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大考研网育博书店

标题: 诉讼法学学科简介及诉讼法专业研究生导师简介 [打印本页]

作者: 蓝水儿    时间: 2008-10-15 16:40
标题: 诉讼法学学科简介及诉讼法专业研究生导师简介
诉讼法学学科简介

诉讼法学科伴随着1980年郑州大学法律系的成立而成立,并于2003 年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讼法硕士点有导师8名:沈开举教授、贺恒扬教授(兼职)、王长水副教授、靳建丽副教授、周庆副教授、张嘉军副教授、马春娟副教授、金文彤副教授(兼职)、邓理教授(兼职)。其中拥有博士学位者3人。

诉讼法硕士点研究范围涉及诉讼制度、证据制度、司法制度等众多领域,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四个专业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和司法制度。其中从事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有:王长水副教授、马春娟副教授、贺恒扬教授、金文彤副教授;从事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有:靳建丽副教授、周庆副教授、张嘉军副教授;从事证据法学研究的有:贺恒扬教授、邓理教授、张嘉军副教授、马春娟副教授、金文彤副教授;从事司法制度研究的有:王长水副教授、靳建丽副教授、周庆副教授。

诉讼法硕士点先后共发表专业学术论文80余篇;出版主编教材和个人专著数10余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司法部项目、最高检察院项目、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等10余项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参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法学会重点项目、教育部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等20余项国家和省部级课题;本硕士点有多项研究成果分别获河南省社科、河南省诉讼法学会、河南省法学会、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

诉讼法硕士点建立了专业特色明显的课程体系,开设有民事诉讼法理论与实践、刑事诉讼法理论与实践、证据法学、司法制度、比较民事诉讼、比较刑事诉讼、诉讼制度史、诉讼法学术前沿、私法原理以及公法原理等专业课程。

诉讼法硕士点积极探索研究生培养的新模式,建立了“以研究生参入为主,以导师参入为辅”的“诉讼法学术茶座”,在导师们的指导下定期开展学术探讨与交流活动。
作者: 蓝水儿    时间: 2008-10-15 16:41
诉讼法学专业研究生导师简介


王长水:男,汉族,1960年6月出生,河南尉氏人,1984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现为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河南省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郑州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诉讼法教研室主任。
王长水老师长期以来致力于刑事诉讼法、司法制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担任了郑州大学法学院本科生与诉讼法专业研究生、刑法专业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任务。主编或参编《侦查学》、《金融犯罪问题研究》等著作和教材五部;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疑罪的认定标准与处理原则》、《论审前司法审查》、《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体现》等数篇理论文章。参加国家及河南省社科重大科研项目五项,其中部分获得奖励。
招生专业及方向:诉讼法专业、刑事诉讼法及司法制度方向
作者: 蓝水儿    时间: 2008-10-15 16:41
贺恒扬:男,1960年7月生,汉族,河南南召县人,中共党员,现任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厅级)。1984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现为法学硕士,全国首批检察专家,享受专家津贴。河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河南省诉讼法研究会会长。

先后任省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秘书科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研究室主任、洛阳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鹤壁市检察院检察长等职。2003年7月至今任现职。2002年被记一等功,2004年被授予“五一劳动奖章”。

1997年以来共公开出版专著九本。分别是:l、《检察管理教程》、《刑事诉讼法新论》,《渎职罪的认定》,《公诉论》,《侦查监督论》,《在法理与现实之询》《疑难罪案的审查逮捕》、《故意杀人犯罪证据审查》、《抗诉论》(即将出版),其中,《公诉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全国检察官培训教材、《疑难罪案的审查逮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金鼎奖”二等奖,被省法学会评为一等奖。在中国人民大学学报、西南政法大学学报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
作者: 蓝水儿    时间: 2008-10-15 16:41
靳建丽:女,1967年2月出生,汉族,法学硕士,副教授,诉讼法专业硕士生导师。

一、教学工作简历
1988年7月-1995年10月,在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从事教学工作,主要讲授民法学;
1995年11月-至今,在郑州大学法学院任教,主要讲授民事诉讼法学、外国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实务、仲裁法学;授课对象主要是法学本科生、法律硕士研究生、诉讼法硕士研究生。  

二、教学及科研获奖  
2001年,郑州大学南校区讲课大赛荣获二等奖。
2005年,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工会组织的教学竞技大赛中荣获一等奖。
2007年,在郑州大学组织的妇女维权论文比赛中,荣获优秀研究生导师。
科研获奖3项。

