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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古代史名词解释3 [打印本页]

作者: 蝶舞清秋    时间: 2007-11-28 19:50
标题: 中国古代史名词解释3
九卿


秦朝中央政府的高级官员。*******,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负责辅佐皇帝处理全国事务,是皇帝的助手。太尉协助皇帝掌管全国军队。御史大夫掌图籍章奏,监察百官。*******之间互不统属,直接对皇帝负责。*******之下有九卿,他们的名称和职掌是:廷尉,掌管司法;治粟内史,掌管国家财政税收;奉常,掌管宗庙祭祀礼仪;典客,处理国内各少数民族事务和对外关系;郎中令,掌管皇帝的侍从警卫;少府,掌管供皇室需要的山海地泽收入和官府手工业;卫尉,掌管宫廷警卫;太仆,掌管宫廷车马;宗正,掌管皇帝宗族事务。*******九卿均由皇帝任免调动,不得世袭。


郡县制


秦朝的地方行政制度。秦朝将地方行政机构分为两级:郡和县。郡是中央政府辖下的地方行政机构,长官为郡守,掌全郡政务;郡尉辅佐郡守;监御史掌监察工作。郡下设县,边地少数民族地区设道。县有大县小县之分,万户以上的大县设县令,不满万户的小县设县长。县令、县长下设县尉、县丞。县尉掌管全县的军事和治安,县丞为县令和县长的助手,掌全县司法。秦朝建立时,将全国分为三十六个郡,以后增至四十多个。

约法三章


刘邦率兵进入咸阳后,秦王子婴迎降。刘邦本欲住在秦帝宫殿里面,后经张良等人劝谏,便封存秦宫中财宝,退出咸阳,驻军灞上。又召集诸县父老豪杰,对他们说:「父老苦秦苛法久矣,秦法规定,诽谤者灭族,偶语者弃市。我来时曾与诸侯相约,先入关中者为王。如今我当为王,与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诸吏人皆官复原职。」秦人闻之大喜,争以牛羊酒食飨劳军士,唯恐刘邦不为王。
焚书坑儒


秦朝统一以后,博士淳于越又提出恢复分封制的主张。大臣李斯坚决反对,并认为儒生以古非今,私学诽谤朝政,要求对他们加以禁止。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秦始皇下令:除秦朝国史、医药、术数、农技、园艺等著作,其它一律限期交到官府,统一焚毁。逾期不交者处以黥刑或罚做苦役,凡谈论《诗》、《书》等儒家经典者处死,借古谤今者灭族,废止私学,欲学者以吏为师。次年,又发生了坑儒事件。秦始皇晚年为求长生不老,遂寄望方士可为他寻觅不死仙药。但因方士侯生、卢生等人斥骂秦始皇,始皇大怒,于是下令御史拿问诸生。其时受株连的儒生达四百六十余人,全部被活埋于咸阳。焚书坑儒暴露了秦政的苛暴,加速了秦朝的灭亡。

钜鹿大战
薛地会议后,项羽与秦军在钜鹿大战。原来秦二世二年,秦将章邯出击赵军,并攻占了赵都邯郸。赵军只得退守钜鹿。章邯以王离二十万人包围赵军,赵将陈余等先后率军至钜鹿外围救赵,惜畏秦威,不敢出战。钜鹿守军兵疲食少,危在旦夕。赵王遂派人向楚怀王求救,楚怀王派宋义为上将军、项羽为次将军北上救赵。楚军抵达安阳后,宋义驻兵不进,企图坐观秦赵二军相斗,待两败俱伤,才进而取之。但项羽则欲渡漳河救赵,内外攻击以破秦军。惜宋义不听,还下令凡不从其命者斩之,每天只是饮酒高会,令到军粮渐少,由是项羽怒杀宋义。楚怀王故改命项羽为上将军。后项羽遣英布等率军二万人,先渡漳河救赵,又下令烧毁军营,破釜沉舟,士卒各持三日粮食,以示誓死之决心。至钜鹿,围困王离军,章邯率军迎救,但被楚军击退。项羽再率楚军连续进击,九战九捷。城内赵军亦乘楚军之威,进攻秦军,俘虏秦将王离,杀副将苏角,解钜鹿之围,章邯向项羽投降。钜鹿一战,秦军主力被剿,决定了秦灭亡的命运。


