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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6-18日,由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河南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河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主办,郑州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郑州大学中国土地法律研究中心承办的“第十三届中日公法学论坛”在郑州大学举行。河南省法学会副会长贾世民、郑州大学副校长韩国河等出席活动,10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论坛。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沈开举教授主持开幕式。
韩国河副校长在致辞中首先对参加论坛的中日学者和专家表达了热烈的欢迎,并简要介绍了郑州大学的基本情况。韩国河副校长特别指出中,日两国是一衣带水的友好邻邦,两国的交往悠久而绵长。早在盛唐时期,遣唐使把代表当时中华法律文化最高成就的《唐律疏议》带入日本,对日本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清朝末年,部分中国学者从日本带回了西方法律制度,开启了中华法系变革的新篇章。在世界交流日益频繁的今天,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让我们清晰地认识到,只有加强中日两国的交流合作才能实现共赢。中日公法学论坛吸引了两国优秀的宪法学和行政法学者参加,在加强中日公法学学术交流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桥梁作用,此次中日公法学论坛就是两国学者继续推进文化交流的一次重要会议。最后,韩国河副校长希望各位专家畅所欲言、深入交流,为中日两国的法治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贾世民副会长在致辞中首先对中日学者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认为此次论坛的主题“公法与善治”具有鲜明的时代性、针对性与实践性。中国共产党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中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明确提出了“法治中国”理念和“法治建设”的目标,同时还提出了良法和善治的概念,指出以良法促善治。法学法律工作者特别是公法学者要担此重任,立足当下,深入实践,认真研究法治建设实践中需要解决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当今世界,中日两国不仅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存在着广泛的交流,在法学渊源上也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希望在本届论坛上,中日两国学者能够畅所欲言,充分沟通,也希望研讨会上形成的学术成果能够为国家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日本庆应义塾大学法学部小山刚教授在致辞中表示,非常高兴能来到中国、来到中原和各位宪法、行政法学界的中方学者进行交流。日中两国定期轮流举办的公法学论坛在增进双方相互了解,促进双方学术交流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希望借此机会进一步加强同郑州大学法学院在内的中国法学院校的交流与合作。
本次论坛以“公法与善治”为主题,涉及四个单元,分别为“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财政宪法学问题”、“城市治理法治化”、“土地管理法修改”。来自早稻田大学、庆应义塾大学、日本大学、九州大学、流通经济大学等12所日本高校和来自中国社科院、上海社科院、山东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郑州大学等20余所中国高校以及来自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河南省国土厅、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法院等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共100多人参加了论坛,并就相关单元的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会的中日双方专家学者以相关单元的议题为中心,结合所在国存在的国家治理和社会问题,从宪法与行政法学的角度切入,发表了精彩纷呈的意见。在论坛中,各位专家学者的观点相互碰撞,摩擦出智慧的火花,让在场的各位学者、学生听得酣畅淋漓,意犹未尽。
闭幕式由来自山东大学的牟宪魁教授主持。日本早稻田大学大学院法务研究科户波江二教授、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苗连营教授分别致闭幕词。户波江二教授对此次论坛取得的丰硕成果表示祝贺,对会议主办方、承办方表示感谢,并热烈希望各位专家和学者参加明年在日本举行的第十四届中日公法学论坛。苗连营教授在闭幕词中表示此次论坛虽以“公法与善治”为主题,各个单元的议题却求真务实,结合实际,非常的接地气,因此论坛学术成果丰硕。同时,苗连营教授诚挚邀请各位参会的日方学者多到河南这个具有浓郁文化氛围的中原核心地区参观游览,感受历久弥新的中原文化。最后,苗连营教授对与会的各位专家学者、翻译人员、会务人员表示了衷心的感谢!
此次论坛的翻译工作由四位学者承担,分别是:毛乃纯(郑州大学法学院讲师、早稻田大学法学博士)、翟新丽(郑州大学法学院讲师、名古屋大学法学博士)、李龙贤(聊城大学法学院讲师、名古屋大学法学博士)、牟宪魁(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山口大学宪法学博士)。
据悉,中日公法学论坛是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和早稻田大学法学部共同发起,采取在中国和日本高校连续举行的形式,至今年已是第十三届。该论坛吸引了两国优秀的宪法学和行政法学者参加,在加强中日公法学学术交流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桥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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