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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郑州大学法学院与30家共建单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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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夜末清风
时间:
2013-12-23 11:19
标题:
郑州大学法学院与30家共建单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12月20日上午,郑州大学法学院举办高等法学教育与实践基地建设工作会议,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30家共建单位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校党委副书记李兴成出席会议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新生,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织书记、院长郭保振,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亚斌,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同占,济源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涛,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王长安、河南省法学会刘晓娜以及我校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法学院党委书记安立民主持会议。
李兴成副书记代表郑州大学对出席会议的各位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他指出,郑州大学近年来发展迅速,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本着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的原则,郑州大学与地方政府和知名企业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搭建了服务社会的有效平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郑州大学法学院举办高等法学教育与实践基地建设工作会议,是落实对外合作,大力协同创新的战略部署,为培养创新型法学人才、拓展学生校外实习资源、进一步与各实习基地加强联系、达到促进法学院和实习基地互利互惠的双赢效果而进行的积极尝试。他希望通过会议的举办,加强郑州大学法学院与各合作基地的全面协作,探索出高素质法学人才培养的成功之路,培养出更多高素质、创新型的卓越法学人才。
法学院院长苗连营教授在致辞中介绍了郑州大学法学院30年来快速发展的历程。他表示,目前郑州大学法学院已经按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和“双千计划”的要求,启动了与河南省高院的合作,通过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联合举办有关学术会议、出版有关专著、修改有关法律人才的培养方案,推进双师型人才的培养。学院将启动“法律实务高端论坛”,邀请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走进课堂开展法律实务讲座,真正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
会上,苗连营院长代表法学院与30家共建单位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并向共建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颁发法学院兼职教授证书。郭保振院长、朱亚斌检察长等先后进行了会议发言。
据悉,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探索建立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制度,教育部决定实施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 “双千计划”的主要任务是推动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促进高等法学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实践的结合。法学院与30家共建单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是按照“双千计划”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充分利用我省法律事务部门资源,进一步推动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合作,加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的创新举措。
作者:
六月的雨LW
时间:
2013-12-26 18:57
不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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