楚汉战争


指秦亡后项羽、刘邦争夺政权的战争。自汉元年(前206)初至高祖五年(前202),历时共四年余。 秦亡后,项羽自立为西楚霸王,另又划地分封十多王,以刘邦为汉王。刘邦封王后,以汉中为基地,安定巴蜀,收复三秦;后乘项羽出击,攻占关中。双方在彭城展开决战,汉军大败。此后楚汉双方对峙,先后爆发了成皋之战、荥阳之战。由于项羽不善用人,政事军事又连连失策;由是刘邦军用谋略,一方面调兵遣将,包围项军,另一方面又派韩信攻齐、赵等地,令项羽腹背受敌,进退失据。 汉四年,项羽向刘邦提出建议,双方约定以鸿沟为界,西为汉、东属楚。后项羽率兵东归,刘邦却乘项羽撤兵,全力追击,背约攻楚。项羽被围于垓下,汉军四面唱起楚歌,使楚军失去作战斗志。及后项羽率少数军士突围至乌江,终不敌,自刎而死。楚汉战争结束,刘邦即帝位,建立西汉。
西域都护

    中国汉代西域最高军政长官。西汉时,都护为加于其他官号上的职称,多以骑都尉领其职,秩比二千石;东汉时为单任官职。西汉时,都护治乌垒城,与渠犁田官相近,屯田都尉属都护。都护开幕府。都护职在统领大宛及其以东城郭诸国兼督察乌孙、康居等行国,颁行朝廷号令;诸国有乱,得发兵征讨。至新莽末年,西域乱,都护李崇没于龟兹,遂罢都护。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一年,西域18国请复置都护,光武帝不许。明帝永平十七年,始以陈睦为都护。次年,焉耆、龟兹叛,共攻杀陈睦,遂罢都护。和帝永元三年,将兵长史班超平定西域,遂以班超为都护,驻龟兹境它乾城。十四年,班超还洛阳,继任者有任尚、段禧。安帝永初元年,西域乱,征禧还,自此不复置都护。至延光二年,以班勇为西域长史,复平西域,遂以长史行都护之职。
限民名田

限制私人占有土地的数额的主张。汉武帝时,土地兼并非常严重,大地主和广大农民间的阶级矛盾极为尖锐,为巩固封建统治,安定社会秩序,董仲舒提出限田主张。他认为秦自商鞅变法以来,由于土地允许自由买卖,地主和官僚贵族垄断了山林川泽之利,加以财政赋税过重,贪官污吏的克扣残暴,致使“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大彘之食。重以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亡聊,亡逃山林,转为盗贼,赭衣半道,断狱岁以千万数。”而对此状况,他主张限制私人占有土地的最高数额,即“限民名田”。但董仲舒并未说明限田的亩数以及具体实行的办法,只是强调应当限制私人占田(“名 田”)。所以,董仲舒此主张,并未付之实行。郡县制
由春秋战国到秦代逐渐形成的地方行政制度。春秋时,秦、晋楚等国初在边地设县,后逐渐在内地推行。春秋末年以后,各国开始在边地设郡,面积较县为大,但地位比县低。战国时逐渐形成县统于郡的两级制。秦统一后,分全国为三十六郡,后增加到四十余郡,下设县。郡、县长官均由中央政府任免,成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一部分。其郡、县二级行政制一直为后世所沿用。

口钱
亦称口赋,秦代已有口赋之名。董说《七国考》引《大事记》:“渭水不洗口赋起。”或为人头税的泛称。汉代则专指儿童人口税。据《汉书•昭帝纪》颜师古注引如淳曰:“《汉仪注》民年七岁至十四出口赋钱,人二十三。二十钱以食天子,其三钱者,武帝加口钱以补车骑马。”又据《汉书•贡禹传》,武帝时“民产子三岁,则出口钱”。今人或说口赋起征年龄本为七岁,武帝时始提前至三岁。一说起征年龄本为三岁,元帝采纳贡禹建议,令民产子七岁乃出口钱。东汉末,政治黑暗,口赋或自一岁起征,至“民多不举子”,口赋负担至此最重。

