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发挥推免生工作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以及推动高等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作用,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3〕)的要求,2014年推免生工作更加突出推免生工作机制创新,切实加强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的优化和调整。现将我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接收推免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拔。
二、组织工作
1、加强对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成立推免生推荐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含纪检负责人1人),积极做好选拔推免生工作。优先接收全国重点大学(设有研究生院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注重国内有影响力院校的优势学科专业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接收工作。
组 长:焦世君
副组长:孙保营 王玉敏(兼纪检负责人)
秘 书:郑素侠 杜建锋 樊建强
2、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办法、复试程序和复试内容等相关要求,并在网上公布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另行通知)
三、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跨专业推荐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我院接收专业相近或相关,并有利于我院学科发展)。
3、其他相关学业要求
①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前三学年平均成绩一般在本科专业排序中名列前15%,本科学习期间平均学分绩点(GPA)一般要求达到优良以上。
②在校期间获得过奖学金或其它奖励。
③通过大学英语六级以上考试(新计分标准425分以上)(如果本科阶段所学艺术类专业,要求通过英语四级及以上考试),或TOFEL成绩70分以上(两年有效),或GRE成绩1000分以上(五年有效)。
④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者、在学期间从事过科技活动并获奖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者,可优先接收推荐。
⑤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并获得学士学位。
⑥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申请者应提交的材料
1、《郑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可在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览下载)2份。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1份。
3、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4、获得奖学金的证书复印件、英语成绩复印件(复试时验原件)。
5、申请人须提交与申请专业有关的专家推荐信(附件2)2份。
6、如果有获奖或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提交复印件或证明信。
7、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有突出表现,提交由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
五、接收比例及复试考核的基本要求
1、接收推免生的计划
(1)科学学位:新闻学专业5人,传播学专业3人,戏剧影视学专业2人;
(2)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20人。
2、复试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外语听说能力;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考生复试时须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笔试科目:新闻学专业:新闻学综合;传播学专业:传播学综合;戏剧与影视专业:影视学综合;专业学位:新闻与传播综合。
(4)除笔试外,其它复试考核内容在面试中体现。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六、奖学金及优惠政策
1、我院接收的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毕业的推免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相应奖学金。
2、研究生院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经综合考评,复试优秀,且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10%的推免生除可享受学校提供的相应奖学金外,还可获得优秀考生奖学金2000—3000元。
3、我院接收的具有硕士学位授权高校毕业的推免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相应奖学金。
七、工作程序及安排
1、2013年9月25日前,接收申请者所提交的全部材料。
2、2013年9月28日前,按照相关条件要求初步审核申请者的材料,并通知申请者来校进行复试。
3、2013年9月30日,进行复试。经复试确定获得初取资格的推免生公示7天。
4、2013年10月16日前,上报《郑州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初取资格的推免生专业课笔试试卷及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复审;对同意接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出具接收函。
5、 考生持接收函到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于10月份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一般为11月中旬)到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凡我院接收的推免生系河南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须选报郑州大学报名点)。10月30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到郑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将不能被录取。
6、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院对获得初取资格的推免生进行复审,通过者方可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资格复审内容包括:
①完成本科培养方案所要求的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②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好”以上;
③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情况;
④自取得拟录取资格至入学报到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7、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将与拟录取的统考生一起上报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1、推免生接收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院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接收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此项工作全过程的监督,严禁发生违纪违规事件。
2、落实监督制度。我院的纪检人员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我院招生领导小组报告。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办法、复试程序等及时在网上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责成专家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孙老师:67739178;樊老师:67780087。
材料邮寄地址: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 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收)邮编:450001。
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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