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郑州大学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各专业具体情况,制定如下工作办法。 一、复试分数线 在国家划定的复试分数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差额复试的原则。公共管理学院根据各专业一志愿上线生源情况自主提出复试分数的基本要求,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二、复试的主要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外语听说能力;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复试的主要方式 1.笔试:所有复试考生都必须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形式为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同等学力(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必须加试所报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形式为笔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以取得及格以上成绩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一级学科下相同二级学科不加试。 3.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通过和老师面谈来综合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运用英语的水平。听力、口语同时测试,分别计分,成绩各占50分,满分100分,听力、口语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对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仪态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及身体状况,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全部量化。 复试成绩=业务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2.复试总成绩占综合成绩权重为40%,即考生录取成绩为: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3×40%。 3.专业课笔试、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按郑州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五、行政管理专业考生培养类别选择 1.为更好地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调整优化我校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模式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模式转变,我校在从2009级硕士研究生开始,开展学术研究型和应用研究型分类培养工作。我院行政管理硕士点为试点专业。 2.凡报考我院2012年行政管理专业的考生,复试时可根据自己知识背景优势、对学科专业的兴趣和对未来职业规划的设想,自主选择培养类别,即学术研究型或应用研究型。学院根据学生志愿、自身优势、复试结果及学科培养条件等,在录取时确定其培养类别。 3.考生被录取后,在中期考核阶段,经导师同意,可以向院系申请改变培养类别。 六、本复试标准及办法适用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伦理学、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国际政治、社会学、行政管理、社会保障、社会工作硕士等11个专业,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标准及办法在我院网站另行通知。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2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