焚书坑儒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统治思想文化而制造的两起重大事件。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博士淳于越奏请按照殷周之制分封子弟功臣,丞相李斯驳斥其议,以“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霍乱黔首”为由,提出禁止私学和焚书的建议,得到秦始皇认可。所焚之书包括秦统一前的列国史记和民间所藏《诗》、《书》、百家语。秦国史记、博士官收藏的图书和民间医学、卜筮、种树等技术之书则不在焚烧之列。令下三十日不烧者黥为城旦。同时宣布,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分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焚书次年,又发生坑儒事件,其起因是方士侯生、卢生无法为秦始皇寻觅仙草,以秦始皇贪于权势、专用刑罚为由,相约逃亡。秦始皇闻讯,下令穷究。受到株连的儒生四百多人皆被活埋于咸阳。秦始皇长子扶苏谏劝,亦被遣至上郡监军。“坑儒”激起广大儒生不满和反抗。陈胜、吴广起义时,孔子的后裔孔鲋即抱礼器投奔义军。焚书坑儒体现了秦政的暴虐,严重摧残了思想文化的发展。

巨鹿之战
秦末农民战争中,项羽率义军在巨鹿击溃秦军主力的一次决定性战役。秦二世二年(前208)八月,秦将章邯引兵北上击赵,围巨鹿。楚怀王命宋义为上将军,项羽为次将统兵救赵。宋义行至安阳,留四十六日不进,项羽遂斩而代之,于次年十二月遣英布、蒲将军引军二万渡漳河救赵。随后秦率全军渡河,命士卒皆带三日粮,破釜沉舟,以示必死决心。与秦军九战,大破之,虏秦将王离,解巨鹿之围。之后,楚军又在漳南大破秦军,迫使章邯投降。秦军主力至此丧失殆尽。巨鹿之战有力的支援了刘邦进军关中推翻秦朝,是中国古代战争史上以少胜多战例之一。

楚汉战争
刘邦与项羽争夺封建统治权的战争。公元前206年,秦王朝被推翻后,项羽自立为西楚霸王,又划地分封了十七个王。其中封刘邦为汉王,后刘邦乘项羽征讨齐地之机,决策东向,攻占关中,进而占领西楚根据地彭城。项羽回师反击,大败刘邦。刘邦经整顿后,联合各地反对项羽的力量,与项羽在荥阳、成皋地区相持。同时派韩信攻占魏、赵、燕、齐等地。项羽腹背受敌,兵势受挫。公元前203年,约定以鸿沟为界,东属楚,西属汉。次年,刘邦乘项羽撤兵,全力追击,并约韩信、彭越合围,项羽败退至垓下,不久在乌江自杀。刘邦随即称帝,建立汉朝。

约法三章
公元前206年,刘邦率兵进入咸阳后,秦王子婴迎降。刘邦本欲住在秦帝宫殿里面,后经张良等人劝谏,便封存秦宫中财宝,退出咸阳,驻军灞上。又召集诸县父老豪杰,对他们说:「父老苦秦苛法久矣,秦法规定,诽谤者灭族,偶语者弃市。我来时曾与诸侯相约,先入关中者为王。如今我当为王,与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诸吏人皆官复原职。」秦人闻之大喜,争以牛羊酒食飨劳军士,唯恐刘邦不为王。

文景之治
西汉文帝、景帝统治期间,社会比较安定,经济得到显著恢复和发展,后世封建史家誉为盛世,称为“文景之治”。《汉书•景帝纪》赞:文景之时“至于移风易俗,黎民醇厚,周云成康,汉言文景,美矣”。文帝即位后,继续推行汉初与民休息的政策,屡次减免田赋,算赋减至每人每年四十钱,徭役由丁男一岁一事减至三岁而一事。又省减刑罚,倡导节俭,紧缩国家财政开支。景帝时定田租为三十税一,又减轻笞刑。至武帝即位之初,社会呈现繁荣景象。《史记•平准书》称:“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而乘字牝者傧而不得聚会。”这一记载虽不无溢美之词,却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繁荣。但文、景时期外有匈奴的严重骚扰,内有淮南王刘长及吴楚七国的叛乱,所谓“太平盛世”,实际上存在着许多不稳定的因素。

