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发挥推免生工作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以及推动高等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作用,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3〕)的要求,2014年推免生工作要更加突出推免生工作机制创新,切实加强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优化、调整。现将我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和组织工作 1.接收推免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拔。 2.只接收全国重点大学(设有研究生院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以上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成立推免生推荐接收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二、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设有研究生院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以上的专业对口的学生)。 3、其他相关学业要求 ①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前三学年平均成绩一般在本科专业排序中名列前15%,本科学习期间平均学分绩点(GPA)一般要求达到优良以上。 ②在校期间获得过奖学金或其它奖励。 ③通过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考试(新计分标准425分以上),或TOFEL成绩70分以上(两年有效),或GRE成绩1000分以上(五年有效)。 ④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者、在学期间从事过科技活动并获奖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者,可优先接收推荐。 ⑤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并获得学士学位。 ⑥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申请者应提交的材料 1、《郑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2份。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1份。 3、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4、获得奖学金的证书复印件、英语成绩复印件(复试时验原件)。 5、申请人须提交与申请专业有关的专家推荐信(附件2)2份。 6、如果有获奖或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提交复印件或证明信。 7、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有突出表现,提交由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 四、复试考核办法及内容 1.复试办法 (1)专业课笔试3小时,满分为100分。 (2)采取面试形式,考察专业课和英语听说能力。组织有关人员准备专业课和英语试题。采用选题号回答问题的形式,专家根据考生回答问题的情况现场打分,秘书根据每个专家的打分,按简单算术平均法进行综合。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专业面试和英语听说成绩各为50分,满分100分。 (3)出具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教务处提供的推荐免试证明信、获得奖学金的证书复印件、英语成绩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证明材料、专家推荐信两份。满分为50分。 2、复试内容 (1)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专业课笔试课程经济学学科为《货币银行学》,管理学学科为《会计学》。 (2)外语听说能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体健康状况。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五、奖学金及优惠政策 1、我院接收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毕业的推免生,并享受学校提供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奖学金。 2、研究生院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经综合考评,复试优秀,且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10%的推免生除可享受学校提供的相应奖学金外,还可获得优秀考生奖学金2000—3000元。 六、工作程序及安排 1、2013年9月25日前,接收和初审申请者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并通知进行复试。 2、9月26日下午2:30面试,地点203室。 3、9月27日上午9:00——12:00专业课笔试,地点203室。 4、9月28日,确定获得初取资格的推免生并公示7天。 5、2013年10月16日前,上报《郑州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初取资格的推免生专业课笔试试卷及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复审;对同意接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出具接收函。 4、通知考生持接收函到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于10月份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一般为11月中旬)到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凡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系河南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须选报郑州大学报名点)。10月30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到郑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将不能被录取。 5、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对获得初取资格的推免生进行复审,通过者方可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资格复审内容包括: ①完成本科培养方案所要求的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②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好”以上; ③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情况; ④自取得拟录取资格至入学报到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七、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责成专家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监督电话:67780686(办公室电话)13598036677
郑州大学商学院 二0一三年九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