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招生复试的规范,有效控制招生质量,依据教育部及我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高度重视201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主管院长亲自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专家小组。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复试专家小组全面负责确定复试的要求、评分标准和办法,并具体实施复试工作。
三、博士生入学业务课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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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郑州大学新校区 北核心教学区北3号楼 西侧北3-504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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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博士生复试时间、地点与复试方式方法、程序及要求
①考生报考材料须于3月28日前交文学院302室,院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才可参加第二阶段的业务课考试和复试。
②复试时间:2013年4月1日下午2:00。
③复试地点:郑州大学新校区文学院二楼会议室。
④同等学力与跨专业加试:2013年4月1日上午8:30—11:30
⑤复试形式:采用面试的方式。复试考生要向复试小组提交本人科研基础及相关科研成果的报告。复试专家小组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参考申请材料,测评其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⑥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能力考察(考生提供的材料)与专业知识面试两部分。每部分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⑦初试、复试成绩权重比为6﹕4。
复试成绩=(综合素质能力考察成绩+专业知识面试成绩)÷2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按百分制)×权重(60%)+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权重(40%)
五、录取
①复试专家小组综合考虑考生的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硕士期间学习和科研成绩、工作业绩等,最终确定录取名单。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②资格审查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加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