三、社会兼职
1992年-至今,郑大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2000年-至今,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06年被评委优秀仲裁员。
2005年-至今,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2004年,被郑州市法学会评委优秀法学工作者。

四、最近5年科研成果
1.在国家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论文16篇,其中6篇发表于中文核心期。
2.撰写教材
民事诉讼法学》,郑州大学出版社2004年4月,副主编。
3.参与完成科研项目共5项,其中主持完成3项。
作者: 蓝水儿    时间: 2008-10-15 16:42
周庆:女,回族,副教授,诉讼法学硕士生导师。学历:西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北京大学法学硕士。
现从事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讲授的课程主要有: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科研成果主要有:著作七部以及发表论文多篇。其中,《审判独立与司法公正》(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要参加者),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出版,2003年9月获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河南省高等法学教材“十五”规划教材《民事诉讼法学》任第一副主编,并完成十余万字,郑州大学出版社2004年8月出版;2004年中国—欧盟村务管理培训项目:《村民自治法律制度研究》,主持人,2006年1月已结项,资助研究款项4.5万元人民币;07年4月主持河南省社科联调研课题《论国内民商事仲裁的司法监督》,2008年4月已结项。
作者: 蓝水儿    时间: 2008-10-15 16:42
马春娟:女,蒙族,1968年4月19日出生于河南省南阳内乡县,法学硕士,现为郑州大学法学院教师,副教授。主要讲授《刑事诉讼法》、《证据法》、《法律文书写作》、《律师与公证》、《法律英语》等课程。现为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犯罪预防预测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
一、教育背景
1、1987.9—1991.6 于河南师范大学外语系英语专业学习,获文学学士学位。
2、1994.9—1996.7于中国政法大学第二学士学位班法学专业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3、2000.9—2003.7于郑州大学法学院刑法研究生班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二、工作经验
1、1991.9—1994.8在河南省平顶山第一高级中学讲授英语1992年被推荐参加平顶山市英语优质课大赛,获得教学优秀奖。
2、1996.9—在郑州大学法学院任教至今,主要讲授刑事诉讼法、法律文书写作、法律英语、证据法学和律师法学等,2002年曾获郑州大学法学院讲课大赛三等奖。
独著论文18篇,参编著作3部,参加项目8项。
作者: 蓝水儿    时间: 2008-10-15 16:42
金文彤:男,1973年12月生,河南南阳人,副教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学、检察学。现任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科研信息中心主任,《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学报》副主编;兼任《河南法学》副主编,郑州大学诉讼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检察学会会员,河南省法学会理事,河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常务理事,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等。
近年来,多次讲授《刑事诉讼法学》、《检察业务概论》、《证据学》等课程,多次为检察系统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讲授专题讲座;先后在《法学评论》、《法制日报》、《郑州大学学报》、《青海师范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主持、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厅级调研课题十余项,主编、参编法学著述八部,科研成果曾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二等奖一次,河南省法学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一次,二等奖一次,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三次,河南省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二次等。
作者: 蓝水儿    时间: 2008-10-15 16:43
金文彤:男,1973年12月生,河南南阳人,副教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学、检察学。现任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科研信息中心主任,《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学报》副主编;兼任《河南法学》副主编,郑州大学诉讼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检察学会会员,河南省法学会理事,河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常务理事,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等。
近年来,多次讲授《刑事诉讼法学》、《检察业务概论》、《证据学》等课程,多次为检察系统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讲授专题讲座;先后在《法学评论》、《法制日报》、《郑州大学学报》、《青海师范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主持、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厅级调研课题十余项,主编、参编法学著述八部,科研成果曾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二等奖一次,河南省法学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一次,二等奖一次,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三次,河南省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二次等。
作者: 蓝水儿    时间: 2008-10-15 16:43
邓理:男,1964年9月出生,河南鲁山人,汉族,诉讼法硕士,中共党员,郑州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河南财经学院兼职教授,现任省司法厅法制仲裁与司法鉴定处处长。
1990年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诉讼法硕士学位, 1992年考取律师资格,曾任省律师协会秘书长、省法学会常务理事、省司法鉴定人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金水区政协委员,2006年被聘为郑州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
到目前为止,已发表各类文章400多篇,其中学术论文20多篇,学术著作5部,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及五部委关于贯彻刑事诉讼法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是《河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主要起草人之一。作为第一参与人,承担司法部部级课题《司法鉴定体制和程序研究》;主要著述有《司法鉴定人法律知识概论》( 主编
02年 河南人民出版社);《金融房地产法律知识丛书》(副主编 00年法律出版社)。





欢迎光临 郑大考研网育博书店 (http://zzuedu.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