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大考研网育博书店

标题: 考研专业课:民法学民事法律关系详解 [打印本页]

作者: 郑大考研网1    时间: 2009-8-7 10:12
标题: 考研专业课:民法学民事法律关系详解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为了使社会关系的确立和发展符合统治阶级的意志,统治阶级通过运用各种法律为人们的活动确立一定的标准,人们按照这样的标准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就是法律关系。由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就是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1、民事法律关系是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是财产关系。
  4、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民事责任以财产补偿为主要内容,惩罚性和非财产性责任不是主要的民事责任形式。
  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
  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还有以下几点区别
  1、两类关系的权利性质不同。财产法律关系权利人可以依其意志转让。人格权和身份权一般不能转让给其他人。
  2、对这两类关系的保护方法不同。在财产关系受到破坏时对加害人主要适用财产性质的责任。在人身法律关系受到破坏时对加害人主要适用非财产关系性质的责任。在人身法律关系受到破坏时,如果给权利人造成了物质利益损害,也可对加害人适用财产性质的责任。这主要是损害赔偿。但这种责任性质并不是保护人身法律关系的主要方法。
  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绝对法律关系是指在权利人之外,一切不特定人均为义务人的民事法律关系。相对法律关系是指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具体、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在这类法律关系中,权利人实现其权利必须有具体的义务人协助,并且义务人只是特定的一人或数人,其所承担的义务,一般是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
  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
  根据权利人权利的实现方式,财产法律关系可以分为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这也是上述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在财产法律关系中的具体体现。
  物权是一种绝对法律关系,所有权关系以及其他物权的关系都是物权关系。债权关系属于相对法律关系。
  民法中建立了物权法和债权法这两大财产法律制度。
  民事法律关系又可分为单一民事法律关系和复合民事法律关系;根据法律关系形成和实现的不同点又可分为正常实现的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责任关系。




欢迎光临 郑大考研网育博书店 (http://zzuedu.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