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上午在研究生创新中心211多功能演播厅,由校研究生会和法学院研究生联合举办的第二十期法学院研究生学术沙龙成功与大家见面。本次沙龙以“网络侵权责任谁担——《侵权责任法》第36条”为主题,法学院杨红军副教授作为特邀主讲人,法学院田土城教授及博士研究生焦艳红作为评议人。本次沙龙由赵可星教授主持,民商法等专业100余名师生参加了沙龙。 本次沙龙共分为三个环节。第一个环节,主讲人杨红军副教授先用案例引出如何处理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这一话题;接下来用质朴风趣的语言阐述了《侵权责任法》第36条中的“避风港条款”和“红旗条款”;最后提出在处理相关网络主体之间权利,义务与责任关系时,要坚持平衡原则和区分原则。在第二环节,评议人田土城教授从整个民法体系角度强调处理好相关网络主体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的平衡。焦艳红同学指出目前《侵权责任法》第36条没有明确的归责原则,造成司法实践的困惑。此外,出席沙龙的其他老师和研究生踊跃地提出自己的看法,现场学术气氛浓厚。最后,杨红军副教授做出回应,并强调在大家研究中应努力发现问题,勤于写作,勇于创新。 此次活动得到了校研究生院、校党委研工部的大力支持,在本次学术沙龙中大家既聆听了一场学术盛宴,又采撷了思想火花,相互探讨,交流了学习心得。 据悉,自2010年以来法学院研究生会已成功举办了20期学术沙龙。为了使思想变成文字,也便于大家继续交流,每期沙龙精华都在法学院民商法学自主创办的法学交流刊物《嵩阳法苑》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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