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已开展多年,对于学校形成良好校风、学风,引导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向社会输送更多的高质量优秀人才,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都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精神及《郑州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现将我校2014年省级及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1.评选范围:2014届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研究生。 2.评选比例: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占本年度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10%,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中产生,占本年度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5%(各培养单位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比例评选,不得超额。 3.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4)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 (5)申请“优秀毕业研究生”的硕士生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全国核心刊物发表1篇或全国公开发行刊物发表不少于2篇学术论文,或参编学术著作(3万字以上); ②参加科学研究,获得厅局级以上(含厅局级)奖励; ③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科技发明创造,有明显社会、经济效益或获得发明专利者; ④专业学位评选时注重参加实践锻炼的效果与成绩。 (6)申请“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博士生在全国核心刊物发表不少于4篇学术论文,其中理、工、医各专业至少有1篇发表在SCI或EI收录的期刊上,人文社科各专业至少有1篇发表在我校《重要学术期刊目录(人文社科版)》收录的期刊上;有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或获得发明专利者给予优先考虑。 (7)毕业生生源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毕业生不能列入评选对象。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负责地做好本单位的评选工作,省级及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应确保通知到每位毕业生,推荐人选名单要通过院系公告栏等方式公示三天。 5.各培养单位要组织被推荐的毕业生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及《郑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对优秀毕业生表格进行仔细审核,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 各单位务必于2014年2月25日下午5点之前将《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3,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不能加页),《郑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4,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不能加页)),《校级及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见附件5、统一用A4纸打印,一份),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653房间,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yangongbu@zzu.edu.cn。 联系人:刘素娟 联系电话:67781711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4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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