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司〔2020〕8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郑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1.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纪检人员等组成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的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察。院研究生与科研管理办公室负责招生复试日常工作。 2. 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由主管副院长、教务人员组成,主管副院长担任组长,负责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复试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 各招生专业成立专家复试小组,复试专家小组在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 (1)复试专家小组成员是该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或担任该专业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并且工作严谨、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报考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考试。 (2)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确定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专家小组按照复试工作的基本要求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面试视频录像等交我院研究生与科研管理办公室专人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3)复试专家小组在复试前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保障同一学科专业多个复试小组考核内容、评分标准、程序等保持一致。 (4)防疫健康排查不合格者不得入选复试专家小组。 (5)复试专家小组成员面试期间应严格遵守纪律,规范个人行为举止,不得迟到和擅离职守,不得擅自提前或者拖延考试时间。 4. 学院成立技术保障小组,保障远程面试系统的正常运行。 5. 学院成立防疫防控小组,以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 二、工作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2. 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一贯表现,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3. 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4.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5. 坚持分类复试。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考生的复试将分类进行。 三、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要求,在研究生复试过程中实行全程录像和录音,加强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的监督,录像或录音的存储介质由院研究生与科研管理办公室保存至毕业备查。 (一)确定复试名单及复试差额比例 1. 复试名单确定原则:达到我院各招生专业划定复试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以及符合我院调剂条件并收到我院复试通知书的调剂考生。 我院本年度第一志愿考生单科和总分复试分数线如下: 2. 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不低于120%。 3. 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将在我院网页http://www.hnyyy.org/ (河南省(郑州大学)医药科学研究院)“科研教育”板块发布。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1. 复试方式: 采用线上复试。为确保复试工作顺利,我院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线上复试,同时选用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 2. 复试时间:2021年3月30日-3月31日 3. 复试小组分配:根据考生情况随机分配。复试考生名单在http://www.hnyyy.org/ (河南省(郑州大学)医药科学研究院)“科研教育”板块发布,并通过qq或微信群通知到考生。 4. 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网络远程复试要求 (1)复试平台 我院网络远程复试主要平台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开发的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复试考生须熟练掌握该系统的使用(该系统考生操作手册见以下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我院应急预案中需用到的腾讯会议软件平台,考生须提前下载相关程序、学习并掌握其使用方法。 (2)软、硬件设备要求 考生采用双机位进行面试。主机位设备:配置麦克风、摄像头和音箱的笔记本电脑、台式机或手机一台,不可使用耳麦,摄像头对准考生正面;同时需手机或带摄像头的平板设备一台,用于监控复试环境。 (3)网络要求 复试场地应具备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2种以上的网络条件。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选用宽带或WIFI联网,手机采用4G/5G联网,手机用4G/5G移动数据连接联网时,以确保万一出现故障时至少一个机位在线。 可关闭手机通话功能或设置成来电转接;用宽带或WIFI联网时,可直接关闭移动数据连接及手机通话功能。若复试过程中出现断网情况,考生需第一时间打开手机信号,确保学院与考生取得联系。 (4)环境要求 要求相对安静、独立,光线明亮;考生周围不能有任何与复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在场。复试前需向考官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面试。考生自行选择复试场所,但不得在研考机构或其他相关辅导机构提供的场所进行复试,一旦发现,取消复试资格。 (5)系统演练和设备测试 学院将在正式复试前提前开放测试用面试考场,组织每一位考生进行面试系统流程的演练,同时对考生的面试设备及网络进行测试,考生务必关注学院有关通知,认真参加演练和测试。 (6)复试纪律 (1)考生复试时不得佩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不能化妆、不得用头发、饰品等遮盖耳朵及面部,以便于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2)考生复试时不得使用耳机,不得中途离开座位,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违纪。(3)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他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在复试前需要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1. 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材料:(以下所提交材料先提交电子版扫描件,原件保留至报到时补交): 所有考生均须提交:①准考证、②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③学籍学历(学位)证明、④成绩单、⑤政审表、⑥诚信复试承诺书、⑦复试通知单、⑧复试呈报表、⑨其他特殊政策相关材料(国防生、少民干)、⑩个人其他资料,每一项复试材料按照上述对应的数字+考生姓名+名称进行命名(如1+姓名+准考证、2+姓名+身份证等),之后将所有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按照下列方式命名:报考导师+报考专业+考生姓名 具体要求如下: 1. 准考证。 2. 