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司〔2021〕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2号)和《郑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结合今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和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了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细则,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一贯表现,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三)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五)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六)发挥和规范专家组成员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专家组成员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专家组成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二、复试形式 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复试时考生不允许到校。 三、资格审查 1、提交资料时间:4月1日24:00之前完成材料提交。 2、提交资料平台:研招网高校远程复试平台。 3、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清单(通过网络方式提交PDF或图片格式扫描件): (1)准考证。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学籍、学历(学位)证明 A.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校生证明或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B.往届生提交网络报考所填报的学历学位证书; C.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复试时往届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研究生学籍在籍的需提交学籍所在高校研究生院(处)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D.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的院(系)党组织填写并盖章;非应届考生由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填写并盖章,无党组织的也可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暂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可由考生户口所在地街道、社区、村委会党组织或档案所在单位党组织填写并盖章。 (6)郑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登录系统填报导师并打印通知单,系统网址另行通知)。 (7)根据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文件精神,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我校的考生,除提供我校规定的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必须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原件。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调剂考生须提交经相关地区主管部门盖章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9)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3。 四、复试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
1、专业课笔试 考试时间:4月10日9:00—11:00 专业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30%。 考试平台:腾讯会议。会议ID和密码将于前一天通过微信群发送。不得向他人透露会议室ID及密码,如果因为考生个人原因造成不相关人员进入会议室,相关考生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考前准备:在笔试开始之前,请考生提前准备不少于2张白色A4纸作为答题纸,按下图格式在纸上画出密封线,并写明姓名、专业、准考证号和页码,用黑色水笔手写答案。如需要用多张答题纸,每张答题纸均应符合该格式,卷面书写应规范、工整、清楚,不得出现与考题无关的内容。 考生答题:答题过程中,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的摄像头和麦克风须全程开启,视频画面中显示的范围应包括考生的头部、双肩、手部及答题纸。如因网络问题出现卡顿或断网,请尽快重新连接网络并登陆会议室。 提交试卷:答题结束后,请考生在10分钟内将答题纸满屏拍照并发送到指定邮箱(新闻学、传播学发送到zdxcxly@126.com,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发送到xinchuanyjsjx@126.com),拍照务必清楚,邮件标题为:姓名+专业+答卷份数,邮件的发送过程不得离开摄像头监控范围,逾期未收到邮件的考生将视为考生缺考。交卷完成后考生不得离开会议室,等监考老师宣布已收到大家的答卷后,才能离开会议室,答题纸原稿请妥善保管,不得外传。 2、同等学历考生加试 考试时间:4月12日9:00—11:00 具体流程参见专业笔试流程。 同等学力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专业面试 面试时间:4月11日全天 考试平台:研招网高校远程复试平台。 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和实践能力展示;抽取考题,回答专家就有关专业及相关研究方向所出的问题;回答专家提出的其它问题。 专业面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50%。 4、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安排 考试时间:4月10日14:00-18:00 考试平台:研招网高校远程复试平台。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20%。 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抽取考题,回答专家所提出的问题。 五、复试成绩与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和公示 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按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的权重比为3∶7。分专业根据成绩高低进行综合排序。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30%)+英语成绩(2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复试工作全部完成后的48小时内在学院网页上公布复试成绩。 六、体检 在新生报道后进行,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网络远程复试要求 1.复试平台 我院网络远程复试主要平台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开发的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复试考生须熟练掌握该系统的使用(该系统考生操作手册见以下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腾讯会议为我院笔试和面试应急预案平台,考生同样须提前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2. 复试材料 考生复试当天须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初试准考证原件,以备查验。 3.软、硬件设备要求 我院采用双机位复试,考生需要准备的设备如下: 主机位设备:配置麦克风、摄像头和音箱的笔记本电脑、台式机或手机一台,不可使用耳麦,摄像头对准考生正面; 第二机位设备:需手机或带摄像头的平板设备一台,用于监控复试环境。 电脑操作系统须为windows7以上版本,应保证稳定的宽带接入。手机应保证稳定的网络且电量充足。复试全过程,考生不得使用任何类型的耳机。 4.网络要求 复试场地应具备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2种以上的网络条件。采用双机位面试,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选用宽带或WIFI联网,手机采用4G/5G联网,以确保线上复试能顺利进行,避免影响复试成绩。 手机用4G/5G移动数据连接联网时,可关闭手机通话功能或设置成来电转接;用宽带或WIFI联网时,可直接关闭移动数据连接及手机通话功能。若复试过程中出现断网情况,考生需第一时间打开手机信号,确保学院与考生取得联系。 5.环境要求 要求相对安静、独立,光线明亮;考生周围不能有任何与复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在场。复试前需向考官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面试。考生自行选择复试场所,但不得在研考机构或其他相关辅导机构提供的场所进行复试,一旦发现,取消复试资格。 6.系统演练和设备测试 我院将在正式复试前提前开放测试用面试考场,组织每一位考生进行面试系统流程的演练,同时对考生的面试设备及网络进行测试,考生务必关注有关通知,认真参加演练和测试。 7.复试纪律 (1)考生复试时不得佩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不能化妆、不得用头发、饰品等遮盖耳朵及面部,以便于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 (2)考生复试时不得使用耳机,不得中途离开座位,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违纪。 (3)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他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八、其他 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学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复试环节。若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确存在特殊困难,请提前与报考学院联系。考生在复试的整个阶段须保持联系畅通,以便学院联系。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 九、专业招生人数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1.各专业招生人数及复试分数线: 学科、专业代码 | | | | | | | | 050301 | | | | | | | 050302 | | | | | | | 055200 | | | | | | |
2.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1)。 十、复试工作结束后48小时内在本院网站公示复试排序名单,请考生注意查看。 十一、其它相关问题,由新闻与传播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与“复试专家小组”负责解释。 十二、咨询及申诉电话:6778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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