推恩令
汉代法令。据《汉书•主父偃传》,汉武帝为削弱诸侯王势力,于元朔二年(前127)采纳主父偃建议,颁行此令。规定诸侯王得推恩将其封地分封给继承王位的嫡长子以外的子孙,并上报朝廷,由皇帝制定列候封号,诸侯王无权废除或更改。所分王子候其过归郡统辖,不得过问政事,仅收纳封地内租税。此后诸侯王权势、封地俞益俞减,名存实亡。
盐铁之议
西汉昭帝时召开的辩论盐铁官营等国家政策的会议。汉武帝时实行盐铁官营,增加了政府收入,但其弊端也日益显著。昭帝即位后,大将军霍光辅政,继续遵行汉武帝末年与民休息的政策。始元六年(前81),令丞相车千秋、御史大夫桑弘羊召集郡国所举贤良文学六十余人至京师,问以百姓疾苦及施政教化的要务。贤良文学请罢盐铁酒肆均输,而桑弘羊则以盐铁官营等为国家大业,反对废止。双方展开论战,除盐铁问题外,还涉及对匈奴的关系、德教与法治之得失等问题。结果,桑弘羊作出某些让步,奏罢郡国榷酤及关内铁官。宣帝时,庐江太守丞桓宽据会议资料,结合汝南朱子伯的追述,推衍增广而成《盐铁论》一书。

汜胜之书
书名。西汉汜胜之着。作者在成帝时曾在今陕西关中平原提倡种麦,获得丰收。本书是西汉黄河流域劳动人民农业生产经验和操作技术的总结,内容几乎包括农业生产的全过程。对耕作的基本原则、选择播种日期、种子处理、农作物栽培技术、收获、留种贮藏、区田法等均有记述。其中区田法、溲种法突出体现了西汉农业生产的发展水平。本书已佚,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引证较多。清人辑本以洪颐煊所辑为最优。

《史记》
书名。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西汉司马迁撰,初名《太史公书》,又称《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史公》。起于传说中之黄帝,止于汉武帝时期,共一百三十篇,包括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本纪”按年月编写历代帝王事迹,为全书纲领。“表”用表格形式谱列人物和史事。“世家”载子孙世袭的王侯封国历史。“列传”人物传记。全书规模宏大,体制完备,首创以本纪、列传为主,书、表相辅的编纂方法,为后世纪传体史书所取法。因记叙详实,内容丰富,材料系统,文字生动,成为人们研究汉武帝以前中国历史的重要典籍,在中国文学史上也有很高的地位。据《汉书•司马迁传》,东汉时本书已缺十篇,有录无书。三国魏张晏认为,所亡诸篇为《景帝纪》、《武帝纪》、《礼书》、《乐书》、《兵书》、《汉兴以来将相年表》、《日者列传》、《三王世家》、《龟策列传》、《傅靳列传》。元帝、成帝之间褚少孙补作《武帝纪》、《三王世家》、《龟策列传》、《日者列传》。张晏之说不可尽信,但近本《史记》确有残缺,并杂有后人续笔。书中标明“褚先生曰”以下文字,即为褚少孙补作。后人注释之作主要有南朝宋裴骃撰《史记集解》,唐司马贞撰《史记索隐》,张守节撰《史记正义》。清梁玉绳作《史记志疑》,侧重考订史事。日本泷川资言作《史记会注考证》,回击了各家注释和考证成果。近人尚有多种注释、考证之作。

部曲
古代依附性较强的农民。部和曲本为西汉以来的军事建制,后渐变成军队的代名、士卒队伍的变称。东汉末,岁主将有人身依附关系的部曲,变为主将的私属。魏晋以来,困于战乱的农民,请求武装大族保护,变成私部曲,亦称家兵。因战争不断扩大和延续,部曲越来越多,逐渐成为且战且耕的生产者。唐时部曲由南北朝发展而来,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及家内服役。为私家所有,无人身自由,不得主人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土地,否则以“逃亡”论罪。婚姻亦受主人限制。部曲死后,其妻由主人处置。唐法典明文规定,奴婢、部曲地位低于良人,“部曲杀良人,绞;良人杀部曲,减一等,流三千里”。“部曲杀主,斩;主杀部曲,部曲有罪,勿论,部曲无罪,主徒刑一年”。

西域都护
官名。或称都护西域、使西域都护,西汉置。汉武帝时置使者、校尉领护西域,宣帝神爵二年(前60)以郑吉并护鄯善以西南道、车师以西北道,称都护西域骑校尉,于乌垒城设都护府,监护西域三十六国(后分为五十多国),遂为常制。秩比二千石。有副校尉、丞一人,司马、候、千人各二人。诸屯田校尉、戊己校尉皆属之。新莽时与西域断绝,遂罢。东汉永平十七年(74)复置,后或省或置。班超任都护时,都护府移至龟兹。安帝永初元年(107)以后复置。延光二年(123)以后遣西域长史屯柳中。西域事务遂由戊己校尉、西域长史主之。十六国前凉亦置,领营兵,职掌不同于汉,前秦苻坚曾以张天赐任此职。

