金负担,在德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由阿登纳基金会提供。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其他条件:
申请时年龄应在29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不接受在读博士生的申请。
(三)语言要求:
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德语水平的候选人,如:德语本科毕业、具有同济大学留德预备部中级班毕业证、DSH合格证书或DAF4分以上(含4分)成绩。如无以上证明,须参加在同济大学留德预备部为期一学年的德语培训。
五、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二)申请准备
2007年10月—2008年2月20日,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优先支持已获得外方邀请信的申请人。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2008年2月20日至3月2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及报名、评审费500元人民币/人。
(四)申请受理方式
“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由所在学校受理申请。其他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学校及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并于2008年3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及报名费、评审费统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或相应受理机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985工程”、“211工程”院校自2007年11月12日起提供咨询,各受理结构自2008年1月5日起提供咨询。
(五)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研究生类别)的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候选人名单。中德双方对候选人进行联合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09年6月。最终录取结果由德方确定。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按协议规定统一向德方提交留学候选人名单及对外联系材料。面试结果将于2009年10月由德方公布。被录取人员将于2010年4-10月派出。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青 联系电话:010-66093947
传真:010-66093954 E-mail:qxia@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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