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精神和河南省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郑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要求及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以学院党政领导及各学科主要负责人组成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复试专家小组。 二、复试方式 一志愿上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面试。 调剂考生:无笔试,通过研招网(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线上复试。 三、 资格审查材料 (一)准考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二)身份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学籍学历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或学信网学籍证明; 2.往届本科毕业生:最后学历、学位证书(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3.国(境)外学历考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暂时无法提供相关毕业证明材料,须出具在读国(境)外高校的有效证明。 (四)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五)政审材料(一页,不得加页) 1.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章; 2.往届本科毕业生:在档案所在地开具且鉴定意见一栏“单位政工或人事负责人签字”处必须有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章。 (六)复试通知单 考生复试前登录“2023年硕士生导师选择及复试通知打印系统”(http://gs2.zzu.edu.cn/srch/masterFscj.html),选报复试研究方向招生导师,下载打印复试通知单并签字。各招生专业方向导师相关信息可在我院官网查询。 (七)其他材料 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2.因改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导致学籍、学历无法通过校验的考生,须提交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页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证明,材料要能有效体现学历证、身份证、考生报考信息之间的联系; 3.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以及可反映考生个人综合能力的材料。 注: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须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 复试具体事宜 (一)一志愿上线考生 1.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3月24日(周五)下午14:30-17:30(考生持准考证和复试通知单进校,逾期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地点:郑州大学主校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楼一层大厅 各方向资格审查负责人及编号 2.专业课笔试 时间:3月25日(周六)上午8:00-9:40。 地点:郑州大学主校区材料馆教学楼4层、5层 笔试考场具体名单以学院官网当天公布为准。 权重: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30%。 内容:详见学院官网http:www5.zzu.edu.cn/clgc/info/1160/6349.htm<复试笔试科目及参考教材> 3.面试 时间:3月25日(周六)下午(材料与化工专业考生);3月26日(周日)全天(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考生)。 面试地点、分组具体名单以学院官网当天公布为准。 权重: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70%。 内容: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核考生的外语口语听力(5分钟,20分)、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15分钟,80分)。主要考核内容如下: 外语口语听力方面:与专业能力面试合并进行,考试范围为日常交流能力和专业英语应用能力。 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方面:(1)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等;(2)身心健康情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3)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4)本专业常用研究实验技能、研究基础知识和相关研究前沿内容;(5)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综合成绩排名及公示 (1)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初试成绩(初试成绩/5)×占比(60%)+复试成绩×占比(40%) (2)排名方式 各专业(方向)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排名并列,按初试成绩排序。 (3)复试结束后48小时内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接受考生监督。 5.相关说明 (1)考生在等候区及面试时使用任何电子及通讯设备均属于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二)调剂考生 调剂工作将在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工作完成后启动,名额按各专业方向缺额公布。考生初试单科及总分成绩均须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方可申请调剂。理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调剂考生按初试总成绩进行排序,工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专业)调剂考生按初试前三科成绩之和进行排序,按不低于120%的比例进入复试。 1.资格审查 时间:接到复试通知后立即按要求在研招网(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上传,复试开始后上传无效。 形式:通过网络方式提交PDF或图片扫描件至研招网(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纸质版参照一志愿上线考生要求妥善保管,待录取结束后上交。 2.面试 时间:各专业方向具体复试时间及详细分组名单陆续在学院官网发布。 权重: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100%。 内容:参考一志愿上线考生面试内容。 3.综合成绩排名及公示 (1)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工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专业):综合成绩=折合百分制后统考科目初试成绩(前三科初试成绩/3.5)×占比(60%)+复试成绩×占比(40%) 理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综合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初试成绩(初试成绩/5)×占比(60%)+复试成绩×占比(40%) (2)综合成绩排名方式 各专业(方向)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排名并列,按初试成绩排序。 (3)复试结束后48小时内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接受考生监督。 4.相关说明 (1)研招网(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见网址:http://bm.chsi.com.cn/ycms/stu/,考生需仔细学习并熟练掌握该系统。面试系统使用费用每生每次25元由考生通过系统支付。 (2)为确保复试工作顺利,我院选用腾讯会议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备用平台,并采用双机位进行线上复试,线上复试的相应准备工作详见郑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中相关内容。 (3)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五、录取 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按学校最终下达招生计划执行。 考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不予更改。全日制考生需按规定完成调档。具体提交时间和方式以学校通知为准。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监督和复议 按照《郑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监督电话:0371-6778159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河南省资源与材料工业技术研究院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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