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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名家时文】彭令范:我所认识的大律师张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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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诺兰多多
时间:
2016-5-29 16:51
标题:
【法学名家时文】彭令范:我所认识的大律师张思之
当我生活在中国的绝大多数时间内,是没有律师的,即使我家认识的人多而广,三教九流,五湖四海,特别我母亲,从天主教大主教到灵岩山当家妙真法师,从太湖的“叛逆者”到名声显赫的真正大师,不胜枚举。但我记忆中只有当母亲竞选国大代表时,苏州另一位宋铭勋先生竞选立法委员,他是律师。
我母亲对律师颇加赞赏。她说律师有一种独特的性格——要胜诉。但证据齐备,分析综合,巧言利口,博学多闻是必须具备的素质。既要有驳倒群儒的气势,又要将证词准备得天衣无缝。是她告诉我当年的特大事件:名律师章士钊眼看要败诉,在法庭上以领养章含之的惊人之笔,力挽狂澜。她还加了一句“法律不外乎人情”,不知她的注释是否正确?
上世纪60年代我看了当时风靡一时的印度电影《流浪者》,当丽达在法庭上为流浪者拉兹辩护时,义正词严,条分缕析,口若悬河,声情并茂,给了我深刻的印象。当律师也有些伟大!
来美国后,我没有律师朋友(感谢上帝!),这里常讲在证明有罪前,总是清白无辜的,而律师收费高达400-1000美元每小时。当然律师考牌(执照)也非易事,肯尼迪总统的儿子也二次没考出,第三次才通过,可见一斑。这一点美国还是比较公正的,即使你是总统的儿子,一视同仁。但律师的职业并不怎么令人尊敬,律师能使有罪的人判为清白和“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判无辜的人有罪同样令人不能容忍。特别在辛普森案件后,我对美国的律师也几乎丧失了信心。记得在得州念研究院时,常有研讨会,对那些有争议的论题辩论得很激烈。一位美国同学对我说:“你可当律师,除聪明,灵活,口才好外,还富有表达能力。”我笑着对他讲:“嗳,在任何社会制度下,我都不是当律师的材料!”
唠唠叨叨讲了半天,本文主角尚未登场,不过大人物总是姗姗来迟,唱压轴戏的,不是吗?
几乎是一个偶然的机会,在他亲戚家,我遇见了张思之大律师。我们一见如故,似乎有一种微妙的默契,使我们融和于漫无边际的共同语言中。有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理解在当今世界是绝无仅有的,特别在很短时间内,大概也是一种缘吧。
我当时根本不知道这位大律师“大”到什么程度,也不知道他在上世纪80年代是林彪江青“两案”律师组组长,曾是李作鹏的辩护律师。相反,我只知道他也曾经戴过“右派分子”的桂冠。
我们的交谈是超越于法律之外的,也不太愿意越过雷池一步谈论政治。对某些敏感的主题,我们都比较含蓄,但那种心照不宣,举一反三,心领神会的谈话是需要有一定水平的。许多思维的交流不言而喻,许多弦外之音也赫然洞明,不过恐怕难以指责我们指桑骂槐,含沙射影吧?特别在当今的和谐社会中。(喔,或许我遇见他时尚未进入和谐社会哩)但在网页上,我看到“张思之接见彭××”的标题,竟好像官方报导似的,实感“三生有幸”,啼笑皆非。
大律师是北方人,挺高大的(在我心目中律师都只是中等身材)。眉宇之间既有坚忍又富弹性,思维极其敏锐而迅捷。要在他面前耍花招,恐怕是不太容易的。当然他也会假装没有注意“放你一马”,不要认为你骗过了他,你差远哩,这不过是律师的一种“伎俩”而已,或许他更胜人一筹。
大律师举止自然,气度超脱,“雅俗共赏”。我觉得如果他作外交使节会比当律师更精彩。他的眼神有时会带一种顽皮的狡黠,相似于西方所喜欢的幽默感和诙谐。外交家应该是多才多艺而多能的。更不可缺少了个人的魅力。他可以缄口不言,也能娓娓动听地讲上几个小时(这是我最近才得知的,当他“接见”我时,我根本没有任何他的“资料”),这是即兴的,原来他根本没有准备讲,证明他是天才的演说家,这是外交家所必须具有的特点。另外他的演讲也一定富于感染力,不仅使听众们“目瞪口呆”,也使当权派无可奈何,恨得牙痒痒的。我倒认为他那时“挺风光”的,且不提这以后的十几年吧!
