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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优秀学位论文在某种意义上代表着一个学校和一个学科的学术水平,必须予以充分重视。为鼓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和提高科学研究水平,使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我校实施了优秀学位论文表彰计划,评选出15篇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00篇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并从中推荐参加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和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
从2011年起,学校在优秀学位论文奖励方面制定了空前的奖励标准,并投入专项资金,加大了奖励力度,奖励对象除了获得优秀学位论文的作者和导师外,还对论文的选送及培养院系进行奖励。其中,全国百篇博士学位论文奖励标准为:对作者和导师奖励现金各10万元、后续资助科研经费各40万元,对培养院系奖励1万元。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的奖励标准为:对作者及导师奖励现金各1万元,后续资助科研经费各19万元,对培养院系奖励五千元。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和导师除了获得河南省奖励的优秀博士论文各5000元,优秀硕士论文各1000元的奖金外,学校还会奖励省级优博作者和导师各3000元,培养院系1000元。同时学校还会对校级优秀学位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进行奖励。此外,获得全国百篇、百篇提名及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的导师将从下年度起连续3年、2年和1年分别奖励博士生招生指标1个,河南省优硕导师次年招收的第二名硕士生所需资助的助研奖学金全部由学校支付。
我校2014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将和2014年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选送工作合并进行。各院系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评选要求切实传达到每位导师及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积极鼓励申报,严格评选程序,将本院系最优秀的代表学科水平的学位论文推荐入选。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参加本次评选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原则上应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获得相应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必须中文撰写,外语类学科除外)。在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间获学位者,如有特别优秀者且没有参加过上一年度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经培养单位严格审核后允许参选。
此次评选不接受下列博士学位论文: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
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3.涉密的博、硕士学位论文。
二、评选标准
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一定)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1)研究课题反映本专业及研究方向的特色。
(2)研究课题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有较高的理论意义与学术价值。
(3)已经产生或可能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重要)成果,达到国际(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1)研究方法具有创新性、独特性。
(2)学术观点、结论鲜明,有创新性。
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1)文献阅读充分,了解本专业研究方向的学术动态。
(2)论证严谨、充分,论据准确、翔实。
三、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确保质量。
四、具体评选办法及要求
1.学校根据毕业生人数兼顾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第一层次)以及2008、2009、2010、2011、2012、2013年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各院系最终入选率分布情况(见附件1),分配各培养单位推荐限额(见附件2)。
2.各培养单位应在个人和导师申报基础上认真组织专家评审,按照分配推荐限额确定推荐名单并排序(如优秀论文确实较多超出限额,可向学位办申请追加名额,学位办将酌情考虑),要切实将最优秀的学位论文推荐出来,并明确是否建议推荐参评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当年度获得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比例将成为院系考核的重要方面,同时直接影响下一年度分配申报优秀学位论文限额指标。
3.参评论文应严格确保无学术不端行为,参评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原则上都要求参加过双盲评阅,且评阅及答辩成绩为优秀。
4.请各单位务必于10月25日前将分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推荐汇总表(见附表1、附表2)及以下相关材料报送校学位办(新校区综合管理中心650房间),相关表格电子版发送到xwb@zzu.edu.cn。
5.学位办将在推荐参评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人员名单确定后通知相关人员按省学位办要求补报材料,请各参选人做好准备。
6.学位办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选结果分别报郑州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和省学位办,批准后进行表彰。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
报送的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一)纸质材料
1.《郑州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表3)。
2.《郑州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表1、2)。
3.发表论文的杂志封面及文章首页的复印件一份。(如为电子期刊,请打印能显示期刊名称及作者信息的相关页)
以上纸质材料均需提交一式一份,并于2014年10月25日前送到学位办。
(二)电子材料
1.郑州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2.《郑州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附表.rar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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