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专业名称和招生计划:材料科学与工程-02先进金属材料及加工 增4人 2. 综合排序(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后,与复试成绩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降序排列)
1. 专业及方向名称和招生计划: 材料科学与工程-03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增5人 2. 综合排序(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后,与复试成绩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降序排列)
1.专业名称和招生计划:材料科学与工程-05高性能及功能高分子材料 增4人 2.综合排序(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后,与复试成绩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降序排列)
备注:此公示仅为复试综合排序公示,如若并列按初试成绩排序,拟录取名单还需通过院(系)资格审查、上报国家录检系统审查无误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须在备注栏中注明。联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公示。专业计划后续如有增加将按序依次录取。初试成绩占比60%,复试成绩占比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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