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将保证质量放在首位,不断推进和深化招生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生源结构,积极配合我院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一步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切实做好今年的硕士生招生工作,现将我院体育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复试办法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 、报到
(一)报到时间:4月10日(周二)下午15:00-17:00 。
(二)报到地点:郑州大学体育学院行政楼216房间。
二、资格审查
由学校统一组织对准予复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核查,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本人资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我校招生简章所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6)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1份
(7)上交《郑州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下载网址http://gs.zzu.edu.cn)
三、体检
(一)体检时间:4月12日(周四)上午。
(二)体检地点:郑州大学新区校医院。
(三)注意事项: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一寸照片一张、笔及体检费(30元左右)。
四、复试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复试办法
1、专业理论笔试
按招生简章规定的复试课程进行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30分,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
2、外语复试
外国语采取听力和口语测试的方式进行,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各占10分,满分按2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20%。
3、实践能力考核
报考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和体育教育原理方向的考生进行实践能力测试(包括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或运动专项测试),报考运动训练方向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进行专项技术测试。满分按25分计,占复试成绩的25%。
4、面试
主要通过提问方式进行。考生抽题回答,导师针对考生回答情况进行提问,着重对考生进行逻辑思维、分析综合、应变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以及科研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按25分计,占复试成绩的25%。
5、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复试中采取与考生直接交流及函调、外调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此项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1)考核考生是否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是否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着重考查考生对党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各项基本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认识。
(2)考核考生对国内外形势及我国国情的认识。
(3)考核考生的道德情操、工作态度、学习成绩和学习态度等方面。
此项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对参加复试的跨专业报考和同等学力的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以上复试外,还需加试《体育概论》和《运动训练学》两门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100分。此项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足60分者,取消其被录取资格。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
(二)时间安排
时 间 | 复试内容 | 复试对象 | 地点 | 测试人员 | ||
4月10日(周二) | 下午 | 15:00-17:00 | 报到 | 全体考生 | 行政楼216 | |
4月11日(周三) | 上午 | 8:20-12:00 | 面试(综合考核) | 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人文专业民族传统体育 | 综合楼第三会议室 | 专家组 |
下午 | 14:30-15:30 | 面试(综合考核) | 体育教学 | |||
下午 | 15:30-17:30 | 实践能力测试 | 全体考生 | 导师 | ||
晚上 | 18:30-21:30 | 专业理论笔试 | 全体考生 | 综合楼305教室 | 监考人员 | |
4月12日{周四} | 上午 | 8:00-12:00 | 体 检 | 全体考生 | 郑大新校区 | |
下午 | 14:30-17:30 | 体育概论、运动训练学 | 跨专业及同等学历考生 | 综合楼305教室 | 监考人员 | |
4月13日(周五) | 上午 | 8:30-11:30 | 英语听力、口语 | 全体考生 | 综合楼6楼语音教室 | 监考人员 |
1、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业务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成绩
2、专业课笔试、面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不列入综合排序表。
3、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50%+ 复试成绩×50%
复试按照1:1.2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结束后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拟定录取名单。
201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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