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接收推免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拔。 二、培养类型 研究生分为两种类型:一类为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科学学位;一类是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三、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跨专业推荐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我校接收专业相近或相关,并有利于我校学科发展)。 (三)其他相关学业要求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前三学年平均成绩一般在本科专业排序中名列前15%,本科学习期间平均学分绩点(GPA)一般要求达到优良以上。 2、在校期间获得过奖学金或其它奖励。 3、通过大学英语六级以上考试(新计分标准425分以上),或TOFEL成绩70分以上(两年有效),或GRE成绩1000分以上(五年有效)。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者、在学期间从事过科技活动并获奖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者,可优先接收推荐。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 书,并获得学士学位。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申请者应提交的材料 (一)《郑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2份。 (二)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1份。 (三)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四)获得奖学金的证 书复印件、英语成绩复印件(复试时验原件)。 (五)申请人须提交与申请专业有关的专家推荐信(附件2)2份。 (六)如果有获奖或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提交复印件或证明信。 (七)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有突出表现,提交由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 五、申请办法 (一)下载申请表格(见附件) 请于2013年9月25日之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一式两份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或送)达:郑州市建设东路1号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研究生处,邮政编码:450052。过期不再接受申请。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二)研究生处经对申请材料初审后,将于2013年9月30日前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来我院参加差额复试。 (三)复试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学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外语听说能力;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学生复试时须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复试主要方式
1、笔试:主要为英语、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测试,一附院临床医学各专业专业课、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以当年招生简章公布为准。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主要通过提问方式进行:每位学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综合考核:考核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及身体状况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奖学金及优惠政策 (一)我校接收的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毕业的推免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相应奖学金。 (二)研究生院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经综合考评,复试优秀,且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10%的推免生除可享受学校提供的相应奖学金外,还可获得优秀考生奖学金2000—3000元。 (三)我校接收的具有硕士学位授权高校毕业的推免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相应奖学金。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研究生奖学金一览表 类别 | 学业奖学金 | 专项奖学金 | 助学金 | 助医岗位津贴 | 博士 | A类70% | 免交学费10000元 | 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社会活动、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 不分等级,获奖面达100%,每年12000元 | 进入临床后由医院发放500元/月 | B类10% | 免交学费5000元 | C类10% | 自付全额学费 | D类10% | 导师资助学费10000元 | 硕士 | A类80% | 免交学费7000元 | 获奖面达90%,其中 | B类12% | 免交学费3500元 | 一等占30% | 二等占60% | 三等占10% | | C类8% | 自付全额学费 | 6000元/年 | 5000元/年 | 4000元/年 |
说明:“985大学”、“211工程大学”及设有研究生院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未合校的部属或省属重点医科大学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上述各类不含独立学院及三全学院学生),推免生、第一志愿报考或第二志愿调剂到我院的学生,除享受学校设立的A类学业奖学金外,还同时享受二等以上助学金。
七、资格复审及录取 (一)经复试确定获得初取资格的推免生须公示7天。 (二)于2013年10月16日前,将公示过的初取资格的推免生专业课笔试试卷及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郑州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报郑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复审;对同意接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由郑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出具接收函。 (三)学生持接收函到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于10月份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一般为11月中旬)到报名点办 理正式报名手续(凡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系河南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须选报郑州大学报名点)。10月30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到郑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未办 理正式报名手续将不能被录取。 (四)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初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 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好”以上;
3、取得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5、报考护理学专业学位者,入学前必须通过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将与拟录取的统考生一起上报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一)推免生接收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接收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对此项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严禁发生违纪违规事件。 (二)落实监督制度。纪检人员要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招生领导小组报告。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 (四)实行复议制度。对投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推免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责成专家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五)投诉电话:研究生处(0371-66913301) 纪委(0371-66913096) 九、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及时浏览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本网站查看招生有关信息等。
(二)招生咨询电话:(0371)66913301
(三)考生请保持本人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宜。
十、如在2014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研究生处 201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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