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大考研网育博书店

4542

主题

0

好友

8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10Rank: 10Rank: 10

UID
6
性别
保密
帖子
9226
注册时间
2007-3-25

建设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3-19 10:14:54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权威推荐:郑州大学2023年考研内部权威资料【点击查看】
总部地址:郑州大学主校区育博书店
考研咨询热线:13633846090(同微信,请优先微信联系)
---------------------------------------------------------------------------------------
学  科  门  类政治外语业务课1业务课2总分备注
一、学术型专业分数线
哲学[01]50509090320
经济学[02]55559090380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南洋研究院、台湾研究院的学术型经济类专业执行此分数线
法学[03](不含[0301])50509090335人类学与民族学系、公共事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南洋研究院、台湾研究院的学术型法学类专业执行此分数线
法学[0301]55559090345法学院和知识产权研究院的学术型法学类专业执行此分数线
教育学[04](不含体育学[0403])5050180340
体育学[0403]4040150300
文学[05]、艺术学理论[1301]、戏剧与影视学[1303]55559090355中文系、新闻传播学院、外文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和台湾研究院的学术型文学类专业执行此分数线
历史学[06]5050180330历史系、南洋研究院和台湾研究院的学术型史学类专业执行此分数线
理学[07](不含生物学[0710])50508080310物理系、电子科学系、数学学院、化学系、材料学院、地学部、电子工程系、智能科学系、药学院和能源研究院的学术型理学类专业执行此分数线
理学[0710](生物学)50508080325生命科学学院、地学部和医学院的学术型生物类专业执行此分数线
工学[08]50508080320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化学系、化工系、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地学部、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的学术型工学类专业执行此分数线
医学[10]4040150300医学院、药学院和公共卫生学院的学术型医学类专业执行此分数线
管理学([12](不含管理科学系各专业)55559090370管理学院(除管理科学系外)和公共管理系各学术型管理类专业执行此分数线
管理科学系: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技术经济及管理[120204]55559090350
音乐与舞蹈学[1302]40408585320
美术学[1304]、设计学[1305]50509090345
二、全日制双证专业学位分数线
法律(非法学)(全日制)[035101]、法律(法学)(全日制)[035102]55559090345
汉语国际教育(全日制)[0453]55559090355
文物与博物馆(全日制)[0651]5050180330
工程(全日制)[0852]50508080320
三、在职双证专业学位分数线
工商管理硕士(MBA)a线[1251]55110190
工商管理硕士(MBA)b线[1251]4595165
工商管理硕士(MBA)提前面试合格考生分数线[1251]国家A类地区MBA分数线
公共管理硕士(MPA)[1252]、旅游管理硕士(MTA)[1254]4590165
文物与博物馆(在职)[0651]4040140300
各 在职专业学位硕士:金融(在职)[0251]、应用统计(在职)[0252]、税务(在职)[0253]、国际商务(在职)[0254]、新闻传播(在 职)[0552]、翻译(在职)[0551]、社会工作(在职)[0352]、建筑学(在职)[0851]、工程(在职)[0852]40407070300

  注:1、此分数线仅为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各院系专业可在不低于此线的前提下进一步划定各自的复试分数线。各院系全面实行差额复试。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分数线待教育部相关文件出台后另行公布,敬请相关考生耐心等待。
  3、校际之间的调剂工作须待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后方可进行;校内调剂约于3月20日后详见我校相应调剂通知后方可进行。
  4、关于工商管理硕士基本复试分数线的说明:
  1)、满足a线的考生全部具有复试资格;
  2)、满足b线的考生同时又符合相关条件者可向我校管理学院提出申请,我校管理学院集体讨论后择优给予复试资格。具体条件以及相关申请程序请上管理学院网站查看:http://sm.xmu.edu.cn/
  3)、提前面试合格考生达到国家A类地区MBA分数线即可。
  5、复试日程及其他未尽事宜请详见我校随后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意见。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淘帖0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支持支持0 反对反对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Archiver| ( 豫ICP备07041838号 ) |

郑大考研网育博书店 Powered by 育博书店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