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我校2014年全额资助博士生导师岗位人选评审会在综合管理中心会议室公开举行。王宗敏副校长主持评审会,评审专家组由学位委员会各学部相关专家及人事处、科研处、社科办、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员组成,20多名申请人到会旁听并监督评审程序。
王宗敏副校长在评审前讲话。他说,设置全额资助博导岗位是一种导向,这项改革今后将坚持不懈的做下去,评审要牢牢把握住高水平项目和成果这两个根本,高水平的国家级项目是培养博士生、实现科教结合的基础,是充分条件;成果则反映了导师的学术水平,是必要条件,两者缺一不可。他要求评审会要一如既往的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既重视分数又不唯分数,评出正确的导向、评出今后努力的方向,以此传递正气和正能量。
评审前,工作人员将经过个人填报、招生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计分、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初审等程序核算出来的计分明细表张贴在墙上,供申请人和旁听人质疑与纠错。专家组对申报人承担项目、取得成果两方面的得分情况依据提前公布的“量化评分标准”进行了认真地审查和核实。本着当选人都应当承担有国家级高水平项目、取得高水平成果的原则,依据项目、成果两者兼备,并兼顾学科门类,评审组对申报参选人员的条件进行了认真的评议,最终确定30名人选,本次入选的30人中,10人已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1人曾经获得过全额资助博士生导师岗位,19人为首次申请全额资助博士生导师岗位,其中45岁以下的有10人,36岁以下有4人,副教授有7人。这30人将每人获得2014年博士生招生指标1个(名单见研究生院网站)。评审结束后专家组还就量化评分标准细则进行了优化,对明年的评审方案等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形成共识。
我校自2008年起,大胆尝试,在国内开创先河的设置了与国际接轨的“导师全额资助博士生”计划,通过几年的探索与实践,去年又新出台了《郑州大学申请全额资助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并完善了全额资助博士生导师岗位的评审及管理制度。随着几年来该计划的实施与完善,累积的正面效应正不断凸显出来:一是极大地激发了广大教师争拿高水平项目,争创高水平成果的积极性,为学校的科研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二是促使一批优秀的青年教师脱颖而出,为他们的发展助了一把力,为培养出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学者,甚至某一个学科的后备领军人才打下了基础;三是资源的配置更加注重科教的有机结合,更加突出高水平科学研究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支撑作用,科教结合、教学相长形成的良性循环,必将进一步提升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四是全额资助博导岗位评审采取的公开评审制度和量化计分办法,开创了我校评审制度的先河,真正体现了十八大提出的务实、公开、透明的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