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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组织开展郑州大学第二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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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大考研网
时间:
2015-10-18 09:57
标题:
关于组织开展郑州大学第二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请各位同学在10月20日中午12:00前将本人的项目申报表(附件3、4、5中的一项)发送至:
1583106480@qq.com
;联系人:邱同学,联系电话15638228720.
也可到学院团委212房间咨询,电话:67783105.
各院(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是与“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并行开展的两大赛事之一。为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搭建学生创新创业展示平台,促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蓬勃开展,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推进校园科技创新创业氛围的形成,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校园文化,积极选拔优秀作品参加2016年河南省、全国 “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经学校同意,校团委现正式启动郑州大学第二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5年9月至2016年4月
二、赛事安排
大学生创业大赛是一种创业竞赛活动,大赛借助风险投资的运作模式,由在校大学生自由组成学科交叉、优势互补的创业团队,围绕一个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或服务理念,以获得风险投资为目的,完成一份包括企业概述、业务与业务展望、风险因素、投资回报与退出策略、组织管理、财务预测等方面内容的创业计划书,最终通过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评出获奖团队。
1.参赛资格
凡在2016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全部3项赛事;毕业3年以内(时间截至举办省级决赛当年的7月1日)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代表原所在高校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2.组队要求
以创业团队的形式参加比赛,以院系为单位统一申报,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鼓励跨学历层次、跨专业、跨年级组队,鼓励参赛同学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注意包括管理、财务、法律、计算机等企业管理运行所需专业同学。
对于跨院系组队参赛团队,须经所在院系事先协商明确竞赛团队的申报单位并提供书面说明。
3.项目选择
参赛者的参赛项目必须是一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发明或服务(包括概念产品或服务)。其来源可以有三种途径:(1)参赛团队成员自己的或参与的科技发明创造、专利技术;(2)高校、科研机构研发的技术产品或服务;(3)国家专利机构发布的专利技术产品。以后两者为参赛项目的参赛团队必须向组委会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材料。参赛作品以创业计划书形式报送,计划书的标题统一为“XXXX(指产品或服务)公司/项目创业计划”,例如神笔马良文化有限公司创业计划。产品/服务的名称可以比较详细。
4.比赛内容
2016年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创青春”郑州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郑州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挑战赛、郑州大学大学生公益创业赛。
(1)创业计划竞赛:面向在校学生,侧重于对参赛项目的创业机会、发展战略、营销策略、财务管理、管理团队等方面进行评价,主要通过项目公开展示、创业计划书书面评审、评委现场问辩等环节进行评价。各学院报送参加全校复赛的项目数额一般不超过8项。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作品分为已创业(甲类)与未创业(乙类)两类申报;按照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在进行各类各级比赛时,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参赛资格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统计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1日)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甲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三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乙类)。
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2)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即我校2011、2012、2015、2014、2015届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截止到2015年11月1日)的项目,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竞赛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营销策略、财务管理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各学院最多可申报2项参加学校复赛。
