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化硕招通告【2015】01号)
根据《郑州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发布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国杰、韩一帆 副组长:任保增、王黎明 纪检负责:王黎明(兼) 成员:章亚东、汤建伟、侯翠红、贾荣民 秘书:李 雯、孟祥睿 工作人员:姜高亮、彭溦、张兴华
二、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专家委员会 主 任:刘炯天 执行主任:韩一帆 成员(14人):刘金盾、刘国际、魏新利、章亚东、任保增、原思国、马晓建、韩 捷、孙培勤、王 岩、王定标、汤建伟、张 冰、常 春
复试分为10个小组同时进行。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复试工作专家委员会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各复试小组确定1人为兼职纪检监督人员,负责复试全过程的现场监督,并做出记录;配备一名工作人员担任秘书,做好现场记录、小组复试成绩核算以及复试材料的归档备案工作。
三、招生复试原则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及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统筹兼顾,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生源结构,科学选拨创新人才,全面提高选拔质量。采取差额复试、职责分明和导师负责制原则。导师参与复试工作,导师和考生实行双向选择,在录取时确定导师,在录取过程中导师对于是否录取考生具有否决权。研究生的复试将突出对专业知识理论、应用和专业能力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将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2015年研究生招生类别分为:(1)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包含:“化学工程与技术(代码0817)”一级学科(含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工业催化和制药工程等二级学科(专业)),“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代码0807)”一级学科(含化工过程机械、热能工程和制冷及低温工程等二级学科(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代码0830)”一级学科(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二级学科(专业)),“安全科学与工程(代码0837)”一级学科,发酵工程专业(082203)二级学科(专业)等。(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包含:化学工程领域(代码085216)、动力工程领域(代码085206)等。 两个类别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及学位论文的要求上有各自明确的定位,分别按照不同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侧重于加强基础理论,学位论文要求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为将来从事更高层次的理论知识学习和前沿科学研究打下良好基础;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侧重于应用技术基础,学位论文要求研究生独立完成一个完整的具有一定难度的应用型研究、工程设计、技术开发或实际管理课题,重点培养研究生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为将来从事技术应用型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待遇基本相同, 基本学制均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学生毕业后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经确认录取,入学后不再作相互间调整。
四、复试方案 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含“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定于2015年3月19日—3月25日进行,现将具体复试方案公布如下:
1、笔试: 包含业务课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两部分内容测试。(1)业务课笔试为专业基础课综合知识等内容测试,以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成绩占总复试成绩的30%;(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为实验及课程设计内容测试,以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成绩占总复试成绩的25%。以一级(或二级)学科/工程领域分块同时进行,两部分内容考试时间共3小时。 时间:2015年3月24日(星期二) 上午9:00—12:00 地点:报到后另行通知
各一级(或二级)学科/工程领域笔试专业综合科目如下: 一级学科/工程领域 | | | | | | 化学工艺、应用化学、工业催化、化学工程、制药工程、生物化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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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参考教材: 物理化学 化学工业出版社 天津大学 化工原理 化学工业出版社 陈敏恒等 流体流动与传热 流体力学(I)、(II),孔珑,高等教育出版社; 传热学(第三版),杨世铭,陶文铨,高等教育出版社 工程热力学 化学工业出版社 毕明树 高等教育出版社 沈维道 安全系统工程 煤炭工业出版社 张景林、崔国璋 安全人机工程学 煤炭工业出版社 欧阳文昭、廖可兵 生化工程与设备 化学工业出版社 马晓建 |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其中:听力(50分)、口语(50分)。测试成绩占总复试成绩的20%。 听力测试时间: 2015年3月24日(星期二) 上午8:30—9:00; 地点:与笔试地点相同,报到后另行通知。 口语测试时间: 2015年3月24日(星期二) 下午 14:30—18:00; 地点:同面试地点 3、面试考核 通过提问方式,考核考生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或分析问题、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面试考核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5% 考核时间:2015年3月24日(星期二) 下午 14:30—18:00; 地点:同面试地点 4、综合考核 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及身体状况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考核在复试面试期间一并进行,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个人口语测试及面试考核时间:20~30分钟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及时间:每科满分100分,时间3小时;60分为及格。 (1)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 加试科目: 化学反应工程 化工热力学 (2)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 加试科目: 工程传热学 工程流体力学 (3)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 加试科目: 环境概论 环境监测 (4) 安全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 加试科目: 安全学原理 燃烧与爆炸理论 (5)轻工技术与工程一级学科: 加试科目: 微生物学 生物工艺学 考试时间: 2015年3月25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地点:报到后另行通知
五、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业务课笔试成绩×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实践(实验)能力考核×25%+面试成绩×25% 2、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 = 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分数×50%)+ 复试成绩(×50%)。 3、笔试、面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列入综合排序表。
