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硕士(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 培养方案
专业类别名称:工程硕士 专业类别代码: 0852 专业领域名称:建筑与土木工程 专业领域代码: 085213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扎实和系统的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及其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运用先进技术和方法解决在相应工程领域的勘测、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方面的问题,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的基本要求是: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掌握本学科、专业宽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专业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创新意识与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和撰写论文摘要,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专业学位硕士学术水平。 (3)具有健康的体格。 二、学习年限 修业年限一般为3年,课程学习为1-2年。 硕士生提前完成培养计划并符合毕业条件,经过本人申请、导师和院系同意、学校批准可以提前毕业,申请学位。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以延期1年毕业。
三、培养方式 本专业现设置3个方向,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采用“导师负责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即首先明确导师是第一负责人,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同时重视充分发挥导师组和学术群体的集体培养作用。在教学过程中采取系统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讲授与讨论,课内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启发式、研讨式等多种教学方式。同时要严格进行考核,建立必要的筛选制度,确保硕士生的培养质量。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积极鼓励硕士研究生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硕士研究生本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研究生必须参加学术讲座、学术报告、讨论班、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并获得相应的学分。加强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的训练和培养。
四、研究方向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下设4个研究方向,分别是: (1)岩土工程:内容包括岩土工程反问题与无损检测技术、高聚物注浆理论与技术、土的基本特性及土与结构相互作用等,均为水利、土木、交通等工程领域重要的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 (2)市政工程:研究与生活饮用水水质安全处理和工业给水处理等方面有关的科学和工程问题。 (3)桥梁与隧道工程:研究桥梁结构损伤机理、结构损伤检测方法、桥梁加固及加固效果评价方法;研究隧道及地下工程领域的相关基础理论、设计方法以及施工技术等。 (4)结构工程:研究轻质、高强、改性混凝土复合材料性能,配筋高性能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安全与耐久性设计理论,开展水工建筑物安全监控理论与评价技术及其工程应用研究。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应修满课程学分和论文学分不低于46学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由导师根据专业要求确定学位课程,学位课程总学分不得低于18学分,原则上在基础知识模块和专业知识模块选择确定,各类别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学位课门次。各专业学位全国教学指导委员会有专门要求的,以国家要求为准。学位课程成绩不低于75分获得相应学分,其它课程成绩不低于60分获得学分。一经确定不得修改。 郑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表(工程硕士) 备注:1.课程类型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补修课、实践环节、学术活动、培养过程。 2.每个课程模块可根据课程数量灵活设置,自行增加或减少行数; 3.每个课程模块的课程总学分要符合备注要求; 4.补修模块如没有,上报时请自行删掉。 5.专业英语的代码各院系自行设定。
六、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教学环节,面向行业领域进行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是检验和监督培养过程的主要依据,是学校对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及授予学位进行考核的基本材料。实践计划一般应在第二学期末,由导师(组)根据本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研究生本人的特点与研究生共同制定,并由导师负责,专业实践领导小组审核签字,方可执行。实践计划一旦确定就应认真遵照执行,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予更改。实践结束后,撰写总结报告。专业实践总结报告一般不少于5000字。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的选题直接来源于本行业具体实践,必须明确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论文可以是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与河流动力学、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近海工程、排水工程、环境工程等学科涉及的内容,如水文学、水力学、水资源规划与管理、水电站、水工结构、复合材料、水环境以及水利工程勘测、规划、设计、施工、维护、管理等。专业学位论文力求反映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采用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工程材料研发、工程案例分析、工程项目管理等形式。学位论文字数,根据本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要求确定。 学位论文的开题和答辩环节要实行“三三制”,即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和行业部门的专家参加。同时,应加强评阅制度,要求必须有行业、企业和政府部门有应用研究经验的专家进行评阅。
八、学位授予 (1) 课程要求: 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相应的学术水平,必须完成培养计划,达到《郑州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有关课程、学分等要求,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2) 学位论文: 研究生应在查阅、研究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提出研究方案和选题报告,由指导教师或指导小组共同审核确定其论文题目以及研究计划。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采用工程设计、技术开发、工程软件、调查分析报告、案例分析、实验报告、项目管理、研究设计成果等形式。论文总体要求如下:1、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一般应具有明确的行业或职业背景,研究成果要有实际应用价值。2、学位论文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应具有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3、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工作量饱满,一般应至少有一学年的论文工作时间。4、论文应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推理严密、文字通顺、数据可靠,图文与版式规范,撰写应符合国家及相关专业部门制定的标准。5、学位论文字数一般为1.5到3万字,有关专业学位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3) 论文评阅: 指导教师应对学位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由研究生向研究室或指导小组作论文报告,征求意见。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为全日制研究生2人,在职人员申请学位3人,其中至少有一位校外专家。学位论文评阅人应是该领域有较深造诣的专家或学者,导师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学位办公室每年将按照《郑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抽查办法》对部分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抽查评阅。 (4)论文答辩 论文正式答辩前一个月,院(系)应组织论文预答辩。在对论文进行修改后方可送交专家评阅。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至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聘请一名校外专家。 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列席答辩会,但不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协助主席组织论文答辩,并作好答辩记录,综合论文评语,起草答辩决议书。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的,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 (5)其它 参照《郑州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暂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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