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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92号),深入实施“人才强校”工程,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豫教高〔2012〕51号)规定,现就做好201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已获准设置的特聘教授岗位学科内推荐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候选人。每个岗位学科推荐候选人限报1人;不得连续两次推荐同一岗位候选人;两次未通过评审的岗位候选人不再申报;学校推荐的候选人中,海外、省外、省内比例各占三分之一。
我校目前已设立特聘教授岗位的空岗位有:建筑设计及理论、国民经济学、中国古代文学、行政管理、内科学、英语语言文学、岩土工程、外科学(小儿)、化工过程机械、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材料加工工程、工程力学、神经生物学、生物物理、营养与食品卫生、计算数学、药剂学、科学技术史、无机化学、材料学、结构工程、肿瘤病毒基因治疗学、考古学与博物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有机化学及应用、肿瘤学、土壤学与环境工程。
二、人选条件
1.人选应符合《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
2.特聘教授人选的年龄要求为:截至2014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58年1月1日后出生)。
讲座教授人选应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担任高水平大学教授职位。
3.已获省“百人计划”、国家“千人计划”、受聘教育部“长江学者”或其他省(市)特聘教授,聘期内不再申报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
三、工作要求
1.严把人选质量。设岗院系要注重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等多种渠道遴选优秀人才。要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明确招聘遴选程序,严把人选质量条件,切实做到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2.严格推荐程序。申报人要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空项、漏项。设岗院系应组织相关专家对候选人进行遴选,择优推荐,并对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学术道德和政治倾向情况进行严格审核,院系党委对所有推荐人选研究提出意见,严格掌握人选的政治标准。候选人申报材料公示一周,对公示期间反映的异议,要认真组织调查,有关异议材料及调查结论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3.省内高校之间招聘特聘教授,需经候选人所在高校同意,有关材料报送学校审核。
4.报送相关材料时,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在报送公文中说明。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各有关单位请于2014年6月3日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537房间,逾期不再受理。
需要报送的材料包括:
1.院系推荐公文及校内公示文件,需说明遴选程序、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人选,需同时报送有关异议材料及学校的调查结论,加盖院系公章。
2.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和河南省高等学校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表纸质件6份,电子版1份。
3.201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申报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纸质件1份,电子版1份。
4.每位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候选人附件材料5份并装订成册,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基本信息表单独装订。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候选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学历学位应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的学历认证;
(3)候选人任职资格证书,海外候选人应提供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的任职证明;
(4)候选人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用情况,推荐单位和候选人应提供源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5)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立项证书、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6)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7)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8)附件材料目录页和骑缝处均需加盖院系公章;
5.候选人如为现职学校校级领导或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必须在推荐的同时征得候选人任职单位上级干部主管部门或任职单位党委同意,如其聘任为特聘教授即免去其校级领导职务或职能部门负责人职务。候选人本人写出书面辞职保证书,院系在报送材料时对此要予以说明。
6.院系党委严格掌握人选的政治标准,申报时应附院系党委对候选人的书面意见。电子版同时报送。
7.从省内其他高校招聘特聘教授候选人的,需同时报送候选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函。
以上材料附件均从河南省教育厅网站下载。所有上报电子版请提前发送至kgk@zzu.edu.cn
联系人:马康原 联系电话:67781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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