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科于1980年建立,1995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并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6年挂靠在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招收民商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2010年获得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并以民商法专业名义招收博士研究生。
在近几年毕业的研究生中,有30余人先后考取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重点大学和研究所的民商法博士研究生。
本学科2004年被确定为河南省省级重点学科。以本学科为依托成立的郑州大学私法研究中心,2004年被确定为河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心拥有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竞争与垄断法、资源、能源与物权法等五个研究所,河南民商法网、《私法评论》刊物及图书资料中心。以本学科为依托成立的知识产权培训基地,2011年被确定为河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2012年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
本学科具有以下几个突出优势:一是研究力量雄厚。现有专职教师18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8人,讲师5人,具有博士学位者11人;有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国家自考委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河南省优秀专家2人,河南省特聘教授1人,河南省中青年骨干教师4人,国家专业学会常务理事以上任职者6人,省级专业学会副会长以上任职者5人。二是研究基础扎实。本研究方向2003年被确定为河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004年评为省级重点学科,2005年确定为特聘教授设岗学科,2006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2010年获得二级学科博士点,2012年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目前承担有16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五年来拥有科研经费200多万元,其中纵向经费116万元。学科点拥有一个独立的资料室,有民商法学专业中外文藏书近5千册。三是研究重点突出。本研究方向虽领域广泛,但重点集中于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和亲属法学等4个较为鲜明的研究方向,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交易安全的法律保障、请求权基本理论、公司法与破产法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
近年来,本学科在学术带头人田土城教授的带领下,进一步凝炼学术方向、提升学术水平,结合国家法治建设的实践和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法治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对土地使用权流转问题、资源开发的产权问题、公司治理与民营经济保护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等方面的前沿研究,取得了一定的基础性成果。这些方面有望在未来数年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