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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说明:
1、由河南省各市、县、高等院校、省属企事业单位转入我校学习的新生党员,须持原所在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郑州大学党委组织部”。
2、由外省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及其所属单位转入我校学习的新生党员,须持原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
3、本校范围内变动学习单位的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问题: ①离开原所在学院(系)学习的党员,须持我校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毕业时已办理),将介绍信统一交至新学习单位党委(总支),并由党委(总支)统一办理转入手续。
②仍在原所在学院(系)学习的研究生党员,不接转组织关系,但应由所在党委(总支)调整到相应的研究生党支部过组织生活。
4、院(系)负责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同志接收新生党员介绍信和党员材料后,应集中妥善保管,同时检查党员介绍信开具的正误,审查党员材料,登记新生党员基本情况(见附件一)。登记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加盖所在基层党组织公章,将两份登记表与党员介绍信一起交到学校党委组织部。
5、因其他原因未持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新生党员,应及时向院(系)负责老师说明自己的党员身份和组织关系不能接转的原因,并及时与校党委组织部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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