(3)公益创业赛:其出发点为培养大学生的创业实操素养,要求学生以服务社会、开展公益事业为主要内容,借鉴商业运作的模式,来落实完成一项具备一定水准的、可持续发展的公益项目。参赛要求:面向在校学生,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主要侧重于参赛项目的公益性(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性(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性(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等方面评价。各学院最多可申报2项参加学校复赛。
5.其他要求
(1)利用他人科技成果或服务作为核心项目的参赛团队,须向组委会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者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未提交授权许可的,不予评审。
(2)参赛团队应当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企业分析,上报的创业计划书内容要完整、具体、深入,具有实施可能性。一般包括产业背景、公司情况、市场调查和分析、公司战略的总体进度安排、团队及企业经济状况、财务预测假定等几个方面内容,并可辅助图形、表格、调查问卷等,用以描述公司的创业机会,以及把握这一机会的过程,说明所需要的资源,提示风险和预期回报等。
创业计划书财务部分应至少包括四项内容:财务政策部分具体包含筹资计划、资金结构与规模、会计政策;财务预测部分(应为5-7年,不能少于5年)具体包含销售预测、成本与费用预测、预计资产负债表、预计利润表、预计现金流量表;财务分析部分具体包含财务报表分析、可行性分析;风险资本退出机制部分。
提倡和鼓励广大同学积极与校内外有关专家学者联系,了解和把握有关科研项目情况和相关成果。鼓励以我校科研成果作为创业计划的内容或依托,选择我校自主研发的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高科技成果,按照创业计划竞赛的要求,形成具有鲜明特点和学校特色的创业计划。
(3)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4)为了保证竞赛的公平、公正,依照全省、全国比赛要求,纸质及电子申报创业计划书(含正文和附件)均须隐去作者及学院信息。例如某校医学院的参赛团队,在纸质及电子版的申报商业计划书(含正文和附件)中均不可出现团队成员姓名、医学院、指导老师(若技术是某老师所有,也不可以出现他的名字)等信息,特别是包含的文字及图片(某些奖状、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证书扫描件上会有学院信息)中也不可出现相关信息,但是可以出现地域名称如郑州、出版物名称。
三、组织形式
本次大赛采取院(系)初赛和学校决赛相结合的二级赛制。各院(系)在初赛基础上评选出具有潜力的优秀作品参加校级决赛(包含书面评审和终审决赛问辩),决赛优秀作品代表学校参加河南省和全国竞赛。
四、竞赛日程
1.宣传阶段(2015年9月上旬)
各基层团委要深入动员,以动员会等形式向院(系)同学介绍竞赛背景和意义,争取广泛参与,鼓励学生组建团队;聘请专业指导教师对选手进行培训,帮助选手选好创业项目,了解大赛规则;成立竞赛工作指导委员会及评审委员会(初赛评审委员会专家组成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等组织机构,统筹协调竞赛工作,确保院(系)初赛水平。各院(系)请于2015年10月22日前将本单位拟定聘请的初赛评审委员会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上报校团委备案,校团委将统一颁发聘书。
2.初赛阶段(2015年9月中旬—2015年12月上旬)
各院(系)团委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初赛相关工作,包含选题论证、中期检查和初赛评审工作。院(系)初赛组织机构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的作品申报表和创业计划书进行书面评审,并组织进行现场问辩,最终遴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学校决赛。
各院(系)应于2015年10月22日前上报本院(系)参赛作品选题情况,将相应《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4、5)及 院(系)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见附件6)纸质版报到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222),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校团委邮箱
zzutw222@163.com
。并于12月10日前完成本单位的初赛评审工作,确定最终上报参加学校复赛的作品名单,并指导获得校级复赛资格的团队正确填写《项目申报表》,完善项目计划书(计划书字数不少于8000字,具体格式见附件7;参考样本见附件8),制作演示文稿。
3.申报阶段(2015年12月上旬)
各院(系)提交作品数不低于3件,不超过6件,第一完成人作品每人限报1件;获得2015年我校第八届“创青春”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优胜杯”和优秀组织奖的院(系)最多可报8件作品。
(1)创业计划竞赛项目项目申报材料包括:①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②项目计划书、③项目展示介绍视频等。
(2)创业实践挑战赛项目申报材料包括:①项目申报表(见附件4)、②项目运营报告、③项目展示介绍视频、④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等。
(3)公益创业赛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①申报表(见附件5)、②项目计划书、③项目展示介绍视频等。
要求:以上材料,纸质版要求一式2份,封面采用230克A4纸,正文采用70克A4纸,避免过度包装和装订;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须制作为flv格式,时长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
发送电子版:项目申报表以“项目名称+申报表.doc”重命名;项目计划书以“项目名称+项目计划书.doc”重命名;项目展示介绍视频以“项目名称+展示介绍视频”;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以“项目名称+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重命名,并将同一个项目的以上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项目名称+申报材料”重命名;院系将所有初赛筛选出来的推荐项目申报材料汇总后和学院初赛项目汇总统计表(见附件6)一起压缩,压缩包以“院系名称+创青春申报项目材料.rar”重命名。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初赛项目汇总统计表、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及其他材料。各院(系)应于2015年12月10日前将院系初赛遴选项目的申报材料纸质版(除视频外)(一式两份)以及院(系)汇总表纸质版(见附件6,加盖单位团委公章)报到校团委创新实践部(行政楼222);同时将电子版按要求重命名后,发至校团委邮箱
