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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郑州大学商学院关于2012年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安排 [打印本页]
作者: 郑大考研网1 时间: 2011-9-9 09:53
标题: 郑州大学商学院关于2012年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安排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发挥推免生工作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以及推动高等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作用,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14号)和《郑州大学关于做好201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和组织工作
1.接收推免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拔。
2.优先接收全国重点大学(设有研究生院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注重国内有影响力院校的优势学科专业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接收工作。
3.成立推免生推荐接收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二、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跨专业推荐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我院接收专业相近或相关,并有利于我院学科发展)。
3.其他相关学业要求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前三学年平均成绩一般在本科专业排序中名列前10%,本科学习期间平均学分绩点(GPA)一般要求达到优良以上。
(2)在校期间获得过奖学金或其它奖励。
(3)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大学英语四级(新计分标准425分以上)考试,或TOFEL成绩600分以上(两年有效),或GRE成绩2000分以上(五年有效)。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者、在学期间从事过科技活动并获奖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者,可优先接收推荐。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申请者应提交的材料
1.《郑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可在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2份。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1份。
3.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4.获得奖学金的证书复印件、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复印件(复试时验原件)。
5.申请人须提交与申请专业有关的专家推荐信2份。
6.如果有获奖或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提交复印件或证明信。
7.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有突出表现,提交由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
四、复试考核办法及内容
1.复试办法
(1)采取面试形式,考察专业课和英语口语水平。组织有关人员准备专业课和英语试题。采用抽签法,面试中考生抽签回答专业课和英语口语问题,专家根据考生回答问题的情况现场打分,秘书根据每个专家的打分,按简单算术平均法进行综合。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英语口语成绩满分为50分, 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出具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本科专业排序证明、获得奖学金的证书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证明材料等,满分为50分。
(3)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体健康状况。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2、复试内容
(1)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外语听说能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五、奖学金及优惠政策
1.我院接收的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毕业的推免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奖学金。
2.研究生院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经综合考评,复试优秀(复试录取综合排名前5%),且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5%的推免生除可享受学校硕士生的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奖学金外,还可获得优秀考生奖学金2000—3000元。
3.我院接收的具有硕士学位授权高校毕业的推免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奖学金。
六、工作程序及安排
1.2011年9月25日前,接收申请者所提交的全部材料。
2.2011年9月26日前,按照相关条件要求初步审核申请者的材料,并通知审核合格的申请者来校进行复试。
3.9月30日下午2时,在商学院办公楼203会议室进行复试。并对经复试确定获得初取资格的推免生公示7天。
4.10月10日前上报拟接收推免生的汇总名单及申请材料。
5.通知考生持接收函到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于10月份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一般为11月中旬)到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凡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系河南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须选报郑州大学报名点)。10月30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到郑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将不能被录取。
6.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对获得初取资格的推免生进行复审,通过者方可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资格复审内容包括:
①完成本科培养方案所要求的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②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好”以上;
③取得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情况;
④自取得初录资格至入学报到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郑州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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