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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新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扩大导师在招生选拔中的自主权,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郑州大学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校政文〔2013〕135号)和《郑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校研究生〔2018〕3号)的精神,结合信息工程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形式及职责
1.信息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相关研究所及学科方向负责人、博士生导师代表和纪检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学院的“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处理申诉,并对选拔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相关工作重要事项决策。
2.审核小组:由学院主管院长、教务人员、学科代表不少于5人组成,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学校当年招生简章以及各学科具体要求等,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包括考生的基本素质、专业学习和科研情况等,评价考生进入考核环节资格,并给出相应分值。
3.考核专家组:由报考导师及相关研究领域不少于5名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负责对通过材料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面试综合考核。
二、选拔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录取生源质量。
2.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同时发挥专家组考核作用。
4.强化对申请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学术成果的考核,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三、招生计划及申请基本条件
1.列入2020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博士生导师(已被硕博连读考生占用的名额除外)可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的方式,招收博士生。招生目录见学院网站。
2.学生申请基本条件(不含硕博连读生):
(1)符合我院当年博士生招生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2017年9月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届生须于博士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境外获得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
(3)定向硕士研究生申请必须出具原协议单位的同意函。
(4)申请者提交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
(5)外语水平原则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② CET—4≥450或CET—6≥425。
③ IELTS≥6.0或TOEFL≥85或GRE≥260或WSK、PETS5考试合格。成绩证明截止报名时三年内有效。
④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入学考试,并达到要求。
(6)健康状况符合郑州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四、申请程序
1.申请者将申请材料提交招生导师,导师审查并同意后在其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向学院推荐,推荐人数与招生人数比例不超过2:1。
申请者向学院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①报考导师签字同意的《郑州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②个人陈述及研究报告。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③推荐书。须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别签字出具。
④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学生证明)。
⑤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⑥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⑦往届生提交硕士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应届生可提交大摘要和开题报告。
⑧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
⑨《郑州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申请材料由审核小组负责审查。申请人须在参加考核时提交材料原件,审核小组审查后须在相应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复核人姓名。
2.审核小组在认真审核申请人材料的基础上,按照评分细则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80分以上者免于参加笔试),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对材料初审情况负有解释责任。
3.申请者来校参加面试和综合考核。
五、考核办法
1.考核专家组成员分别对通过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综合评定,同时根据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组织面试。
2.学科考核分知识水平和综合能力两部分,每部分为100分。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部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面试部分:申请人将个人科研经历与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条件等内容以PPT形式进行阐述,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全面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和水平,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团队意识、身心健康等,重点考察考生的学术创新潜质。
笔试部分:各学科根据本学科博士生培养方向设计一门笔试科目,闭卷或开卷考试均可,申请材料审核在80分以上者可以免于参加笔试。
3.考核结束后,考核专家组成员按照无记名方式分别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进行打分,所有考核内容都应有可以复查的考核记录材料。
六、录取
1.充分尊重考生和导师的选择权,同时发挥专家组考核作用,若招生导师有缺额,可在本学科内调剂。
2.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虑考生申请材料、专家考核情况等做出综合判断,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后的名单在信息工程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3.未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的名单,导师和单位不得向申请人承诺录取。
七、其他
1.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执行。
2. 本细则由信息工程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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