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 学籍、学历(学位)证明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校生证明或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提交网络报考所填报的学历学位证书; (3)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复试时往届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研究生学籍在籍的需提交学籍所在高校研究生院(处)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 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 6. 郑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进入我校复试通知单打印系统(网址:http://gs2.zzu.edu.cn/srch/masterFscj.html)下载及打印复试通知单)。 7. 根据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文件精神,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我校的考生,除提供我校规定的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必须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原件。 8.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调剂考生须提交经相关地区主管部门盖章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2. 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时间 (1)一志愿过线考生:3月26日-29日 (2)调剂考生:在研招网接到复试通知书两天内。 3. 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方式 复试前将文件夹按照要求命名(报考导师+报考专业+考生姓名)并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hdjyxy2019@163.com,同时在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开通后,通过系统在线上传,在系统收到并审核通过后,才能进入正式复试。 4. 资格审查 学院将对考生报考资格、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复试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的主要内容 根据学院招生专业特点,主要考核以下内容: 1. 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外语听说能力;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 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复试方式和计分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分别通过以下内容进行考核: 1. 外语水平(听力和口语):由复试专家组在复试时考核: (1)复试现场由面试专家组组长随机抽取英语口语题库中的考题,由考生当场阅读并翻译,考核考生的口语能力。 (2)通过与复试专家进行英文对话方式,考核考生的听力能力。 满分按2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20%。 2. 专业能力:由复试专家组在面试时考核: (1)复试现场由复试专家组组长随机从专业课题库中抽取考题,考生现场作答,面试专家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 满分按5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50%。 3.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通过面试现场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 满分按3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30%。 4. 综合素质考核: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及身体状况,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内容由复试专家组进行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复试专家小组在复试前召开专门会议,对同一学科专业多个复试小组所有复试专家打分标准进行统一。 6.复试小组秘书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备查;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7. 复试总成绩=外语水平+专业能力+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复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 (六)复试成绩及公示 1. 复试成绩所占的权重为50%,初试成绩所占的权重为50%,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后,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50%+复试成绩×50%。 2. 复试工作结束后48小时内,将在我院网页http://www.hnyyy.org/ (河南省(郑州大学)医药科学研究院)“科研教育”板块公示复试后排序名单(第一志愿考生、调剂志愿考生一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降序排列,如综合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序)及专业招生计划。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在本院网页上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综合排序。不予录取的考生将在复试结果公示表备注栏中注明。 四、调剂 (一)调剂基本原则 1. 符合调入我院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 我院科学学位-生物学,一志愿上线人数未超过复试比例,需接收一定的调剂名额;专业学位-生物与医药(生物工程),一志愿上线人数未超过复试比例,需接收一定的调剂名额;复试考生从院内相同、相近专业或接收院外、外校优秀生源中调剂。 依据学校规定,所有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研招网。 (二)调剂工作的操作程序 2. 我院对调剂考生志愿信息审核,向符合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 五、录取工作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专家小组提出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按学校最终下达招生计划执行。 我院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体检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具体方式和安排按研究生院的通知执行。 七、监督与申诉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及复试专家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禁发生违纪违规事件,违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我院纪检人员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院招生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纪委及研究生院将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三)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四)投诉与申诉联系方式。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纪检人员接受考生对复试过程相关问题的投诉与申诉。联系电话:0371-67119782。 郑州大学华大基因学院 研究生与科研管理办公室 2021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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