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欢迎全国各类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现将2015年我校招收推免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类型 1、凡获得推免资格的201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2、获得推荐免试资格为学术学位类型的,可申请我校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相关专业;推荐免试资格为专业学位类型的,只可申请我校专业学位相关专业。 二、接收专业和人数 我校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除外)均可招收推荐免试生。接收推免生的总人数不超过招生指标总数的50%。 三、申请材料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3、本科学校提供的推免资格证明; 4、其他有关材料(如英语水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四、申请程序 1、2014年9月30日之前,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yjszs.cueb.edu.cn/xscx/)推免生申请系统进行预申请,登记个人信息和专业意愿。 2、获得本科学校推免资格之后,请下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最晚于2014年10月8日将相关材料发送邮件或直接交至申请院(系)。 2、学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书面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推免生,由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发出面试通知,收到面试通知的推免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3、复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推免生的外语听力、口语,专业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内容。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外语听力、口语占20%,专业素质能力等内容占80%。 4、复试通过者,在收到由研招办签发的接收函后,需尽快向推荐学校获取报考校验码,于教育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31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进行网报,并于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11月10-14日)到报名点现场确认信息、采集照片(报名点的选择以网报公告为准)。未参加网上报名、交纳报名费、现场信息确认、现场摄像的,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注:按教育部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获准接收的推免生如同时报考统考生(以现场确认的信息为准),视为自愿选择参加全国硕士统考,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5、推免生最终在教育部网报系统中所填专业必须与接收面试通过的专业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任何时间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并且专业在报名时一经确定,后期一律不予更改。 6、被接收的推免生,于11月25日前将“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寄至研招办。 7、按照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规定,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每人交纳复试费100元。复试费由院系在考生复试时收取,汇总后经研招办上交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 8、具体复试事宜请与所申请院系联系。(院系联系方式见附件) 五、其他规定 1、接收的推免生可享受第一学年一等奖学金资助; 2、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得省市级以上各类奖励者优先考虑接收; 3、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则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 (1)未能获得毕业、学位证书; (2)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现象或者申请人故意隐瞒了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 (3)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列不予录取的情况; (4)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 (5)政审不合格。 4、如果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文件,我校将遵照执行。 注:1、本校生推免生补充规定见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cueb.edu.cn 2、相关院系复试科目及是否接受跨专业等,咨询院系老师 3、若有关内容变化,本网站会予以及时更新 六、通讯地址: 校本部:北京市丰台区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83951759 校内地址:博纳楼341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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