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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在研究生院的统一领导下,为加快学科建设,切实将保证质量放在首位,将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生源结构,确保生源质量放在首位,积极配合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一步促进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及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院系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制定、解释、审批复试录取办法。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专家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办法的制定与具体实施。
二、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人员:凡报名参加郑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并经现场资格确认且通过院系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2、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对无故不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报到的时间和地点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2016年3月2日到研究生院研招办633现场确认,3月4日考生持现场确认卡体检,下午15:00---17:00到研招办633领取准考证。现场确认时到郑州大学新校区(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生命科学学院生物馆二楼211研究生办公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及信息登记。
四、复试人员报到时须提交的材料
1、填写好的《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2、专家推荐书2份;
3、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1份;4、硕士生阶段的成绩单1份;
5、硕士论文(附评议书)1份;
6、复试时向复试小组提交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的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基础等)1份。
7、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及公开发表的所报考专业学术论文2篇;8、申请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在校硕士生同时提交《郑州大学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9、符合参加外语水平认定考试条件的考生须提交六级成绩单等证书原件。
五、复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3月7日(星期一)上午9 :00-12:00,下午1:30-17:30;复试面试的地点:郑州大学新校区生命科学学院生物馆馆212会议室、六、复试内容、安排及要求
按学校有关要求,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主要有外语口语测试、面试(专业考核、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研究报告)、思想道德考核、同等学力加试等组成,具体安排如下:
研究报告(50分)
测试方式:PPT形式讲解10分钟回答测试组成员提出的各种问题等。
2、英语口语能力测试(50分)
测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
测试方式:采取逐个面试,或就某个问题或观点用外语进行阐述,或回答测试组成员提出的各种问题等。
3、专业能力测试(100分)
测试内容:全面考核考生的知识结构及对硕士阶段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测试形式:通过提问方式进行。
4、实践(实验)能力考核(100分)
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测试形式:通过提问方式进行。
5、思想道德考核
考核内容: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考生复试时须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事件(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此项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和综合排序
1、考生总成绩由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简称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两部分组成,两者的权重系数分别取60%和40%,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合100分)×60%+复试总成绩(折合100分)×40%。
2、考生的综合排序按总成绩分专业进行排序(当出现总成绩相同时,按学历高者、业绩成果优者、专业相近者进行排序)。
3、凡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折合),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表现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录取时结合学校录取政策、总成绩排名和专业实际情况统筹考虑。
八、其他
1、填写《复试呈报表》两份,复试组导师签字,方可生效。
2、复试组秘书填写复试记录。
生命科学学院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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