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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贷款政策详解【2020年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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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大考研网
时间:
2021-2-26 22:10
标题:
郑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贷款政策详解【2020年最新】
根据郑州大学研究生院2020年最新的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
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单项优秀奖学金等组成的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和研究生助学金、“勤工助学”津贴、临时困难补助及助学贷款等组成的研究生助学金体系。
(一)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学校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建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制度,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为国家级学业奖学金荣誉,每学年评审一次。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用于奖励有明确学习目标,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有一定科研成果或实践成果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帮助他们更好地完成学业,每年评审一次。研究生按学制年限缴纳学费,并在学制年限内参评学业奖学金(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根据其学籍身份状态参评学业奖学金。(此办法不适用学费高于8000元/学年的硕士研究生和少数民族骨干中的特殊定向生)。
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硕士研究生(即工资关系和档案转入学校者)学业奖学金分为两等,一等为8000元/生/年,发放比例40%;二等为4000元/生/年,发放比例60%。其中一等奖为省级学业奖学金,二等奖为校级学业奖学金。
(二)助学金
研究生助学金。
研究生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在学期间基本生活支出,由国家、学校、院系、导师共同承担。研究生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学校者,不享受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助学金。
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硕士研究生(即工资关系和档案转入学校者,不含高于8000元/年学费专业的学生)助学金在校期间7200元/生/年,分为12个月发放,600元/生/月,毕业当年发放10个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学校和导师共同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学校和院(系)或联合培养单位基地共同承担。
研究生“三助”。
“三助”包括助教、助研(助医)和助管。从2014年开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设立研究生“勤工助学”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各类单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中助管津贴、勤工助学补助、家庭经济特困补助以及其他研究生奖助工作。
(一)助研(助医)。
研究生助研津贴主要通过导师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助医工作由各附属医院设岗,资助标准由各附属医院核定并支付。各院(系)和研究生导师根据学科特点和自身情况、研究生学习及参与科研或临床实践情况,进一步健全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
(二)助教。
研究生助教工作由教务处和院(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教岗位,协助授课教师完成本科课程教学和实验等辅助性的相关任务。资助标准和费用由设岗单位核定并发放。
(三)助管。
原则上在研究生管理部门和研究生培养单位设立助管岗位,协助做好研究生的日常教育管理服务等工作。资助标准一般为每月800-1000元,按实际工作时间发放,每年最多发放10个月,由设岗单位支付。勤工助学临时工作按小时计酬,具体标准参照河南省小时最低工资数执行。
(四)特困生补助。
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综合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加大资助力度,从研究生“勤工助学”专项资金中支出。
单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设立单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在学校各类“创先评优”和创新实践活动中表现优异的研究生。主要包括:郑州大学“十佳研究生”、研究生“优秀成果奖”“优秀毕业研究生”,以及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的特别贡献奖等。
(三)研究生教育有关奖助项目设置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主要包含“研究生学术论坛”“研究生名师名家讲坛”“研究生国际访学留学”“研究生优秀论文奖励”“研究生自主创新创业项目”“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和研究生“创先评优”等“非常6+1”项目,专门设有相应的奖励和资助。
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的奖助项目主要包括由校友和社会各界捐赠设立的奖助学金项目。
(四)不具备参评资格的情况
研究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不具备当年奖学金参评资格。
(一)违反国家法律、宗教政策、校纪校规,受到校级纪律处分的;
(二)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三)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
(四)学业课程考试或考查成绩不合格、补考或重修的;
(五)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或损失者;
(六)中期考核未通过者;
(七)经导师考核认为没有按照要求完成相应科研任务的。
(五)国家助学贷款
1.受理时间
(1)什么时间开始受理高校助学贷款申请?
答复:九月开学以后,各高校陆续开始受理贷款申请。
(2)错过了助学贷款受理时间怎么办?
答复:抱歉,一旦错过受理时间,今年的贷款就无法申请,只能等到下一年申请贷款。
2.贷款对象
(1)高校助学贷款的对象是谁?
答复:由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生。
3.贷款条件
(1)符合什么条件的大学生可以申请高校助学贷款
答复: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高校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4.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5.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6.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4.申请所需材料
(1)初次申请高校助学贷款时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复:借款学生需要提供: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学生家长的贷款承诺材料;村委会(街道居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政府)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并加盖公章;开发银行、省资助中心及高校资助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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