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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郑州大学物理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办法和程序 [打印本页]

作者: 郑大考研网    时间: 2016-3-25 10:55
标题: 郑州大学物理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办法和程序
为保证生源质量,全面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创新拔尖人才选拔机制,根据《2016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和郑州大学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制定、解释、审批复试录取办法,决定录取名单。下设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复试录取日常工作。

2.学院成立4个复试录取专家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办法的具体实施。

二、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人员: 凡达到我院划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部分调剂生(已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均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复学的保留资格生不再参加2016年的复试及体检,但必须列入2016年复试综合排序表上报。

2.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人员报到须知

1.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3月22日9:00-17:00到郑州大学新校区(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物理工程学院A楼二楼211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及信息登记。22日晚上19:00集中开会宣读有关事宜并接受相关咨询,地点:新校区物理工程学院C楼203教室。

2.审核的内容

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能正常毕业的证明)。

3.复试人员报到时须提交的内容

复试考生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准考证复印件1份;②身份证复印件1份;③毕业证复印件1份;④学位证复印件1份;⑤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1份及复印件1份;⑥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1份(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分应届与非应届两种,政审材料盖章要求是党委的章);⑦在大学和工作期间各种奖励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⑧《郑州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1份;⑨考生信息登记表1份(学院发)。

四、体检

1.体检时间:2016年3月23日。特别提醒:由于体检考生多,请同学们抓紧时间。

2.体检地点:郑州大学新校区校医院。

3.体检注意事项和要求:体检时需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签字笔1支、体检费30元。

五、复试内容、安排及要求

按学校有关要求,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主要有专业科目笔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政治思想道德考核等组成,具体安排如下:

1.专业科目笔试(100分,占复试成绩的30%)。

考试方式:专业科目笔试按闭卷方式进行,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考试时间:3月23日晚19:00--22:00。

考试地点:

⑴  物理工程学院B楼203教室(理论物理专业、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专业、凝聚态物理专业、光学专业的复试考生);

⑵  物理工程学院B楼205教室(生物物理学专业、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光学工程专业、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专业、物理电子学专业、核技术及应用专业、仪器仪表工程专业的复试考生)。

笔试内容:各专业的复试笔试科目及内容详情请参阅本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2.复试面试

⑴ 英语口语、听力能力测试(20分,占复试成绩的20%)

测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

⑵ 专业能力测试(25分,占复试成绩的25%)

测试内容:全面考核考生的知识结构及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⑶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25分,占复试成绩的25%)。

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⑷ 综合考核

考核内容: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考生复试时须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事件(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此项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⑸ 复试面试的时间:3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⑹ 复试面试的地点:郑州大学新校区,各组详细地点如下:

① 报考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光学和生物物理学专业的考生:新校区(科学大道100号)物理工程学院C楼3楼309会议室(详见分组名单);

② 报考凝聚态物理的考生(第一组):新校区(科学大道100号)物理工程学院A楼2楼218会议室(详见分组名单);

③ 报考凝聚态物理(第二组)、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的考生:新校区(科学大道100号)物理工程学院A楼6楼610会议室(详见分组名单);

④ 报考光学工程专业、物理电子学专业、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专业、核技术及应用专业、仪器仪表工程专业的考生:新校区(科学大道100号)物理工程学院C楼2楼204会议室(详见分组名单)

3.同等学历加试

考试方式的安排:专业科目笔试按闭卷方式进行,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3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考试地点:物理馆教学楼203教室

笔试内容:普通物理、大学物理实验。

     加试以取得及格以上成绩为合格,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和综合排序

1.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组织的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简称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两部分组成,两者权重系数分别取0.6和0.4,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合100分)×0.6+复试总成绩(折合100分)×0.4。

2.考生的综合排序按总成绩进行排序(当出现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

3.排序时免推生排在其他考生前,免推生间按复试成绩排序;调剂生(不含“985”院校的调剂生)排在第一志愿报考考生的后面。

4.复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折合)、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复试总成绩(折合)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5.复试期间若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表现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录取。

6.本复试办法解释权归物理工程学院。



                                             物理工程学院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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