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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郑州大学药物研究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打印本页]
作者: 郑大考研网 时间: 2020-5-21 19:17
标题: 郑州大学药物研究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药物研究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1. 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明确人员组成、职责。
2. 成立复试专家组小组、资格审查小组、技术保障小组、防疫防控小组,各工 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二、工作原则参照学校工作原则。
三、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确定复试名单及复试差额比例
1. 复试名单确定原则:药学院 2020 年研究生复试分数线设定标准为政治、
英语两门统考科目单科最低线为 50 分,总分不得低于 300 分基础上,按照不高
于 1:1.2 的比例划定复试分数线(不含推免生计划)并确定参加复试的人数。
2. 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 120%。
3. 复试名单公布在药物研究院及药学院的官方网站上。复试考生名单包括 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1. 复试方式:须采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复试,复试时考生不允许到校。
2. 复试时间:
3. 复试程序和要求。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口语听力和专业能力考核。复试分值采用百分制, 由面试组专家随机抽题,学生口述回答,专家在线评分。其中外语口语听力占 20%,专业能力考核占 80%,考核涵盖往年现场复试的笔试、面试及实践考核等 相关内容,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学术型研究生专业能力考核与外语口语听力考核同场进行,专业型研究生专业能力与外语口语听力考核分两场进行,请考生注意!复试还需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 及身体状况,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 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 格者不予录取。
4. 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介绍及操作流程、操作指南、注意事项。 统一使用研招网(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为确保复试工作顺利,选用腾讯
会议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备选平台。 考生端登录:https://bm.chsi.com.cn/ycms/stu/,使用学信网个人账号登录。 需要考生准备一台笔记本(或 PC+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 Windows7 以上
版本,支持 Mac)加上一个手机或两个手机。手机支持安卓和 Iphone,版本不 能过于陈旧。请考生提前上网站进行测试是否能正常使用,并根据网站建议安装 相关软件。考生请使用无线宽带或畅通的 4G 网络,使用手机需保证手机电量 充足。
5 月 17-19 日开放测试用面试考场,学院组织每一位考生进行面试系统流 程的演练,同时对考生的面试设备及网络进行测试,考生务必认真参加演练和测 试。
正式复试开始前,考生应当根据考务人员的指令,手持摄像头,环绕 360° 展示本入应试环境。考生应当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 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 1.5 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资料、电子设备等。
(1)考生复试时不得佩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不能化妆、不得用头发、
饰品等遮盖耳朵及面部,以便于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
(2)考生复试时不得使用耳机,不得中途离开座位,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 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违纪。
(3)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 提供给他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4)若答题中出现网络或设备故障,考试临时中断,恢复后应再次抽题重 新开始。
(三)资格审查 学院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
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需如实、 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 后果。
5 月 13 日-5 月 15 日,考生用学信网账户登陆研招网面试系统,按要求上 传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清单(通过网络方式提交 PDF 或图片格式 扫描件):
1.准考证。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 内,有效期为 3 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 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学籍、学历(学位)证明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校生证明 或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提交网络报考所填报的学历学位证书;
(3)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复试时往届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 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 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研究生学籍 在籍的需提交学籍所在高校研究生院(处)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
6.郑州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登录 系统填报导师并打印通知单,系统网址另行通知)。
7.根据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文件精神,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我校的考生,除提供我校规定的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 (必须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原件。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调剂考生须提交经相关地区主管部门 盖章的《报考 2020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 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学院对考生报考资格、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 学籍核验结果、复试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 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的主要内容及权重
1.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
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满分 20 分)+专业能
力考核成绩(满分 80 分)
2.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后,与复试成绩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复 试成绩所占的权重为 30%。
综合成绩(满分 100 分)=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70% +复试成绩(满
分 100 分)×30%
3.复试总成绩、政治理论考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等低于 60 分者,复 试期间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者,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仍需列入复试结果公示表并在备注栏中注明。
4.复试工作结束后 48 小时内在药学院网页公示复试排序名单及专业招生计
划,按综合成绩降序排列,如并列按初试成绩排序。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
日,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 日。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 籍注册。
(五)复试成绩及公示 总成绩排名方式:专业排名按综合成绩降序排列,如并列按初试成绩排序。
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一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六)体检
体检在录取环节进行,具体方式和安排按研究生院的通知执行。
四、调剂我院药事管理专业拟接收 1 名院内调剂考生,需满足政治、英语两门统考科
目单科最低线为 50 分,总分不得低于 322 分的要求。考生须在 5 月 21 日我院调 剂系统关闭前通过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如考生未在 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咨询电话 0371-67781895。 五、录取工作
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 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按学校最终下达招生计划执行。
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 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 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 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 调查处理。
六、其他要求1.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学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复试环节。 若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确存在特殊困难,请提前与报考学院联系。考生在复试的整 个阶段须保持联系畅通,以便学院联系。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视 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
2.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和非定向,考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一旦确定,不予 更改。
3.为便于各专业确定导师,复试前考生在报考专业方向依次选择 3 位导师,
在相近专业方向依次选择 1-3 位导师。考生复试前须登录《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 复试考生选报导师及通知单打印系统》(具体网址将在研究生院网页另行通知), 核对自己基本信息,网上提交选择导师结果,打印《郑州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 生复试通知单》,在复试报到时网上提交。
4.特别提示。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根据相关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 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而向他人非法出 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 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 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监督与申诉复试考生本人若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性和复试结果有复议、投诉要求的,
请按下列要求办理:
1. 药学院纪检负责人:联系电话:0371-67781906 或 67781893;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 100 号,郑州大学(主校区)药学院;邮政编 码:450001
2.亦可直接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复议、投诉;
3.复议、投诉受理时间:2020 年 5 月 28 日—5 月 30 日。
4.申请复议及举报违规违纪事项,必须实名进行。申请复议或投诉者,必须陈述 事实、依据。对无中生有、蓄意诬陷的,要承担相关责任;匿名投诉、举报的, 学校、学院皆不受理。
郑州大学药物研究院
2020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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