六、复试排序及公示 1、推荐免试生已经确定全日制科学学位或专业学位招生类别,不得变更。参加入学考试考生在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时已经选定攻读“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种学位类型。根据今年我院各学科(工程领域)名额分配情况,允许部分符合调剂条件,报名时选定攻读“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化学工程与技术(代码0817)或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代码0807)一级学科考生(不含推免生),调剂到“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相应的化学工程领域(代码085216)或动力工程领域(代码085206),进行复试录取工作,录取后一般不再从“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系列与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系列互相转换。
2、调剂考生 (1)第一类调剂:第一学历为“985”高校(不含二本或二级学院学生)的符合国家A类成绩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欲调入我院,须先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输入个人调剂信息,并经学校和学院发出同意复试通知。该类调剂考生在复试时提交由本人所在学校的学院或系一级学生管理部门和本人签字盖章,同意一旦录取将保证来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诚信“承诺书”。 (2)第二类调剂: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全日制科学学位研究生,低于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全日制科学学位研究生复试入学考试控制分数线,但达到参加我院调剂复试入学考试控制分数线,欲向我院全日制专业学位调换学位类型的考生,本人自愿要求转换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型,且办理书面手续后参加复试。注意:第二类调剂生不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输入调剂信息,可直接来我院复试报到,并在报到时填写调换学位类型表格即可。
上述第一、第二类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分数前不作减分处理。
3、综合排序办法: 根据学院招生指标,全日制科学学位按照4个一级学科、1个二级学科(发酵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按2个工程领域分为7块,分别在各块中按第0-3方阵,分方阵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降序排列。 (1)在各块中,分别以第一学历为“985”高校(不含二本或二级学院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再第一类调剂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作为零方阵; (2)推荐我院的免试生,按综合成绩排序作为第一方阵; (3)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全日制科学学位且不属于第二类调剂的考生,可按我院全日制科学学位类型参加复试。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全日制专业学位,且达到参加我院复试入学考试控制分数线参加复试,综合成绩排序作为第二方阵; (4)前述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全日制科学学位的第二方阵,但位于录取指标额度外的考生,本人自愿要求转换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型,且办理书面手续后,可与第二类调剂考生一起,按综合成绩排序作为第三方阵。
4、综合排序表
七、导师及学科方向团队选定 1、考生复试前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部网站,核对自己基本信息,网上提交选择导师结果,在报考专业方向依次选择3位导师,在相近专业方向依次选择1~3位导师。考生下载打印《郑州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签字后在复试报到时交到学院研究生办。
2、学院按考生所选第一志愿导师(以考生在报名时填报导师志愿为准)顺序将考生分到我院9个学科方向团队之一(其中085216化学工程领域包含10个河南资源与材料产业协同创新中心支持计划),学科方向团队组织导师组导师与拟招录研究生开展双向选择,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根据考生志愿确定学科方向团队中的首席导师。如果第一志愿选择某学科方向团队的考生多于该团队招生指标,该团队可以开展差额双向选择。未被该学科方向团队录取的考生,须返回学院,由学院再分配到第二或第三志愿或选报考生不足的学科方向团队开展双向选择。如果某考生经过多个团队双向选择,仍然不能被团队导师组录取,经学院审核后列为不被录取名单。
3、由于参加复试考生的最终录取涉及学校研究生院审核等诸多因素,可能造成部分选定导师的考生最终不能被录取。请导师选定考生时慎重考虑。
4、2014年我院刘金盾、韩桂洪、黄艳芳、白净、张浩勤5位导师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张延武获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核算名额时对每位导师所在学科分别奖励1名“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名额,请所在学科及团队优先保证上述导师招生。对于已经建立研究生创新基地的学科方向团队或导师有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需求时,优先分配专业学位研究生。
2015年3月25日全天,各学科方向团队组织选择本团队导师的所有考生(含“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展“双向选择”见面会,确定本学科方向团队拟接收考生名单、就学专业、学位类型、首席导师、助研奖学金等级等信息,并与拟录取考生签订协议。 2015年3月25日16:00前,由各学科方向团队秘书将整理好的材料报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八、学业和助研奖学金等级确定 学业奖学金和助学奖学金评定按复试后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奖助等级待学校新的奖助办法确定后,再按等级指数确定。
九、复试监督和复议 复试的监督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及专家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自律并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禁发生违纪违规事件,违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及专家复试小组的纪检人员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报告。研究生院及学校纪检部门将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责成专家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复试考生本人若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性和复试结果有复议、投诉要求的,请按下列要求办理: 1.向化工与能源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纪检负责人提出申请复议、投诉; 联系电话:0371-67781291;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邮政编码:450001 2.直接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复议、投诉; 3. 受理投诉时间:2015年3月26日—2015年4月14日。 4.申请复议及举报违规违纪事项,必须实名进行。申请复议或投诉者,必须陈述事实、依据。对无中生有、蓄意诬陷的,要承担相关责任;匿名投诉、举报的,学校、学院皆不受理。
十、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体检时间 复试考生: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第二类调剂考生,已接到复试通知的第一类调剂考生。 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但要来学院报到并体检。 第一志愿报考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所有一级(或二级)学科/ 专业学位工程领域最低复试分数要求见附件1;第二类调剂参加调剂复试入学考试控制分数线见附件2。