王莽
新朝皇帝。公元8—23年在位。字巨君。魏郡元城人,汉元帝皇后王政君之侄。初任黄门郎,迁射声校尉。成帝永始元年(前16)风新都侯,迁骑都尉光禄大夫给事中。因劾奏外戚定陵侯淳于长,获正直名。矫情伪饰,示人俭约。绥和元年(前8)任大司马。哀帝时,因外戚丁、傅用事。罢官就第。哀帝死,王政君以太皇太后临朝称制,复任以为大司马,与议平帝,进封安汉公。为笼络人心,出钱献田赋给贫民,增加博士名额,网络儒生士人。元始五年(5)平帝死后,选立年仅两岁的孺子婴,仿效周公居摄践祚,自称“假皇帝”。初始元年(8)自立为帝,改国号曰“新”,建元“始建国”。旋托古改制,更名天下田为“王田”,奴婢为“私属”,禁止买卖;设立五均赊贷和六管;屡次改变币制,造成社会经济极大混乱。法禁烦苛,人民因铸钱犯法,伍人相坐,罚为官奴婢者以十万数。加以连年灾荒,饥谨疾疫相继,以致民不聊生。又强迫各少数民族统治者改换汉朝封授的印绶,贬王为侯,引起各族反抗,社会危机进一步加重,终于爆发赤眉绿林农民大起义。地皇四年(23)九月,绿林军攻入长安,遂被商人杜吴砍死,新朝灭亡。

谶纬
以阴阳五行、天人感应为基础,以预占为特征的神学体系。谶是巫师或方士制作的一种隐语或预言,起源很早,战国时流行于秦、赵等国。秦末农民大起义曾利用这种迷信形式,如《史记•秦本纪》所载“亡秦者,胡也”的谶语,《陈涉世家》所载“篝火狐鸣”、“鱼腹帛书”的故事。西汉中期以后方士们采集、制造大量谶言,结集为书。与此同时,以《公羊传》、《尚书大传》、京房《易》学、《春秋繁露》等为代表的西汉今文经学,依据其阴阳五行、天人感应的理论,解释社会政治现象,预占色彩日趋浓厚。哀、平之际,谶言迷信与今文经学中的阴阳五行、天人感应神学合流,并吸收社会上流传已久的天文占、五行占、杂占、符命、五德终始等迷信形式,形成谶纬神学。王莽代汉,光武中兴,都利用过谶纬中的图谶符命。东汉时成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思想,极为盛行,亦称内学,经过官方学者整理删简,逐渐定型,以符瑞预占为主的称谶书,如《河图》、《洛书》、《论语谶》等;附会儒家经义以言灾祥符命的称纬书,如《易》、《书》、《诗》、《礼》、《乐》、《春秋》、《孝经》七经纬等。其内容实质并无很大区别。经过石渠阁、白虎观两次经学会议,逐步完成其与今文经学的结合。其中既充斥荒诞迷信的内容,又包含一些天文、历法、地理、农学、医学、乐律等方面的科学史资料。如《尚书考灵曜》说:“地恒动不止人不知,譬如人在大舟中,闭牖而坐,舟行不觉也。”反映了当时朴素的地动假说。对于研究西汉后期至三国的政治生活、社会状况、思想、宗教、艺术、风俗,也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因其社会政治观所采取的五德相生说,及带有影射性的神秘谶言,具有很大的煽动性,在王朝更迭时往往被用做膺受天命的依据,加剧社会的动乱。魏晋以来,历代统治者数加禁毁,大部分已散失,难窥全貌。前人有数种辑本,以赵在翰《七纬》较佳。近年有日本学者安居香山、中村璋八所辑《重修纬书集成》,最为完备。

