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启动,改革后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为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培养费,助研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在学期间的生活费等。
Ⅰ 学业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四类:A类免交学费一万元,占70%;B类免交学费五千元,占10%;C类自筹学费一万元,占10%;D类导师资助学费一万元,占10%。
博士研究生的助研奖学金不分等级,获奖面达100%,每生每月800元,每年发放10个月。校优秀博士论文培育基金获得者,学校每生每年追加2000元助研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助研奖学金的构成及导师资助标准见表2。 表2:博士生助研奖学金构成及导师资助标准(元/学年.生) 注1:表2为学校资助研究生助研奖学金总金额的测算和拨款依据,各培养单位可以根据学科特点制定具体的发放办法及实施细则。导师资助经费也可以由培养单位发展基金或导师团队支付,或以助教、助医等方式支付。鼓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研究生导师根据自身情况及研究生科研工作表现,制定高于学校最低要求的助研奖学金标准。
注2:学校设立研究生培养支持基金,支持部分基础类学科、人文学科和新兴学科研究生导师培养研究生的需要(重点支持科研成果多、科研经费暂时短缺的研究生导师)。申请到研究生培养支持基金的导师也可以由支持基金支付助研经费。
注3:研究生奖学金只用于资助全日制科学学位研究生。
注4:本标准从2008级博士生开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