复试考生持复试通知到我院报到,交相关个人资料复印件,并进行资格审查。 时间:2015年3月23日(星期一)上午 10:00~12:00 或下午 14:00~16:00 时报到。 地点: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 郑州大学(新校区)化工与能源学院办公楼102室学院研究生办,联系人:李雯、孟祥睿、姜高亮、彭溦、张兴华 电话:0371-67781330
1. 复试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本人资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我校招生简章所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6)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1份 (7)郑州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 将上述材料装入文件袋中,封面用A4纸打印,按上、下序写明:准考证号码;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复试专业;材料清单;本人签名。
2. 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 对考生的二代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与学信网上学籍学历信息不匹配的考生,复试时必须提交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同时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籍在线验证,并于复试时交至学院,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 对于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出具正式接收调剂函,调取调剂考生考试档案。2015年5月5日前考生试卷档案未到达我校的,不能将考生列入录取名单。 4. 关于保留入学资格问题 2015年被录取的考生,无论是应届本科毕业生还是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提出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后再入校学习的申请。对于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拟录取考生,需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的书面申请。 复学的2014年保留资格生不再参加2015年的复试及体检,但必须列入2015年复试综合排序表上报。2015年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但要参加当年体检。 5. 复试时关于录取类别的选择 2015年教育部规定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由考生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录取类别确定后,不予更改)。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必须转入我校。 6. 对参加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加强复试外,还须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实践技能的复试考查,其中笔试的加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为每门科目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以取得及格以上成绩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7.体检:除复学的保留资格生外其他考生必须按规定体检。体检时需携带近期一寸照片1张,并按要求交纳体检费。体检时间:2015年3月22日上午8:30—11:30,郑州大学新校区校医院。因故未体检者,3月23日补检,具体请查询校医院网站相关公告。(网址http://www2.zzu.edu.cn/xyy),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5年3月17日 附件1 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参加复试控制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硕士研究生最低复试分数要求,河南省执行一区A类分数线。我院今年报考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第一志愿上教育部线考生数多于录取名额。结合学校通知精神,按参加复试人数应大于录取人数(差额复试1:1.2)要求,参加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第一志愿报考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成绩达到下表中最低分数要求的各学科/专业或工程领域考生满足参加复试分数要求。
学科/专业(全日制科学学位) 或工程领域(全日制专业学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2 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参加调剂复试控制分数线
我院今年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第一志愿上教育部线考生数少于录取名额。结合学校通知精神,按参加复试人数应大于录取人数(差额复试1:1.2)要求,参加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第一志愿报考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成绩达到下表中最低分数要求的全日制科学学位各一级学科/专业向全日制专业学位工程领域调剂后才能参加复试,考生须满足参加调剂复试分数要求如下表。 报考:一级学科/专业 (全日制科学学位) | | | | | | | | 化学工程与技术 (含化学工艺、应用化学、工业催化、化学工程、制药工程、生物化工) 安全科学与工程 | | | | | |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含化工过程机械、热能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专业) | | | | | | |
附件3 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时间地点 项目 | | | | | | 2015年3月23日(星期一)上午 10:00~12:00 或 下午 14:00~16:00 | | | | | | | | | | | | 2015年3月24日 下午 14:30—18:00 | | | | 2015年3月24日 下午 14:30—18:00 | | | 2015年3月2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 | | | | | | | | | | | | 学院各学科方向团队自行组织, 时间、地点自行安排并发布 | | | | |
附件4 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 研究生导师年度招收人数及学科规定 1. 博士研究生 (1) 院士招收博士生人数≤2; (2) 博士生导师招收博士生人数≤1。 2. 科学学位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 院士招收硕士生人数≤5 ,其中推荐免试生人数≤4,且招生二级学科数≤3; (2) 博士生导师招收硕士生人数≤4,其中推荐免试生人数≤3,及科学学位硕士生人数≤3,且招生二级学科数≤3; (3) 教授硕导招收硕士生人数≤3,其中推荐免试生人数≤2,及科学学位硕士生人数≤2,且招生二级学科数≤2; (4) 副教授(或博士)硕导招收硕士生人数≤2,其中推荐免试生人数≤1,及科学学位硕士生人数≤1,且招生二级学科数≤2; (5) 新增硕导首次招生(或学校外、学院外兼职导师)招收硕士生人数≤1,其中推荐免试生人数≤1,及科学学位硕士生人数≤1,且招生二级学科数≤2。 补充说明: 国家973、863和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子课题以上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面上项目或重点项目)课题负责人,河南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负责人,企业重大横向课题(单项100万元以上)负责人(以上均须提供正式合同任务书作为依据),校级以上优秀博士、硕士论文获得者的导师,在上述5条规定基础上,当年(或项目、课题完成期限内任一年度)再增加招收硕士生名额1人,奖励名额仅享受1次,其推荐免试生、科学学位或专业学位种类不限,招生二级学科数目不变。 3. 工程硕士研究生、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力攻读硕士学位等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导师招收在职硕士生人数≤1。 本规定自2014年度研究生招生起实行。校研究生院如有政策调整,学院对本办法将做出相应调整。 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