大律师有过人的精力,可能部分来自他中医世家的遗传基因。他知识面很广,兴趣也多,唯其有丰富的生活乐趣和激情,才能热爱生活。他也是美食家,喜欢南方,特别是苏州的特色风味小吃、糕点和烹调。而且他还有自古以来中国学者名士的“莫使金樽空对月”的爱好。
我对大律师的认识不是从他专业上的成就,而是从一个有人性、有理性、正派、正直的人开始。
他那爽朗的笑声,使我想起了我母亲,她和大律师有同样特征性、富于感染力的笑声。听到这种笑声,你会感到世界上还是有令人高兴的事的,而且有这种笑声的人似乎不会城府很深算计人,至少不搞阴谋诡计。当然大律师的笑声比我母亲更高一层次,有时或许他会带一些玩世不恭的意味:“嗨,在这世界上有什么是不能笑和不‘可笑’的?”当然是否所有人都有机会聆听这种笑声,又是另外一回事,当我问母亲为何有时会“吝啬”她的笑声,她说:“得看对什么人,也要笑得出来才行呀!”不知大律师是否也有同感?
我的另一大发现是大律师竟然也欣赏邓丽君!我喜爱古典音乐,小时候还学过钢琴、小提琴,从来看不上眼我认为“俗”的流行歌曲和演唱家。但我对邓“情有独钟”,我欣赏她的清纯,情深意真,她演唱时有一种独特的风格倾诉着她对音乐、对人生、对她从事专业的真挚激情,正如歌德所说“只有发自内心的才能深入内心”,文学艺术都一样,我很高兴与大律师“英雄所见略同”。
有一次我问他:“你在写书吗?”他回答得干脆而迅速:“不写!”我仿佛看到他那略有赌气的神态(大律师只“接见”过我一次,但我有时远隔重洋打电话向他问好),我没有继续问,我想可能是写了不能使他自己满意吧。他不想写他不愿意写的也不愿意写他“应该”写的,而且曲高和寡,有多少人能真正理解?或许乱加评论和庸俗化的倒大有人在,所以不写反而“心安理得”。
“不留文字在人间”,在哲学领域中古今中外是屡见不鲜的,即使留下一点,如老聃只有八十一条道德经。希腊的希拉克里特斯(Heraclitus)留有150条断片。多数只有一二句话。即使他们留下了扑朔迷离的“天书”,也只是告诉后人:“你们自己去解密吧,或许我的本意和你们所想的有天壤之别。”大律师想让后人轻松一些。我认识大律师是基于人的概念(列宁也曾讲过要作一个“大写的人”),人者也,需通情达理,丰富多彩,有人性,有理性,有良知,有道德,有潜能,然后才能加以各种桂冠——领袖,专家,教授,大师等等。记得当年看到著名数学家陈景润给他母亲的汇费中扣除邮费(当然能汇钱给母亲还是好的),颇感费解,觉得他的性格有些扭曲,这些所谓知名人士的行为也是另一方面中国知识分子的悲剧。因为他们没有人的基本概念,不知如何做人,如果将他们所有头衔都去掉,其中不少将成为言语无味,面目可憎,不近人情的怪物。当然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要做一个简单的正常人或知识分子也并非易事,所以更感到大律师的难能可贵了。
顺便提一下,几年前出版社要大律师提供一张照片,他挑选了一张在我姊姊(林昭)墓地上的照片,仍有些“笑傲王侯”的气派!虽按法制概念来讲,姊姊是正规官方平反的“右派”、“反革命”分子,似乎应该没有什么禁忌吧?诚然,“仁者见仁,见者见智”。
我们从来不谈法律,不过有一次他曾讲过,“你如有事找我,不收费!”我没作声。他自己讲总是“屡战屡败”。如果他承办我的“案例”,最后能“赢”吗?上帝明鉴!不过先生们女士们请别报道“大律师为彭××办案不收费”。事情尚未发生,八字还没见一撇呢!我也曾半开玩笑地问过大律师:“你有没有后台?”他似乎停了十秒钟然后回答:“我没有啊!”我有特异功能,解读言语,声调顿挫知其实意。这问题很难回答,其实我也不想知道我不该知道的事,或许这世界上的事,我已经知道得太多了一点!
大律师在2008年接受德国佩特拉凯利奖,去年一位法国作家为大律师写了传记。前些日子大律师却无奈地说“我有愧于中国的律师制度”。其他的在此我也不想多说了,聪明的读者自己去斟酌吧。李大钊讲人们的思想是最难控制的,如果他们能独立思考。
世界上无巧不成书的事也真太多,最近我在探讨家谱时,发现我父亲的祖先由河南迁往江西,这样讲来我和大律师竟是同乡,并非有意高攀,只是觉得一种巧合,有趣地发生在我的生活中。喔,还有大律师出身于医学世家,好像他是唯一当律师的,我很不幸地出身于所谓政治世家,是唯一当医生的。我没有童年,没有青春,一夜之间成长到成年的停滞阶段,所以我拒绝接受老年;大律师五十岁左右“初露头角”焕发青春,现在正当盛年。他知道我一不会唱“万寿无疆”,二不会喊“永远健康”,但我衷心祝愿大律师度过他金色的期颐,永远快乐。或许他错过了当杰出外交家的夙愿,但希望他的笑声,能越过大洋,让其他国家的人们也获得片刻的欢娱,且莫提“更能消几番风雨,匆匆春又归去”。
大律师,晚安!
写于2010年5月,此时大律师已“接见”过我两次,但不想修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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