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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养单位:
根据《郑州大学科学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研发[2011]4号),现就组织2016年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中期考核对象为2014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2013级博士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本次考核于本学期期末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商定,请各培养单位将本单位中期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考核工作日程安排于4月22日前报送培养办备案,考核工作日程安排同时上传研究生院教育督导网站。
三、考核程序
(一)培养单位成立中期考核小组,成员由院系主管院长、书记及三至五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院系研究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单位的中期考核工作。
(二)培养单位的中期考核工作原则上以二级学科为单位组织实施。
(三)研究生就中期考核内容做全面的自我总结,并认真填写《郑州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并向考核小组汇报。
(四)导师要认真了解研究生的学习情况、工作态度和平时表现,并写出评语,提出是否通过考核的意见。
(五)考核小组对研究生要逐个进行评议,并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给出综合考核成绩。
(六)各院系召开考核工作会议,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做出考核处理决定,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四、等级评定
为扩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范围,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等级评定如下执行:
(1)中期考核成绩优秀者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30%。
(2)中期考核成绩为合格者所占比例约占考核总人数的55%。
(3)中期考核成绩为基本合格者与不合格者所占比例总和一般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15%。
五、其他
(1)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培养单位及时报送《郑州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及《郑州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总结表》。
(2)为规范中期考核程序,研究生院派督导团及巡视员对考核工作进行督导与巡视,请院系教务员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特此通知。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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