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已开展多年,对于学校形成良好校风、学风,引导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向社会输送更多的高质量优秀人才,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都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河南省豫毕指【2012】31号文件精神及《郑州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现将我校2013年省级及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1.评选范围:2013届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研究生。
2.评选比例: 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占本年度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10%,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中产生,占本年度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5%(各培养单位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比例评选,不得超额。
注:名额分配数字只包含硕士,关于博士研究生的评选名额,请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博士毕业的实际情况,上报省级及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人选,上报时请附毕业总数和详细名单。
3.评选条件: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件参见《郑州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见《郑州大学研究生工作手册》),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件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参见《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见附件2),毕业生生源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毕业生不能列入评选对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负责地做好本单位的评选工作,省级及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应确保通知到每位毕业生,推荐人选名单要通过院系公告栏等方式公示三天,全部工作请于2013年3月1日前完成。
4.各培养单位要组织被推荐的毕业生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及《郑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对优秀毕业生表格进行仔细审核,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
5.各单位务必于2013年3月8日下午5点之前将《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3,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不能加页),《郑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4,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不能加页),《校级及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见附件5、统一用A4纸打印,一份),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627房间。
联系人:刘素娟
联系电话:67781711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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