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此公示仅为复试综合排序公示,如若并列按初试成绩排序,拟录取名单还需通过院(系)资格审查、上报国家录检系统审查无误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须在备注栏中注明。联培计划及“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考生单独公示。专业计划后续如有增加将按序依次录取。初试成绩占比70%,复试成绩占比30%。
注:复试结果公示以综合成绩降序排列,排列次序为:(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2)调剂考生。
一志愿综合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调剂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