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物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加强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精神和河南省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为保证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平稳、安全进行,物理学院特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纪检组、复试专家小组、资格审查小组、技术保障小组、防疫防控小组,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二、工作原则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正公平。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2.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一贯表现,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3.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4.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学院精心设计并严格复试程序,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保证各个环节有章可循,责任到人。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考前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中采取“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要发挥专家组成员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规范管理、加强专家组成员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专家组成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二级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在研究生复试过程中全面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录屏,录音录像录屏的存储介质由我院保存至考生毕业备查。 (一)确定复试名单及复试差额比例1.复试名单确定原则:凡达到我院划定复试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生,均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2.复试差额比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复试名单公布方式和地址: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在物理学院网站上公布。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1.复试方式: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生分开复试,均采用现场复试。 2.复试时间
(1)专业能力笔试时间:3月31日晚19:00--22:00。考试方式:闭卷考试,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考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各专业的复试笔试科目及内容详情请参阅本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2)面试分组、时间和地点①第一组:凝聚态物理专业 时间:4月1日~2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20:00地点:郑州大学主校区物理学院A楼2楼229会议室 ②第二组:理论物理、光学、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时间:4月1日~2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20:00地点:郑州大学主校区物理学院A楼5楼503会议室 ③第三组: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物理电子学、仪器仪表工程专业时间:4月1日~3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20:00地点:郑州大学主校区物理学院C楼6楼610会议室 (三)复试资格审查1.复试资格审核内容 (1)居民身份证(2)准考证(3)学生证(4)大学学习成绩单 (5)学历认证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提交时间
3月30日9:00-17:00。 3.提交方式 在郑州大学新校区(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物理学院A楼二楼229室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及信息登记,提交以下纸质材料(用A4纸): ①准考证复印件1份;②身份证复印件1份;③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 份(往届生);④在校生证明原件、学籍在线验证纸质版各1份(应届生);⑤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1份(或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⑥在大学和工作期间各 种奖励证书的复印件;⑦《郑州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 1份(学校如果不能下载打印,交材料时来学院领取);⑧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 政审材料1份(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分应届与非应届两种,政审材料盖章要求是党委的章,此表可待录取确定后再寄到学院)。 3月30日晚上19:30集中开会宣读有关事宜并接受相关咨询,地点:新校区物理学院B楼107学术报告厅。 4.学院对考生报考资格、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复试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的主要内容及权重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口语听力和专业能力考核。 1.英语口语、听力能力测试(20分,占复试成绩的20%,采用面试形式)测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 2.专业能力测试(80分,占复试成绩的80%)
(1)专业能力笔试(满分100分,折合30分,占复试成绩的30%) (2)专业能力面试(50分,占复试成绩的50%)测试内容:全面考核考生的知识结构及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 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复试还需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身体状况,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此项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所占的权重:40% 3.面试时抽题方式:随机抽题 4.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复试成绩≥60分为合格。 (五)复试成绩及公示1.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2.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一志愿考生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折合100分)×0.6+复试成绩×0.4。 (2)调剂生 综合成绩=全国统考课初试成绩(折合100分)×0.6+复试成绩×0.4。
3.复试结果公示:考生按综合成绩降序排列,如并列按初试成绩降序排序。 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按照综合成绩分别排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48小时内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4.复试总成绩(折合)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期间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六)体检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具体方式和安排按研究生院的通知执行。四、调剂 1.我院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0702J1)、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080402)等专业可接受调剂,具体调剂专业、名额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公布。 2.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学业水平等基本要求 (2)调剂原则 ①在不违背教育部和我校的调剂政策的原则下,我院各专业方向接收调剂生的基本条件为:初试成绩满足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具有优良本科教育背景和科研训练经历、学业成绩优秀、综合能力强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在有缺额的专业方向申请调剂。 ②按调剂考生的全国统考课成绩加和后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3.我院登陆研招网,审核调剂考生志愿信息,对符合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 通知,考生应该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后,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具体网址另行通知)下载及打印复试通知单(接收复试通知后,需间隔一定时段,待研招办将调剂信息导入)。一志愿复试考生待复试通知单打印系统开放后,可直接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复试考生须将下载的复试通知单(PDF格式)作为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或面试材料)提交给复试单位,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持复试通知单参加复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4.咨询电话:0371-67780903。 五、录取工作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其他要求1.为便于各专业确定导师,复试前考生在报考专业方向依次选择3位导师, 在相近专业方向依次选择1-3位导师。考生复试前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具体网址见学校相关通知),核对自己基本信息,网上提交选择导师结果,下载打印《郑州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签字后在复试时提交相关招生单位。
2.录取类别的选择。考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不予 更改。考生均需按相关规定提供政审材料,完成调档(全日制)、协议签订事项。具体提交方式和时间以研工部通知为准。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七、监督与申诉考生本人若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有异议,我院全程接受考生的申诉。 1.向郑州大学物理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纪检负责人申请复议;申诉电话:0371-67739077,0371-67780901 2.必须实名申诉,陈述问题必须属实。
郑州大学物理学院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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