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郑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的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和监察。下设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招生复试日常工作。 2.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和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负责招生复试的资格审查和复试办法程序的具体实施。每个复试专家小组人数5人,另设兼职纪检人员1人。纪检人员负责复试全过程的现场监督,并做出记录。设秘书1-2人,负责技术保障、考生资格审查、记录复试情况及复试材料的归档备案等工作。 3、因今年实行线上复试,学院在此基础上专门成立技术保障小组和防疫防控小组。以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一贯表现,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三)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确定复试名单及复试差额比例 1. 复试名单确定原则:一志愿考生按各专业复试线确定复试名单,二志愿考生按照学院调剂政策确定复试名单。 2. 复试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其中:化学一级学科专业130%,应用化学、工业催化、环境科学120%。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2. 复试时间:视研究生调剂网开放时间为准。具体时间另外通知(暂定全部专业统一5月23日上午8:00同时进行)。 3. 复试程序和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人员健康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和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保证各个环节有章可循,责任到人。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发挥和规范专家组成员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专家组成员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专家组成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在必要时,我院保留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的权利。 在研究生复试过程中全面实行全程录像录音,录像或录音的存储介质需由我院保存至考生毕业备查。 4. 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介绍及操作流程、操作指南、注意事项等内容由学院技术负责人员在复试微信群中发布,并进行线上考前培训。 (三)资格审查 提交材料内容要求: 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 1.准考证。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学籍、学历(学位)证明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校生证明或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提交网络报考所填报的学历学位证书; (3)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复试时往届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研究生学籍在籍的需提交学籍所在高校研究生院(处)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 6.郑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登录系统填报导师并打印通知单)。 7.根据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文件精神,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我校的考生,除提供我校规定的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必须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原件。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调剂考生须提交经相关地区主管部门盖章的《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9.郑州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为便于考生确定导师,复试前考生在报考专业方向依次选择3位导师,在相近专业方向依次选择1-3位导师。考生复试前登录郑州大学2020年硕士生复试考生查询系统(http://gs2.zzu.edu.cn/srch/masterFscj.html),核对自己基本信息,网上提交选择导师结果,下载打印《郑州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进行网上提交。如因研究方向方向等问题无法选择相应导师,可在选择导师情况表中手工填写导师姓名。 10.保证书:保证书内容为“同意院内调剂专业,同意调剂报考专业导师”,或者不同意以上内容。要求:手写、签字并注明日期。 提交时间:一志愿考生2020年5月20日前提交完毕。调剂考生复试前提交完毕。 提交方式:复试前考生学信网面试系统网上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复试时不得更改。 学院将对考生报考资格、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复试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复试的主要内容及权重 1. 外语口语听力占20分。此项考核统一在线上面试系统进行,不单独安排,考试由1-2人组成的负责口语听力老师进行,以考生自述和与考生对话方式进行考核打分,时长5分钟。 2. 专业能力考核占80分。复试不设笔试环节,包含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和面试综合考核两部分,全部采用线上面试形式进行。以主观类型题目为主,以实践和实验技能为考试范围;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部分分数48分;面试综合考核部分分数32分。时长15分钟。 3. 面试时抽题方式和原则: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由学院准备复试试题,由主考随机抽取后,全部展示给考生,经考生确定后进行现场回答,5名专家线下打分合计平均计分;面试综合考核以现场面试老师提问方式进行,主要涉及专业基础知识等,线上作答,线下打分。 4. 复试总成绩=外语口语听力+专业能力。复试总成绩 ≥60分为合格。 5. 初试成绩占比总成绩权重:70% ,复试成绩占比总成绩权重:30%。 (五)复试成绩及公示 总成绩排名方式:复试后各专业按综合排序顺序和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二志愿进行调剂的考生,初试成绩降20分后和一志愿考生复试后综合排序,如果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成绩进行排序。 1.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核 2. 综合排序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排序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占比30% 1.复试结果公示:按综合成绩降序排列,如并列按初试成绩排序。复试综合排序结果将在线上复试全部结束后24小时内在学院网站公示。 2.复试期间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将在复试结果公示表备注栏中注明。 (六)体检 体检在录取环节进行,具体方式和安排按研究生院的通知执行。 四、调剂工作 1. 接收调剂的专业:一级学科(含分析化学、物理化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共计24人,二级学科环境科学1人,工业催化2人、应用化学2人。 2. 调剂二志愿考生调剂申请者必须满足我院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优先接收具有优良本科教育背景和科研训练经历的优秀考生。 符合调出院系复试线的考生,如申请调剂到校内其他院系,需填写《校内调剂申请表》,并由我院盖章同意后,调入院系同意后方可发送复试通知。 在研招网申请调剂并已同意复试通知考生,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下载及打印复试通知单(自同意复试通知后,需间隔一定时段,待研招办将调剂信息导入)。 3. 学院登陆研招网,审核本院系调剂考生志愿信息,对符合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24小时。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4. 咨询电话:0371-67781983。 五、录取工作 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按学校最终下达招生计划执行。 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其他要求 录取类别的选择。考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不予更改。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院不承担责任。就业方式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七、监督与申诉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及复试专家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禁发生违纪违规事件,违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纪检人员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纪委及研究生院将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三)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67781815、67781983 郑州大学化学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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