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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郑州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发布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国杰、韩一帆
副组长:任保增、王黎明
纪检:王黎明(兼)
成员:章亚东、汤建伟、侯翠红、贾荣民
秘书:李顺义
工作人员:姜高亮、彭溦
二、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专家委员会
主 任:刘炯天
执行主任:韩一帆
成员(14人):刘金盾、刘国际、魏新利、章亚东、任保增、原思国、马晓建、韩 捷、孙培勤、王 岩、王定标、汤建伟、张 冰、常 春
复试分为10个小组同时进行。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复试工作专家委员会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各复试小组确定1人为兼职纪检监督人员,负责复试全过程的现场监督,并做出记录;配备一名工作人员担任秘书,做好现场记录、小组复试成绩核算以及复试材料的归档备案工作。
三、复试方案
1、复试考生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达到参与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2)、考生调剂
(1)第一类调剂:第一学历为“985”高校(不含二本或二级学院学生)的符合国家A类成绩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欲调入我院,须先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输入个人调剂信息,并经学校和学院发出同意复试通知。该类调剂考生在复试时提交由本人所在学校的学院或系一级学生管理部门和本人签字盖章,同意一旦录取将保证来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诚信“承诺书”。
(2)第二类调剂: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全日制科学学位研究生,达到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复试入学考试控制分数线,但低于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全日制科学学位专业的复试入学考试控制分数线,可自愿要求转换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型,且办理书面手续后参加复试。
(3)、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但要来学院报到并体检
2、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复试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本人资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我校招生简章所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6)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1份
(7)郑州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
将上述材料装入文件袋中,封面用A4纸打印,按上、下序写明:准考证号码;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复试专业;材料清单;本人签名。
时间:2016年3月21日 (星期一) 上午 10:00~12:00 ; 下午 14:00~16:00 报到。
地点: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 郑州大学(新校区)化工与能源学院办公楼102室学院研究生办
联系人:李顺义、姜高亮、彭溦 电话:0371-67781330
对考生的二代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与学信网上学籍学历信息不匹配的考生,复试时必须提交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同时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籍在线验证,并于复试时交至学院,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体检
考生报到后,除复学的和保留资格生外,其他考生必须持准考证或调剂表按规定到新校区体检站参加体检。体检时需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签字笔一支、体检费30元(体检当天清淡饮食,不需空腹)。
时间:3月23日(周三)上午:8:30—11:30
因故未能按时体检的考生,3月24日上午8:30—11:30到新校区校医院进行补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4、笔试
包含业务课基础理论、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两部分内容测试。各100分,60分为及格,总成绩占复试成绩的55%。以一级(或二级)学科/工程领域分块同时进行,两部分内容考试时间共3小时。
时间:2016年3月22日(星期二) 上午9:00—12:00
地点:报到后另行通知
各一级(或二级)学科/工程领域笔试专业综合科目如下:
一级学科/工程领域 | | | | | | 化学工艺、应用化学、工业催化、化学工程、制药工程、生物化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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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教材:
物理化学 化学工业出版社 天津大学
化工原理 化学工业出版社 陈敏恒等
流体流动与传热 流体力学(I)、(II),孔珑,高等教育出版社;
传热学(第三版),杨世铭,陶文铨,高等教育出版社
工程热力学 化学工业出版社 毕明树
高等教育出版社 沈维道
安全系统工程 煤炭工业出版社 张景林、崔国璋
安全人机工程学 煤炭工业出版社 欧阳文昭、廖可兵
生化工程与设备 化学工业出版社 马晓建
5、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其中:听力(50分)、口语(50分)。测试成绩占总复试成绩的20%。
听力测试时间: 2016年3月22日(星期二) 上午8:30—9:00; 地点:与笔试地点相同,报到后另行通知。
口语测试时间: 2016年3月22日(星期二) 下午 14:00—18:00; 地点:同面试地点
6、面试考核
通过提问方式,考核考生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或分析问题、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面试考核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5%
考核时间:2016年3月22日(星期二) 下午 14:00—18:00; 地点:同面试地点
7、综合考核
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及身体状况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考核在复试面试期间一并进行,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个人口语测试及面试考核时间:20~30分钟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及时间:每科满分100分,时间3小时;60分为及格。
(1) 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
加试科目: 化学反应工程 化工热力学
(2)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
加试科目: 工程传热学 工程流体力学
(3) 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
加试科目: 环境概论 环境监测
(4) 安全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
加试科目: 安全学原理 燃烧与爆炸理论
(5) 轻工技术与工程一级学科:
加试科目: 微生物学 生物工艺学
考试时间: 2016年3月23日(星期三)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地点:报到后另行通知
四、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业务课基础理论笔试成绩+实践(实验)能力笔试)×55%+(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25%
2、综合排序成绩
综合排序成绩 = 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分数)×50%+ 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分数)×5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列入综合排序表。
五、复试排序及公示
综合排序办法
根据学院招生指标,按专业以综合成绩降序排列。各专业排列次序为:
(1)推荐我院的免试生;
(2)第一学历为“985”高校(不含二本或二级学院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或第一类调剂考生;
(3)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不属于第二类调剂的考生;
(4)第二类调剂的考生。
综合排序表
2016年3月25日晚22时前在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网页(http://www5..zzu.edu.cn/hxgc/)公布考生综合排序名单(按总分降序排列)。
六、导师及学科方向团队选定
1、考生复试前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核对自己基本信息,网上提交选择导师结果,在报考专业方向依次选择3位导师,在相近专业方向依次选择1~3位导师。考生下载打印《郑州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签字后在复试报到时交到学院研究生办。
2、学院按考生所选第一志愿导师顺序将考生分到各科研团队,各团队组织导师与拟招录研究生开展双向选择,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根据考生志愿确定团队中的首席导师。如果第一志愿选择某团队的考生多于该团队招生指标,该团队可以开展差额双向选择。未被该团队录取的考生,须返回学院,由学院再分配到第二或第三志愿或选报考生不足的团队开展双向选择。如果某考生经过多个团队双向选择,仍然不能被团队导师组录取,经学院审核后列为不被录取名单。
3、由于参加复试考生的最终录取涉及学校研究生院审核等诸多因素,可能造成部分选定导师的考生最终不能被录取。请导师选定考生时慎重考虑。
2016年3月23日全天,各科研团队组织选择本团队导师的所有考生开展“双向选择”见面会,确定本科研团队拟接收考生名单、就学专业、学位类型、首席导师等信息。
2016年3月24日16:00前,由各科研团队秘书将整理好的材料报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七、学业和助研奖学金等级确定
学业奖学金和助学奖学金评定按复试后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奖助等级待学校新的奖助办法确定后,再按等级指数确定。
八、复试监督和复议
复试考生本人若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性和复试结果有复议、投诉要求的,请按下列要求办理:
1.向化工与能源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纪检负责人提出申请复议、投诉; 联系电话:0371-67781291;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邮政编码:450001
2.直接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复议、投诉;
3. 受理投诉时间:2016年3月24日—2016年4月14日。
4.申请复议及举报违规违纪事项,必须实名进行。申请复议或投诉者,必须陈述事实、依据。对无中生有、蓄意诬陷的,要承担相关责任;匿名投诉、举报的,学校、学院皆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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