党锢
东汉桓帝、灵帝时部分官僚士大夫和太学生联合反对宦官专权,以此被禁止仕宦或参与政治活动,时称“党锢”。东汉后期,清议盛行,对时政有很大影响。桓帝时太学生三万余人,以郭泰、贾彪为首,与司隶校尉李膺、太尉陈蕃等互相褒重,抨击宦官集团,延熹九年(166),司隶校尉李膺诛杀交结宦官的方士张成,宦官教唆张成弟子牢修上书,诬告李膺结交太学诸生,共为部党,诽谤朝廷。桓帝下令捕李膺等党人下狱,株连太仆杜密及陈寘、范滂等二百余人,太尉陈蕃免官。次年,党人被赦归田里,禁锢终身。是为第一次党锢事件。灵帝即位,外戚窦武与太傅陈蕃共同执政,起用李膺等党人,密谋诛杀宦官。事败,窦武、陈蕃被害,李膺等人复遭废锢。建宁二年(169),宦官侯览使人诬陷党人张俭结党图危社稷。宦官曹节也趁机奏捕杀害李膺、杜密等百余人。其后被宦官指为党人,或因仇怨陷害和官吏滥捕而死、徙、废、禁者又有六七百人。熹平元年(172)宦官又借机逐捕党人和太学生千余人。五年,灵帝下诏州郡,凡党人的门生、故吏、父子兄弟及五服的亲属都免官禁锢。是为第二次党锢事件。直至中平元年(184)黄巾大起义爆发后,灵帝才下诏赦免党人。


屯田
亦称屯垦,即对土地所行之有组织垦种。西汉以来,历代为解决军粮供给、军费开支及补充国库储备,多组织兵士、利用人犯或招募农户垦种。主要采取军屯和民屯两类形式。军屯即以军事组织形式由军兵及其家属进行屯种,民屯即以民户为主体之有组织屯种,其中包括一般民户屯种及罪犯屯种。此外明代尚有商屯记录,即由山人招募农户所行之屯种。为了解决军队的粮食问题,曹操接受了枣祗、韩浩等人的建议,实行屯田。民屯由典农中郎将、典农校尉、屯田都尉负责;军屯由司农、度支校尉、度支都尉负责。民屯的农民称屯田客或典农部民,与国家按四六或对半分成。军屯的生产者称屯田兵或田卒。屯田制度促进了北方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西汉文帝十一年(前169),募民垦北方边郡。武帝元狩四年(前119),以军兵五六万于西北屯垦。后历代多沿其制,至设专门机构管理屯田事宜。唐宋时,称军屯为屯田,民屯为营田。金元屯田甚盛,元代除军屯、民屯外,并有军民混合屯,分隶枢密院各卫、大司农司、宣徽院及行省。明代掌于工部屯田司。清沿明制,而屯田规模更大,有旗屯、卫所屯田、民屯数种,乾隆间,育设新疆屯田、回屯等,后因裁撤卫所,仅于漕运各地、甘肃、安西一带,新疆及湖广、云贵等地保持一定数量屯田。光绪二十八年(1902),因改漕运为海运,裁撤屯卫弁丁,屯户将多占田地纳地价于官,报明税契,听其管业,漕运屯田废罢。历代所行屯田,组织性强,耕种面积大,便于水利建设,变大片荒地为良田,对当时减轻农民负担、恢复发展生产、开发边疆起到积极作用。

屯田客
即参加屯田之农民。东汉建安元年(196)曹操开始屯田,其劳动力为招募而来的农民,称屯田客。其产品按收成多寡与政府分成。屯田客初专以农桑为业,不负担力役、兵役。三国魏文帝以后,屯田制度逐渐破坏,屯田客遂成为官僚大族依附农民。吴亦推行屯田,主要以被征服之山越人为屯田客。

尚书台
官署名。秦、西汉少府有尚书署,掌收发诏命奏章。东汉称尚书台,亦号中台、内台,仍设宫禁中,职权进一步扩大,名义上隶属少府,实则只属皇帝,是参与决策命令、综理国事的政务中枢。各级官府奏章皆呈送尚书台,由其拆阅、裁定、记录、转呈、代奏,并向皇帝提供建议,参议政事。皇帝有成命,由其拟诏出令,下达三公府,有时不经三公,径下九卿。主管官员对诏令有异议,有权驳议。官吏选举、任免、课考、弹劾、诛赏、刑狱,无所不总。上自中央九卿,下至州郡,一切行政事务,由其分曹监督管理。虽置三宫,形同虚设,权归台阁。太傅、太尉、大将军等大臣如加“录尚书事”衔,始可参与国政,综理政务,成为真宰相。长官为尚书令,次官为尚书仆射,总领台事,参议朝事。左、右丞各一员,掌台内具体事务及监督诸曹。设尚书六员,分领三公、吏,二千石(后又分曹)、民、客(后分南北主客)、中都官诸曹,曹各置郎(侍郎、郎中)、令史。东汉末,仆射分置左、右。和帝以后,信用宦官,中常侍出纳王命,与尚书台分权。魏、晋以后,改称尚书省。然魏、晋、南朝宋、齐往往台、省互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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