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学位办公室《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1号)精神,现将我校201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
我校除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外其他专业应试语种统一为英语。其中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硕士学位时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我校相应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详见附件1。
各学科专业对应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详见附件2。申请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硕士学位的人员,可选考哲学或政治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申请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的人员,可选考公共管理或教育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二、考试时间
2013年5月26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
三、考试报名
本次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我校资格审查并进入了“信息平台”的申请人。去年我校已对研修班在校学员进行了两次现场确认采集照片和指纹,已进行过现场确认的人员信息已进入“信息平台”,即附件3考生报名流程中“信息注册及资格审查”环节已完成,今年不再组织同等学力人员的现场信息确认工作。
我校同等学力人员考生参加考试地点统一在河南省。凡进入“信息平台”的申请人,须在3月1日至3月20日期间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当年参加考试的语种或学科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2013年全国统考报名流程及要求详见附件3。
我校将在3月1日至3月26日期间分批次进行资格审核,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后3日内登陆“信息平台”查看本人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后及时进行网上缴费。我校将在3月26日前完成全部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如发现不符或有弄虚作假将及时纠正或取消其申请资格。在全国统一考试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四、成绩下达和公布
考生可通过“信息平台”查询考生的考试成绩及相关信息,请考生相互转告。
五、其它事宜
1.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10〕545号)的有关规定,2013年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2013年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全部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我校资格审核的报考者方可进入“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4月1日,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本次报名无效。
2.严肃考风考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者,将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3.请各单位务必及时通知本单位同等学力人员按时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以免延误本次全国统考报名工作。 学位办公室
2013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