zzutw222@163.com
,逾期视为放弃。学校决赛作品评审过程中将采取匿名评审的方式,因此,各参赛项目创业计划书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应隐去作者、指导老师和院(系)信息,否则视为作品申报无效;申报表应与创业计划书分开装订,并请院(系)认真核对作品汇总表信息,以免出错。
4.决赛书面评审阶段(2015年12月中旬—2016年1月上旬)
校团委负责组织决赛相关赛事,对进入决赛的创业项目进行书面评审,并于2016年1月上旬确定并公布进入终审决赛名单。
5.终审决赛问辩(2016年3月底前)
竞赛组委会将聘请校内校外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文本筛选以及公开陈述、答辩评审,评选出若干获奖团队,同时配备专家对决赛获奖项目组成员给予专业辅导(具体决赛事项组委会另行通知)。校内获奖团队根据专家指导意见修改各自创业计划书,并积极备战2016年河南省、全国 “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
6.参加全省(2016年5月)、全国决赛(2016年10月)
组织参赛团队参加全省、全国决赛。
五、表彰与奖励
1.校团委对院(系)上报作品进行汇总评选,评出50%左右的参赛作品进入终审决赛。参赛作品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各等次获奖作品数量分别约占进入终审决赛作品总数的3%、8%、24%和65%。
2.参加校终审决赛的作品,确认资格有效的,由校团委向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参加全校复赛,确认资格有效而又未进入全校终审决赛的,由各院(系)团委向作者颁发院(系)获奖证书。建议各院(系)制定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奖励办法,酌情奖励获奖作品的作者和指导教师。
3.竞赛以院(系)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团体总分按名次排列,按位次公布。学校比赛最高荣誉“创青春杯”为流动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院(系);设“优胜杯”若干,分别授予团体总分第二至第六名的院(系)。荣获“创青春杯”和“优胜杯”的院(系)将奖励一定的工作经费。各等次奖计分方法如下:
(1)凡上报作品数量达到要求的院(系)均计100分,多报不加分,达不到要求下线数量的酌情扣分。
(2)一等奖作品每件计10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7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40分,优秀奖作品每件计20分,进入校级复赛作品每件计10分,加分不重复计算。
(3)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一等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优秀奖。若获奖等级和个数完全相同,则名次并列。
4.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奖励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院(系)。组织奖认定应综合考评各院(系)开展大学生创业大赛活动的群体基础水平、成效、竞赛活动的发动宣传工作,对作品资格审查及初赛组织情况,报送作品的及时性、规范性。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是代表高校创新创业水平的重大赛事,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安排部署,成立活动组织机构,落实人员;要结合本院(系)实际,制定活动时间表,切实把握活动开展进程。
2.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各院(系)要广泛动员,切实做好竞赛宣传工作。要积极主动宣传“创青春”创业大赛基本情况,提高学生及教职员工对竞赛的了解,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创业环境;要宣传参与创业活动对个人成长的意义和作用,增强学生对“创青春”创业大赛的认同感,提高竞赛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要宣传普及“创青春”创业大赛作品的基本要求和规范格式,使学生能够结合自身基本情况,有目标、有重点、有选择性的制定参赛计划,确定团队组成及项目方向。
3.健全机制,注重服务。各院(系)要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机制建设工作。鼓励各院(系)建立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培育高素质指导教师队伍,对参赛者进行培训和指导,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支持,为跨院(系)组建团队搭建平台。要联合社会有关方面为竞赛创造条件,积极吸引风险投资,努力实现成果转化;同时帮助大学生做好创业计划设计和职业生涯规划的有机衔接,为顺利实现就业创业提供服务。
4.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院(系)初赛都要开展宣传动员、项目选题论证会和院(系)初赛公开答辩评审会三个环节。院(系)间可以联合举行院(系)初赛,但联合院(系)数量一般不超过3个院(系)。为做好相关工作,加强联系和沟通,确保工作实效,在第二届我校“创青春”创业大赛院(系)选题论证会及初赛公开问辩评审会阶段,校团委将实行联系人制度,由校团委选派工作人员担任联系人,每位联系人具体负责联系1—3个院(系)(见附件9),对各个院(系)开展的选题论证和公开答辩等环节进行全程协助和记录(见附件10和附件11),请各院系安排好相应的工作后及时主动与校团委联系人取得联系,发挥好联络员的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反应问题,进而帮助解决问题。
七、联络方式
联系电话:67781511
联系人:裴东杰
电子信箱:
zzutw22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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