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术不端禁评国家奖学金 2014年03月14日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6日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此外,以下两种情况也不得参评: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评审办法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评审办法强调了评委的回避、保密等原则,同时对评审结果的公示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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